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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探寻身世之谜(第2页)

我走进去,隔着柜台,里面一个八字胡的掌柜慢悠悠的问道:“做什么来的?”

我将金簪拿出,想看看这掌柜眼力如何,再决定出手。

八字胡掌柜看了一眼金簪,眼睛倏得一下亮了,我心道:这人是见过好货的,这金簪子做工算不上精细,但仅凭上面那颗钳丝翡翠就值不少钱,而且那是京中最时兴的样式。

掌柜敛眉,故意端起了架子问道:“夫人这簪子你想当个什么价格?”

我伸出一根手指头,掌柜的幽幽说道:“十两啊?你这簪子算不上精细,不值。。。。”

他话没说完,我直接说道:“一百两,少一分都不行。”

掌柜大惊,我眼疾手快立马将簪子抢回自己手上。

“仅这上面一颗翡翠都值千金,更别说这还是纯金打造,若是掌柜的掌不了眼,不如去请你们管事的出来,我来同他说话。”

掌柜见我态度不卑不亢,手里的货又确实俏手,在这种小地方实属罕见,估摸着我是个有身份的,不好拿捏,想了一会儿就让我稍等片刻,他去请示主家。

我握着这支簪子,心生感慨,这支金簪当年在相山上,刺过皇后坐骑,还刺伤过谢时垣,还有那水匪,每有危急时刻,它都保过自己命,就这么当了,还挺可惜的。

但没办法,我需要银钱生存。

很快,掌柜的去而复返,不仅人回来了,还带了一个布袋子,里面沉甸甸的装的都是银子。

他同我说:“我们主家说了,夫人这簪子值确实值这个价,这是一百两,还有票据,还请您收好。”

当我提着那包银子走出当铺的时候,怎么都没想到会这么顺利。

有了这一百两银子,基础的生活本金就够了。

小乞丐蹲在门外看着我从里面提出来一袋子沉甸甸的银子,眼睛都看直了。

“你。。。你当了什么东西,这么多钱?”

虽然他还是个孩子,但我很难相信一个在底层摸爬滚打的人性,若是他生了歹意,我这条小命恐怕就交代在这了。

于是我编了一个瞎话。

我指了指身后的当铺,“这是我娘家屋里开的,只要我有难,亮明身份,就能支取银子,怎么样?你愿不愿意跟我做事?我给你佣钱!”

小乞丐一听到我说这当铺是我娘家屋里开的,信以为真,点头如捣蒜:“愿意愿意!姐姐你有事只管吩咐,小爷我万死不辞!”

我冷笑连连,之前还是婆娘长、婆娘短,这会子嘴甜开始叫姐姐了。

我给他一锭银子,让他去帮我买一匹马、一把匕首和若干干粮,剩下的还有钱就是给他的报酬。

小乞丐接过,像一阵风似的一溜烟没了。

我找了个布坊,将自己这一身衣服换下,买了一身男子的粗布麻衣,看着镜中的自己改头换面,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我身上的斗篷是蜀锦的皮子,穿在身上太招摇,我再次拿去当铺换了十两银子。

当小乞丐拿着我交代他买的东西,看到我穿着一身男装,惊讶的下巴都掉在地上。

我将匕首别在腰间,干粮挂在马身上,翻身上马,对他说:“剩下的钱全给你了,够付你请我吃的烧鸡和借宿一宿的费用。再见!”

说罢,我提缰夹马,朝前方奔了出去。

小乞丐愣着没缓过神,等好一会儿才回过神,在我身后狂追,我已走远,只能隐约听到身后传来的叫骂声。

萍水相逢,恩钱两清,后会无期!

我骑着马儿从史家墩离开,一会儿功夫身后的市集就慢慢看不到了,我沿河而下,朝着心里的那个目的地前进。

在此之前,其实我是不知道去哪里的,这具身体不是我,江南也不是我家,天大地大,好像并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但昨夜过后,我突然萌生了一个想法,我想去我曾经的故乡,小璟的故乡去看一看。既然我能重生回到以前,变成了邵筝,那这个时候的“我”还在吗?

按照时间推算,这个时候的“我”应该早已出生,估计有几岁了,上一世懵懵懂懂活到十五岁,被卖进皇宫,那是我人生第一次离开生活了十五年的村镇,我只依稀记得,那是一个叫金河镇的地方,但金河镇属于哪个地方下辖,我却不清楚了。

读书识字之后,我有了大概的地理认知。

当年我娘带我到市集上卖给人牙子的时候,我跟随人牙子只坐了不到两天的马车就进了皇城,既然王朝迁都去了邺城,那按照距离来推算,金河镇应该距离邺城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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