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卿低笑,伸出手揉了下她的小脑袋,“别人喜欢阿钧,证明阿钧优秀,也证明他的人缘好。这对于阿钧来说,是一种好事。你总不能希望别人讨厌阿钧吧?难道你喜欢阿钧做一个讨人厌的孩子吗?”
讨人厌的孩子?
“阿钧才不讨厌。”
“所以啊?”
“可是……”她爬起来,挠挠头,“可是我不喜欢她……妈妈,我才是这个世上最最最喜欢阿钧的人!”
洛卿:“对对,那个小女孩也喜欢阿钧,但是,这个世上,只有你是最最最喜欢阿钧的。任何人都比不过你,你是独一无二的。”
“是吗?”小丫头眨眨眼。
突然有些懵了。
这么说的话……
其他人也喜欢阿钧也没事哦。
“知道了?其他人喜欢阿钧,也不妨碍你最最最喜欢阿钧。”洛卿笑着耐心引导。
“嗯。”陈语菲想了好一会儿,好像懂又好像不懂。
可是她觉得只要她还是那个世上最最最喜欢的人,那就好。
阿钧是猫猫的铲屎官,猫猫当然是最最最喜欢他的人啊!
为阿钧生,为阿钧死!
那个小女孩,怎么比地过本喵呢?
只要她还是最最最喜欢阿钧的人就好啦。
这么一想,陈语菲又开心起来。
“嗯,我希望阿钧是一个受人欢迎,被人喜欢的人。”
洛卿见她似乎想通了,也就松了一口气。
她希望,不管小丫头对阿钧是一种什么感情,现在也好,未来也罢,喜欢一个人是美好而单纯的,不能因为这份喜欢而有任何病态的曲解。
然而,洛卿还是不明白……
陈语菲对斐钧的喜欢,其实不是一种感情那么简单。
而甚至是一种信仰。
一种关于救赎的信仰。
斐钧,是她两辈子的信仰。
所以,她想要始终保持着这种‘信仰’。
不想被任何人夺走。
“菲菲,这个周末爸爸妈妈要一起出差,这两天你就在斐家,晚上也要睡在斐家哦,斐阿姨会替妈妈照顾你,你就跟阿钧一起玩,好吗?”
周五的晚上,洛卿收拾行李,翌日一早要跟丈夫一起去外省出差。
“嗯,爸爸妈妈外出要注意安全哦。”
小丫头乖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