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水晶宫后,墨宇心情大好,看我自然也顺眼多了,便心血来潮给我讲这骨簪的来历:
据说是有鲛人国公主遗骸所化,有精灵寄宿,便有了灵气。当年他未入魔之前,这骨簪作为贡品被献给青、白二帝。墨宇一度想征服这支骨簪,无奈都是徒劳。
“这骨簪真是没品位,才认了你这么个主子!”墨宇卧于座上,手扶脑袋,长眼有些慵懒得瞥一眼我手中的簪子。
什么意思!本豆仙怎么了?如此优秀的我不与你计较。可骨簪却不乐意,在我手上开始抖个不停,竟飞刺向墨宇……
“何方妖孽!竟敢行刺本君!”墨宇嘴角带着蔑视,只是轻轻一挥手,簪子便往反方向飞了出去,啪嗒落地。
落地的瞬间,我明显看到一个圆滚滚的黄球从簪子内掉出来,毛茸茸的,抖个不停。
趁墨宇还没下杀手,我上前拎起那东西的后颈皮,晃了晃。这肉嘟嘟的小东西俨然就是只小老鼠,只不过又短又肥,倒多了分可爱。
“姐姐,饶命呀!”那小东西紧眯眼睛,竟发出一阵男声。
在这个世界妖魔鬼怪啥都有,一直会说话的小黄鼠倒见怪不怪。况且,墨宇也说过,这簪子有精灵寄宿,这小东西应是小精灵才对。
“小东西,叫什么名字呀?”
“阿达!”这小东西抖个不停,牙都开始打颤,咯咯发出磨牙声。
墨宇动作粗鲁地拎起阿达,腾空旋转,看了几圈,才感叹道:“这就是宿在簪子里的精灵?有点低级!”
阿达一个激灵,鼓足腮帮子,有些生气骂道:“你才低级,你们全家都低级!”顺带咬破墨宇的手指。
这可不得了!墨宇风轻云淡望着自己流血的手指,眼中却暗波涌动,一看就是怒气上头的征兆。
“来人!把它给本君带上去烤了,今晚加餐!”
“是!君上!”我弯腰行礼,将阿达抢过来,闪身出了大殿。若不是本豆仙机智,今晚饭桌上就多了一道烤鼠肉了。
从此以后,我便有了只小宠物。人说胆小如鼠,可是阿达在女生面前温顺可爱,在男生面前,例如墨宇,便胆大如斗。一个不留神,它竟把墨宇案上的糕点每个咬了一口。要不是我拦着,它早就被墨宇架上烤架了。
“什么样的主人跟什么样的鼠!”
我去!为何连我一起骂了?
我曾问阿达为何认我为主,阿达舔舔爪子,不屑道:“那时我感受到一股同类的气息,再加上是个女的,这不就将就将就吗?”
本豆仙汗颜,为何身为仙的我总是被认错呢?事实上,初见阿达时,我便有了亲切感,所以才在墨宇面前拼命护住它。经过几天相处下来,我与阿达简直就是臭味相投,相见恨晚。
阿达对待男性尖酸刻薄,对待女生却是油嘴滑舌,鼠头鼠脑,逗得水晶宫的小侍女们掩嘴娇笑。阿达经常在半夜回来,春光满面,身上带着害羞的红唇印,许是它又以它圆滚的身材,可爱的外表赢得了哪位良家女的欢心。
桃花运之旺,让本豆仙自愧不如。
这天,我与阿达漂船在海面上晒太阳。忽见一仙女踏着云彩而至。白衣飘飘,肤白腰细腿长,胸还大……不错!不错!
咦!那不是女凤凰凤瑶吗?
凤瑶蜻蜓点水般停在船头,面带不甘,悦耳声响起:“魔帝呢?”
我突然想起前几天我去找墨宇,那厮不慌不忙地告诉我天帝会派人来协助我们找寻聚魂灯。估计便是凤瑶,他们凤凰一族有秘术可以感应聚魂灯的所在地。
这傲气的凤凰怕是很不服气吧,竟被派来找东西,怪不得她今日脸色跟踩了狗屎一样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