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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同样的恐惧(第1页)

1968

上午6:30

爱丽丝穿着睡袍站在二楼的楼梯口,此时太阳还未升起。屋外她听见马路上车门被关上的声音,是罗伊斯坐上了去镇上上班的专车,司机在他身后关上车门,接着便听见发动机启动的声音,随后汽车开进街道慢慢消失了。老爷钟刚敲响半点的报时,木梯被冻得咯吱咯吱响。尤迪娜两个小时后才会回来。对爱丽丝来说,这个早晨比任何一个早晨都不同,因为她要下楼独自把煤气打开,烧上热水。尤迪娜本该这个时候就已经在厨房候着了,制服穿戴整洁,煮上咖啡,烤上面包片,听爱丽丝给她分配今晚聚餐的任务。客人们晚上九点以后才会来——还有一辈子时间准备呢——不过还有酒席的承办人需要提醒,橱柜里的瓷器餐具还要拿出来,酒也还得分配一下。

爱丽丝下了楼,她弯腰去把罗伊斯出门时弄皱的地垫拉平。他没有一次出门不把它踢皱的,从无例外,就像他从来没有操心开过灯,开过暖气一样。但是当然,她很幸运拥有他,黑人能够当上医生的太少了,而且他的家庭还如此显赫。她穿过一楼冰冷的房间。好吧,罗伊斯对《爱的苦行与孤独的办公室》又了解多少呢?几年前,他坚持要他们参加罗伯特·海顿的诗社,当海顿背诵到那句时,罗伊斯深情地点头。可是后来,爱丽丝提起这首诗,罗伊斯却完全没有印象,并且带些惋惜地看着她,仿佛在说:傻瓜又天真的爱丽丝,把什么事都当真了。最关键的是,她居然到那时才意识到,他们的目的只是与其他上层黑人精英共同读书,而并非记住那些所谓的诗。即便在他们结婚五年后,她仍经常因会错了意而造成行为上的不当。

爱丽丝打开煤气,坐在厨房里,等待把水烧开。才刚过七点,她不想承认她很寂寞,但她却一直留心听着门口是否传来了尤迪娜开门的钥匙声。要是她的弟弟比卢普斯与她在一起该多好啊。爱丽丝几乎每天早上都会想念他。有多少次,他六点就到她家,噩梦过后眼神仍然朦胧。他们会坐在厨房餐桌前,喝点咖啡,直到他的心情平静下来,接着他会亲亲她的脸颊,向她道谢,然后离开去做他当时找到的各种兼职。过去几个月里,他两个星期才来一次,他甚至都没有给她回电话问问家庭聚会的事,连母亲都给她回了电话说会来。母亲是从来不打电话的,她也不爱参加聚会,她也不爱,爱丽丝有时也这么觉得。

海蒂的家离这里步行只需要三十分钟,但爱丽丝从来不去。如果她要见父母和兄弟姐妹,只有他们来她家的时候才能见到,他们到爱丽丝家吃饭,让她伺候着。他们所有人都来,他们会看着爱丽丝所有可爱的东西,坐在她的长椅和沙发上,与她聊天,仿佛她从来不属于他们当中的一个。比卢普斯会从化妆间走出来,开玩笑地说如果她把房间里的毛巾全卖掉,就足够他付一个月的房租了。当然,最大的问题是他们的嫉妒。同样,当他们聚在一起的时候,她会觉得他们像一群孤独游走但受训过的豹子,被聚在一起,关在笼子里。有时佛洛依德在聚会上会表演一段,会让他们心情放松一些。他们离开十五个年头了,那时爱丽丝还只是十岁的小丫头,她能从报纸里知道佛洛依德的模样。目前把有关他的消息都剪下来,发给家里每个人。谁会怀疑海蒂的感情?哎,他们的到来让她那么恐惧,爱丽丝突然站起来,椅子都差点倒了,五分钟后,她来到大街上,她的恐惧在寒风中渐渐散去。

上午7:30

圣马克路德教堂出现在眼前时,爱丽丝已经走了半个小时了,她需要暖和几分钟。寒冷的空气在爱丽丝刚离开家时让她感到一些平静,但现在却冷得刺骨。教堂高高耸立在街上,有三栋楼组合在一起,由陡峭的花岗岩楼梯向上通向红色的大门。罗伊斯家已经是这里七十年的会员了。前排的长凳上刻着他们家族的姓氏,爱丽丝每个周日就会坐在同一张长凳上,她婆婆的帽檐会不时地戳到她的脸。

爱丽丝和比卢普斯小时候经常偷偷到天主教堂去。他们逃学偷偷躲在公园里抽烟,然后坐上无轨电车到老圣玛丽或其他教堂去。他们轮流找牧师倾诉,坦露心声。爱丽丝虽语调平平但会伴着笑声讲述她的故事,如同在念一张购物清单。她安静的时候太多,已经对听者的反应产生免疫了,要是牧师偶尔喘口气,或惊讶地停下,她几乎都惊呆了。出来的路上,她和比卢普斯会点燃蜡烛保留他们的灵魂。更多的时候,他们是做相反的事,他们轻声说出一个名字,每次都是同一个名字,然后把蜡烛吹灭,让他的灵魂消失。嗯,现在爱丽丝和比卢普斯长大了,他们都知道世上没有任何办法来消灭那些邪恶的灵魂。

圣马克楼梯顶的平台上已经撒上了盐,让上面结的冰层加速融化。一个年长一点的男人从教堂里走出来,手里拎着一个白色的桶。一开始爱丽丝没认出他,他裹着大衣,又围着围巾。可后来她认出那倾斜的肩膀,还有他向前伸着的脖子的样子,仿佛是从远处盯着什么一样。爱丽丝倒吸一口气,她虽然看不见他的脸,但一定是他——他带着同一顶呢帽,同一副轻佻的样子。

“托马斯!”爱丽丝试着大喊,但她的嘴只是像鱼嘴一样张了一下,又闭上。每一次她碰到他,脑海里都有同样的画面:她用拳头揍他,用指甲不停地把他全身抓流血,让他跪着,直到他摔倒在人行道上。可现实中是她却害怕得连指他一下都不敢,更别说弄伤他了。他缓步向她走下来,往台阶上一把一把地撒盐。她告诉自己,这一次,只要能稳住自己的气场,等他走到她面前,他便会看见她的脸,认出她来,他快到跟前了,他的鞋跟踢踏在楼梯上。

爱丽丝从来没有见过哪个男人穿这种走起路来这么响的鞋子。当她还是小女孩的时候这声音在他的空房间里显得多么响亮。她的家具真少:只有一张正六方形的大桌子,这是他给爱丽丝和比卢普斯上课的地方,以及门口的一张凳子,爱丽丝通常坐在这里,把作业本放在膝盖上,等着上课,他在身后把门关上时,门锁会咔哒一声,把他锁进屋后又是咔哒一声。他会在门外转起把手,确保爱丽丝出不来。她一个人在小房间里,满屋子都是他的鞋子的声音。先是在客厅,接着鞋子的踢踏声到了小餐厅的木地板上,接着到通向厨房的门廊里,鞋子的声音便消失在地毯里。

爱丽丝抬起头看着台阶上的他,现在他离她不远了。等等,她想。挺住,他马上就来了——他马上就在面前了。当他越来越近,他们周围的空气似乎在收缩,把她推向他,直到他们几乎是肩碰肩,她都能闻到他身上的粉笔味和皮鞋味,结果她却转身跑开了。

上午8:30

“比卢普斯!比卢普斯,你在吗?”爱丽丝喊。她第四次按响他家门铃,“比卢普斯!”公寓里只有三个单元,爱丽丝把所有门铃都按响了。一个她之前没见过的女人打开二楼的窗户,伸出脑袋说:“小姐,不要再吵了!他肯定是不在家。上帝啊!”

爱丽丝裹紧身上的大衣,“比卢普斯!”她又喊了一声。她的脚指头冻得发疼,她穿了一双网球鞋,上边全是网眼,薄得跟饼干一样。可是她想要警告比卢普斯,他离这个住宅区不远。爱丽丝扫了街上一眼,看看他是否尾随她。“比卢普斯!”她大喊。

邻居家的女人又把窗户打开了,“我跟你说了他不在这里!”

“请问你能敲一下他的门吗?三号。”

“小姐,我正想再睡会儿觉!我从昨天就没见过他了。”

“他没事吧?”比卢普斯身体不好,经常失眠,头疼。

“你要再不走我要叫警察了。”

“可我是他姐姐!”

那女人把窗户关上了。爱丽丝走下楼梯,站在人行道中央。她又看了比卢普斯的窗户一眼,窗帘动了,或者是树枝的侧影在窗棂上晃动产生的错觉?

“比卢普斯?”她又喊了一下,这一次声音小些。爱丽丝眼里涌出了泪水,她望着空荡荡的街道,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仿佛是那铁一样生硬的天空、刺骨的寒风,以及飞速溜走的时间——现在已是八点半了,已是二月,已是她第25个年头!——让她有了不好的情绪。爱丽丝打了个寒战,转身朝她家走去。当然,一定是这陌生的清晨令她这样没有安全感。

上午9:30

爱丽丝走过草地到她家前门时,看见一辆白色的货车驶出来。

“那是谁?”爱丽丝走进房子喊道,“尤迪娜?”

尤迪娜轻步走进客厅,犹如一只硕大的猫,无声息地,迈着大步。她像个大头针一样齐整平滑,她把头发在后面挽成一个发髻,她的围裙白得闪亮,而她的脸,不光是她的皮肤,还有她的表情,都如焦糖一般柔滑。爱丽丝把身上的大衣裹紧,仿佛这样她便可以掩盖掉裤子上和鞋子上的泥土。她把一束头发捋到后边盖在羊皮帽底下。

“谁在那车里?”爱丽丝又问一遍。

“承办酒席的。”

“什么?承办酒席的?他们应该到下午才来的啊。”

“我也说不清。”尤迪娜回答。

她当然可以说清楚。尤迪娜对这家里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她是爱丽丝所认识的最高效的一个人——总是提前十五分钟开始工作,每天早上五点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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