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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部分(第1页)

撑开的疼,先是疼,慢慢地就不疼了,甚至有些痒,痒得心里难受,巴不得那东西使劲儿往里钻,钻到你灵魂深处去,初次就是这味儿吧!”

“不过。”女人再度吸了一口烟,缓缓向着她的方向吐出一口白烟,眼睛透过薄薄的白烟盯望着静知。

“我得验下身才行,如果你真是雏儿,我会好好地给你找一个金主卖掉初夜,妹儿,姐不会骗你,如果你真是雏儿,一夜能替老板赚那么多白花花的钞票,他绝对会对你很好的,如果被他看上了,捧成是我们店里的大红招牌,那么,你今后可就飞黄腾达了。”

飞黄腾达?一个又一个清纯无知的女人就是被这个淫窟的帮凶给推下万丈深渊的。

错把深渊当着是富贵荣华。

“妹儿,瞧你人又高,身材也好,又这么有气质,再去挑几身像样儿的衣服,包准迷死一大帮子的京都权贵,如果真被老板捧成了红牌,可别忘了玫瑰姐姐我啊!”

原来这女叫玫瑰,这名儿还真是俗气,不过,呆在这种地方的女人不叫白荼,就叫玫瑰,不叫牡丹,就叫凤仙,反正都只是一个代号,再俗也无所谓,能够在这种地方赚钱的,都是不愿意透露自己家世背景真实姓名,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会,不会啦!”静知装着脸一红,别开了眼,她不想与这个女人再对话下去,黑色的眼珠子转了转,首先,她得搞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呆在这里?这个叫玫瑰的女人,她很陌生,印象中,也从不曾与开这种黑店的老板有过恩怨,可是,为什么会无缘无故被人家绑到这儿来?

她敢肯定绝对不是偶然,清了清嗓子,她装着漫不经心地问出:“玫瑰姐姐,我头好晕,刚才被什么东西敲了一下,后脑勺都有一个肿胞呢!”她用手揉搓着自己的后脑勺,装着很疼的样子。

“唉!那帮家伙从来都不知道怜香惜玉,都是一群五大三粗,没头脑的家伙,也不知道对女人温柔一点,你都不知道,他们每一次上白荼她们,下了床,白荼总会将他们祖宗十八代都骂遍。”

“为什么?”静知一脸惊愕地吐出。“你说呢!妹仔,那群臭男人使劲儿弄啊!只图他们自己快活,根本不管女人舒不舒服。”玫瑰一边骂着,一边将手上的烟蒂扔到了脚边,抬起穿了黑色线袜的腿,用鞋跟将烟蒂踩灭。

“老板虽然说把你弄来,不过,也没让他们下手这么重啊!敲这么重,你说整出一个脑振荡,京都一代红姬不就胎死腹中了。”

静知听入心里,没有再多加追问,如果再追问下去就会露馅儿了,而且,据她观察,这个玫瑰脑子也不是特别聪明的类型,听不得好话儿,是一个二百五。

“玫瑰姐姐,你这衣服特别漂亮,多少钱啊?”身体偎上前,用指节撩起她亮皮衣袖,一脸羡慕地轻语。

“名牌呢!二千三。”

“这么贵。”她装成了很二的样子。“这也贵啊?我们店里的妹仔身上穿的衣物至少都是三千以上,随便陪一宿就赚回来了,我给你说,妹儿,瞧你这么精灵,我就悄悄告诉你吧!我们这儿的客人全都是京都权贵之人,很有钱,出手也很大方,有时,就是陪他们唱唱歌,聊聊天,喝喝荼,也会扔给你一沓白花花的钞票,让你数钱数到手抽筋。呵呵!”玫瑰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哈欠。

“妹儿,昨夜通宵麻将,现在,困得很,我去睡一个回笼觉,然后,再带你去验身。”

语毕,女人摇着丰臀不再理睬她,踩着高跟鞋笔直走向门口,门板合上,外面传来了轻微的说话声。

“看紧一点,别坏事了。”

“知道,玫瑰姐。”是保镖恭敬警慎的声音。

外面果然设了岗哨,这个玫瑰表面上看着很好对付,但,脑子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简单,走到窗台边,拉开了绿色的窗帘,窗幔刚一掀开,就看到了一片黑糊糊的玻璃窗,伸手一抹,手背上全是墨黑的汁液,中间还设了太多的铁栏,由于是菊花玻璃,又涂了墨汗,几乎只能感觉到稀微的光亮,看不见外面的世界。

这是一个铁笼子,四处被密封,外面设了岗哨,她是插翅难逃。

*

男人将药攫在手心里,走回来一看,蓝色的越野车还停在原地,车门大敞开着,低头弯腰往里一瞧,并没有看见林小姐的半个人影,眼睛四处望了望,也没有看到她的人影儿,这林小姐,莫不是又回商场里去买衣服了,可是,他准备坐到车子里去等她,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视线触到了一片白色的碎片,圣诞老公公砸碎了,白色的碎片沫旁边还躺着几张百元红色大钞,整整五张,糟了,蓦地,他脑中警玲大作,林小姐出事了,他焦急地退了一步,视线在人海里四处收巡,可是,仍然没有探测到半点儿蛛丝马迹,难道被人绑架了?这些人手脚也够快的,保镖职业天生的敏感让他判断出林小姐肯定出事了,掏出手机,他电话给了汤斯翰,可是,电话总一直占着线,也许,他们这时候正在忙着与后面追的那拔人交锋,电话是故意设了忙音,保镖心里七上八下,北京这地儿是中国整个心脏中心,他只是听说过,这是第一次来,对这边的地形不熟悉,没有办法,他必须得向汤斯翰报告,林小姐是汤斯翰的女人,汤斯翰重不重视这个女人,他是心知肚明的,他真怕晚了一分钟就会出事,他估计应该是对方派来的人将林小姐掳走,他们以为龙头拐杖在林小姐手里,虽然那玩意儿林小姐机灵将它们悄然转走了,可是,林静知一个女人,黑道中人最喜欢整治女人的地方除了强暴,就是把女人卖到那种地方去,这是黑道中人最喜欢犯的通病,可是,他真不知道从哪些地方着手找啊!

接啊!接啊!老在再迟两分钟,我都不知道你女人会发生什么大事儿?老在,呜呜呜!保镖在心里哀嚎。

在他的祈求声中,电话终于被接通了。“喂,马仔,有事?”听到汤斯翰冷沉的声音,马仔如获大赦。

“老大,林小姐……不见了……出事了。”

他断断续续,结结巴巴,心里其实也怕得发慌,可是,如果不如实报道,他也不知道接下来等待自己将是什么命运。

“说。”男人简洁吐出一字,眉心刻痕紧拧,嘴唇抿成了一条冷直的线条。

“林小姐说胃疼,我去给她买药,出来她就不见了……”

“不是让你们寸步不离的跟着她吗?”男人的声音蓄含着一缕怒意,很难压抑,这群饭桶,他不过让他们把她安全护送回香港而已,这其间也会出事。

“林小姐让其他几个兄弟把袭头拐杖转走了,然后,我留下来跟着她,老大,我也没有想到她会出事啊!老大,我找不到她,我对这地方不熟悉,怎么办,老大?”

“他妈的……”男人在电话里诅咒了一声,紧接着,手机里传来了一阵砸器皿的巨大声响,连耳膜都快要震破了,马仔不敢将手机拿开,怕他有什么吩咐。

果然,他简洁冲着他吼出:“到三环路中心信义街咖啡店等着我。”

“嗯!好,老大。”马仔不敢有半句怨言,现在,当务之急是找到林小姐才是最重要的。找不到她,他也不知道汤斯翰会怎么对待自己?

*

与君别离时,何日君再来……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

一首古老的邓丽君弦律在耳边不停回旋,静知死死地捂住了耳朵,她呆在这儿大半天了,都呆了八百遍了,嗓音没有邓丽君纯,音质没邓丽君好,可是,外面的PUB里总是传来这种老掉牙的音乐,还有许多的歌。全是邓丽君专辑,她听得都烦了,自从那女人出去后,也不见人给她送饭来,她的肚子饿得咕咕直响,是故意折磨她吧!心中也渐渐升起了一种惧怕之感,怕这间夜老板故意这样折磨她,在她半点儿力气都没有的时候,再采取行动,那样的话,她可真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子,任她们宰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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