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时间。玛港,码头,下午两点。天气最热的时候。
泊车处下来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身形健硕,只一眼就知身份特殊。而女的披着件薄玫红风衣。红衣和红唇交相辉映,衬得她面如脂粉,娇羞可人。
码头这边也正围着一帮人等船,其中有几个码头帮工,脸色睥睨的仿佛面部抽筋,赤膊上绣着龙飞凤舞几条长虫。
码头上的人都绕着他们走,只有这一男一女倒好像不太在乎,径直挑了个空地站着,恰好就在混混之一的边上。
和所有地方的码头一样,此地码头也分三六九等好几个帮派。不同的是,即便帮派的头目们啖肉饮血,争得你死活我,他们却全都听命于一个人。
此人现今正在虹海,天高皇帝远,似乎并不在乎玛港码头这块巴掌大的地方。于是,所有人以为背光处足以让他们翻云覆海,结果,居然所有人都没能翻出什么浪花来。
这位幕后大老板,同时也是里斯本赌场的股份持有者,上能勾结到杨总司令,下又能同文人雅客谈笑风生,人称“岳先生”。
听说岳先生遣了手下最有名气的一位门徒来玛港做事,那就堪比朝廷亲命的伴伴走下神坛来颁发谕旨。
因此,诸位好汉都不约而同地凑到了码头来,一睹真容。甚至静候必要时候,雪中送炭一回。
他们对这位盛姓门徒的了解,来源于一张不知道从哪个报纸上撕下来的照片。
照片上,男人顶着个寸头,眉骨横过来有一条贴着头皮的伤疤,神色睥睨四方,看起来很不好招惹。
这照片传着传着,最后,在不知哪个村口祠堂竟然被人供起来了,早晚老有人跪在照片前面神神叨叨。
一保大难不死、二保贵人相助、三保鸡犬升天,能被挑中去虹海干活。
当然,主要还是为能去虹海干活。
千呼万唤,轮船终于到了港口。乘客一个一个从船上下来。
混混们不住地停留侧头,一一看过去,没看到一个有想象中风度的,他们凶恶的神色反倒叫旅客们胆颤。
这时,船上走下来了最后一个客人。
这位贵客似乎睡过了头,在他后面再没有什么可看,因此,帮工们只得意犹未尽地看了他好几眼。
这男人穿着一件十分有型的黑色长风衣,可以说是经历了长途旅行过后少有的保持风度的客人。
他手里提着一件不大不小的皮箱,脑袋上还扣了个帽子,头型什么样、有无伤疤一概看不出,但他皮肤很白,长得还算清秀,是能让人见一眼就骂“小白脸”的程度。
看客失望至极,怀疑情报有误。
小白脸下了船,径直走到那对光鲜的男女前面,停了步。
“阮警官,久等了,劳烦您引荐。”
这男人声音也挺清冽,对于二十多岁的青年人来说,有些青涩了。
码头前等人的正是阮钦玉和郑啸陵。
“这位是警署的行动一队队长,郑啸陵警官,而这一位,就是是虹海岳先生最亲近的门徒,盛予其先生。”
三人场面话说完就走,而离得最近的几位帮工刚好能听清他们的对话。
等会。。。说什么?盛予其先生?
如果在这种历史时刻,能有那张判若两人的照片在场,或许有机会能当场比对一下二人。
那他们就会发现,报纸上的盛先生并不是一个准备端正拍照的姿态。其实,他当时正吸着鼻涕,慌忙挪开视线躲避闪光灯。
而额头上的疤痕,也当然不可能那么惊骇。
大概只是报社用多了墨水,又被人无意间蹭了那么一下。
换言之,假如盛予其本人真的那么大难不死,可能早就剃度出家,用余生拜佛烧香了。
这边三人上了车,郑啸陵踩一脚油门,小汽车就平平稳稳地蹿上了大道。
“这边调查进行的还顺利吗?”盛予其有意避讳郑警官,坐在后座朝阮钦玉使眼色。
阮钦玉坦然一笑,道:“盛先生放心,郑警官知道流党的事情,会帮我们保守秘密。不过,调查过程倒不是很顺利,毕竟现在我们掌握的信息太少了。”
说到底,即便当权再针对流党,也不可能在明面上和他们针锋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