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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第3页)

小段和我说起最多的就是他的家庭、朋友。

有一次,他又说起了我和胡子:“你都忘了吧?是的,你肯定忘了。我们三个以前是最好的朋友,一起逃学,一起打架,一起追女孩子。只是你们比我幸运多了,好歹你们有父母,可我没有,他们早就离我而去了,跟着叔叔和阿姨生活真的很不好受,他们总是欺负我,总是盼望我死去……”

我听得有些伤感,虽然仍旧记不起任何关于小段所说的事情:“小段,你会好起来的,别胡思乱想。”

小段微微摇了摇头,“我知道我永远都好不起来了。你不懂,遗忘这种病是没有药物可以治疗的,那是由心而生的一种病。就像有些东西总会被我们忘得干干净净。像儿时的一件玩具,像不喜欢的一件衣服,到最后恐怕连放在哪里都忘了,而它们只能在阴暗潮湿的遗忘中,发霉、变质、腐烂……”

我听不懂小段的话,这个比喻用在人身上有些不大合适。

但小段还是“消失”了,在和我说过这番长篇大论之后的翌日早晨,我亲眼看着他一点儿一点儿地长毛、风化,随后随风而逝……

那一刻,我好像突然明白小段的话是真的了。在望着他逐渐飘散而去,屋中散发出那种腐烂变质的微臭逐渐弥漫开来后,我感到了恐慌无措。

那晚我鼓足勇气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也许只是为了确定父母有没有把我忘记。在电话接通的一瞬间,我突然无法自抑地哭了出来。我结结巴巴地说:“妈……是我……”

我妈许久没有说话,这让我的心猛地提了起来。好在,她暴风雨一般的咒骂随后就响了起来:“你还知道往家里打个电话啊!你死哪儿去了!有本事你一辈子别回来!你个浑小子……”

我妈说着说着也哭了。这时,我才体会到被人记在心里的感觉有多好。那天打完电话后,我决定回家。我和胡子商量了一下,翌日双双踏上了返乡的火车。我们回到家后,各自的父母都很高兴,尤其是我的父母。那几天他们几乎没有吵过一次嘴,日子好像一下就天旋地转地翻了过来,变得我都不认识了。

我开始继续上学,和父母挤在我们的小家里过甜蜜的三人生活。可好景不长,也许是我太幼稚,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难改变的就是人性,父母又开始吵架,且越来越凶。我本以为我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即使回来也不会感到什么惊讶,但看着父母一次又一次地争吵,我心中的那种逃避感又一次钻了出来。

每天晚上我都绝望地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住脑袋,尽量不去听父母怒骂的声音。但越是不想听,这种逃避心理就越严重。

终于,在某一天早晨,我决定再次离开家。那天早晨我早早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很自然地打开房门,假装去上学。父母还在吵,客厅里两个人几乎要动手打架了。我视若无睹,径直从他们身边走过去,随口说了一声:“我去上学了。”

这时,背后突然响起我妈的声音:“等等!你是谁?!”

我狠狠地打了个冷战,回过头,发现我妈和我爸像看陌生人一般地看着我。我爸口气生冷地对我吼:“喂!你是谁?怎么跑到我家来了?”说着,已经飞奔过来死死抓住了我,“你是谁?!”

我目瞪口呆:“我……我是你儿子啊!”

“儿子?!”我爸大笑起来,“我根本就没儿子。”

我浑身都颤抖起来,微微转头望向墙那张挂了十几年的全家福照片,惊讶地发现,原本笑容满面地坐在父母中间的我居然不见了——那上面只有父母两个人!我的脑袋一下就炸开了,我回头看着我爸我妈,他们的眼神已越来越愤怒,那是对陌生闯入者的愤怒。

我成了城市流浪者,因为没人知道我是谁,没人记得我的名字、我的曾经、我的一切一切。那时我才彻底相信了小段的话,只是我仍旧搞不清楚,究竟是我把他们忘了,还是他们把我忘了;究竟是我主动遗忘他们的,还是他们主动遗忘我的;究竟是生活把我遗忘了,还是我把生活遗忘了?

想不明白索性就不去想了,只是小腿上突然痒了起来,我低头一看——有一些绿色的好似霉菌一般的东西渗了出来。突然有人站在我面前,抬头看,是胡子。他略带惊喜地看着我,很和蔼地说:“小伙子,找不到家了是吗?要不要暂时去我的小作坊工作啊?管吃管住!”

我愣了半天,才不冷不热地说:“随便。”

我知道我已发霉了,有朝一日我也会像小段一样灰飞烟灭。那是不是死亡的一种形式,我已懒得思考。只是我忽然明白,在这个世界上,你一旦被人遗忘得干干净净,就等于是不复存在了。就好像那些被你遗忘在床底下、地下室里、杂物柜里的旧物一般,只能在阴暗中长毛发霉。

你,被人忘记过吗?

刃人

〔刃人,古代妖怪。常附着于人体,因人之伤而生。〕

第01章

“再多陪我一会儿好吗?为什么你从来不肯在我这里过夜?”

“别为难我,你看,天都快黑了。我若留在你这里过夜,晚上会变成怪物的!”我做了个恐怖的鬼脸。

美美叹了口气,走下床,轻柔地靠近我身旁,顺手拎起椅子上的西装,像一位古代宫女一般细致地为我穿衣系扣。我安然不动,垂头仔细打量着她。真是个标致的美人,近看远看都让男人为之沉醉,想那银幕里的电影明星也不过如此吧。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美美时是在一间酒吧,当时我一眼便看到了美美,着一身黑衣,头上绑一根黑丝带,不像其他女子,红衣黄发,乍一看去活像厉鬼,美美反倒被那些红男绿女映衬得超凡脱俗。

她的容颜是我看过最勾人的,好似微微一瞥就能勾走你的魂,当然,还能勾走你的钱。

是的,我很富有。在整个商界没有人不知道我的大名——林淼,提起这个名字,大家想到的总是豪宅、名车、惬意生活。我承认,上天厚待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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