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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4页)

晚上,找到了那个大学同学。

他似乎并不惊讶会在这里看到我,反而幸灾乐祸地说道:“她昨天就走了。”

我说我知道,然后躺下就睡。

他看了我两眼,便出去买酒菜。

在他的狗窝里呆了两天,喝倒了很多老同学,又重温了一遍田晓霞之死,我便不知道该干什么了,我不知道该到哪里去了。

这时候,我想起了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当年因为大学成绩过于糟糕,现在分到了阿坝自治州的一个电厂。于是我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来接我。

他住的地方叫映秀镇,这个小镇我后来和很多女孩子都提过,记得是这样描述的:这个小镇,山不清,水不秀,还有个电厂,空气也不是顶好,不过人少,夜静,月明。

其实我最喜欢的倒是院子旁边的那条声音很大的河。

在那几个月里,我经常沿着那条河随意乱走,在那几条索桥之间穿来穿去,偶尔看到山垭里的野棉花,便停下来,采两把,丢到水里面。

有时候,看着那山顶上的积雪,也曾认真地想着要去爬一爬。

只是我觉得自己好累。

河的这岸,就是映秀小镇。

小镇无特色,只是豆腐多,萝卜多,**也多。

当然最多的还是一些从不认识却自然变的亲切的朋友。

小镇虽好,只是太过寂寞。

别说寂寞这词太俗。我在映秀镇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便了解了为何有些人会因孤独而死。

三个半月之后,我不但喝光了朋友所有的全兴,看完了所有的**,所有看的下去的武侠小说,到最后甚至连鲁迅杂文全集都当宝贝似地看了两遍。还因为弄饭而整坏了四个电炉,可还是寂寞。

于是我开始想写一本可以流传半年的武侠小说。

可又不会写。

我平均每个月打个电话回家,告诉父母我活的很好。

我也曾给李艳打过电话,但一直没人接。

所以我只好每个月给在武汉的一位女同学写封信,借此通知高中的同学们,xf还没死,只是不知道他们在不在乎。

我也曾给小眉打过电话,但老奶奶说她已经到天津上班去了。

我想这样很好。

直到有一天,我例行给家里打电话后,又顺手拨了李艳家的电话。

她在那头笑呵呵地说:“我要结婚了,祝福我吧!”

我忽然一下想起了小眉,想起了我对她的承诺。

所以我把李艳痛斥了一番,然后问她什么时候让我和老任痛痛快快地喝次酒。接着开始收拾行李。

在电厂工作的好朋友知道我要走了,便陪我到河的两岸去走了走。

那是他第二十几次陪我了。

他递给我一根烟,帮我点燃,然后拍拍我的头。

说了一句很没深度的话:

“其实我们这里的烧豆腐还是很好吃的,有空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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