况曼视线太具侵略性。
正准备将菜出锅的孟九重,下意识抬眸,往门沿边的少女看了去。
少女一身污垢洗尽,露出陶瓷般冷白肌肤,草青锦裙随风摇曳,般般入画。
傻女况曼虽傻,但杨御和孟九重却将她养的很好,放眼整个阿凤村,就属傻女容貌最为出挑。
况曼稍作清洗,往那一杵,说她是地主家娇养的千金,都不为过。
孟九重瞅见少女眼中,那如狼饿虎的垂涎之色。
顿一顿,道:“饿了?”
况曼猛点头:“嗯!”
“把饭盛上桌,马上吃饭。”孟九重莞尔,将锅里的菜装进粗碗里。
况曼迈过门槛,大步进屋,麻利地盛饭上桌。
晚饭很简单,只有一盘韭菜炒蛋和一碟腌菜。
这腌菜应该是孟九重自己腌的,在装饭时,况曼瞧见他从腌菜坛子里,把菜捞了出来。
况曼不认识这是什么菜,不过,认不认识无关紧要,能吃就行。
孟九重的手艺,与炒菜时给人的感觉一样靠谱。
韭菜炒蛋,咸淡适中,腌菜也是又酸又脆,吃着极为爽口。
况曼激动又虔诚,配着这两盆菜,风卷残云,一口气干了三碗稀饭,都快吃哭了。
——好吃!
况曼难以克制暴涨的食欲,一口菜,一口饭,楞是将孟九重的那一份,也卷进了肚子里。
孟九重细嚼慢咽,一碗稀饭还未吃尽,一抬头,便见桌上两个菜盘,已被扫空,连点残渣都没未有剩下。
不但如此,连盛装稀饭的木盆,也见了底,只余一浅滩米汤,孤零零地铺在盆底。
孟九重捻着竹筷,玉白脸颊微微怔楞。
瞅着小嘴不停的人,孟九重放下筷子:“今儿这么饿?够不够,不够我再给你煮些面条。”
家里只有两个人,他平时做饭都定了量,一般就四碗饭,况曼一碗半,而他,则是两碗半。
“不够,还饿。”况曼狼吞虎咽地吃光嘴里的食物,意犹未尽,抬头希翼地看着孟向重。
怎么可能够!
她饿,很饿很饿。
她还能吃下一盆面。
说起来,她上一顿饭,还是穿越的前两天。
他们一队人早上出发,去距离基地两百多公里的一座城市猎杀丧尸,在傍晚准备收工回基地时,一只十级丧尸从城市中央跑了出来,并攻击他们。
末世十年,十级丧尸已不算稀有,稍微大些的城市,几乎都有这种丧尸王存在。
他们准备不齐全,没有携带克制十级丧尸的激光武器,被十级丧尸断了后路,困在城里两天,弹尽粮绝,最后还全都中了尸毒。
十级丧尸的尸毒太强,哪怕拖着伤回转基地,他们也会受感染变成丧尸。大伙都不希望自己变成怪物,最后由受伤最轻的况曼,当了刽子手,结束大家的性命。
那时死亡阴影笼罩,况曼心底最遗憾的,就是做了饿死鬼。
饥饿的感觉,比死亡更让人难受。
况曼对穿越没有任何意见,唯一的想法,就是不让自己再饿肚子,努力活得自在一些。
虽然古代生存环境也不算太好,但再不好,也比末世强。
在这里只要她不作死,就能活下去。可末世不一样,末世是过了今天没明天,一不小心就会成为丧尸的口粮,只有不停厮杀强大自己,才有活下去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