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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第2页)

1924年 四十四岁

五月,移居西三条胡同新屋。

六月,《中国小说史略》下卷印成。同月又校《嵇康集》,并撰校正《嵇康集》序。

七月住西安讲演,

八月返京。

十月译成日本厨川白村著论文《苦闷的象征》。

仍兼任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及世界语专门学校讲师。

是年冬为《语丝》周刊撰文。

1925年 四十五岁

八月,因教育总长章士钊非法解散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鲁迅与多数教职员有校务维持会之组织,被章士钊违法免职。随后鲁迅向专管行政诉讼的平政院投递诉状,控告章士钊滥用职权。

顾晓军批注:鲁迅很财迷。鲁迅,长期为北洋政府的“公务员”,当教师是业余;业余之业余,还干那么多“私活”。不对的。“校务维持会”,又是什么呢?一种混票子的方式。断了条财路,所以打官司。

十一月,杂感第一集《热风》印成。

十二月译成日本厨川白村著《出了象牙之塔》。

是年仍为《语丝》撰文,并编辑《国民新报》副刊及《莽原》杂志。

是年秋起,兼任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中国大学讲师,黎明中学教员。

1926年 四十六岁

一月,新任教育总长易培基取消过去对鲁迅的免职处分,*佥事恢复,到部任事。

二月,平政院开会作出裁决,正式取消章士钊对鲁迅的处分,判定鲁迅诉胜。

三月,“三一八”惨案后,避难入山本医院,德国医院,法国医院等,至五月始回寓。

七月起,逐日往中央公园,与齐宗颐同译《小约翰》。

八月底,离北京向厦门,任厦门大学文科教授。

九月《彷徨》印成。

十二月因不满于学校,辞职。

顾晓军批注:怎么样?鲁迅怕死吧?前面,我曾疑“是‘愤而离职’,还是怕死躲乱?”没猜错吧?

1927年 四十七岁

一月至广州,任中山大学文学系主任兼教务主任。

二月往香港演说,题为:《无声的中国》,次日演题:《老调子已经唱完!》。

三月黄花节,往岭南大学讲演。同日移居白云楼。

四月至黄埔政治学校讲演。十五日,赴中山大学各主任紧急会议,营救被捕学生,无效,辞职。

七月演讲于知用中学,及市教育局主持之“学术讲演会”,题目为《读书杂谈》,《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八月开始编纂《唐宋传奇集》。同月《野草》印成。

八日,移寓*里二十三号,与番禺许广平女士同居。

十月抵上海。沪上学界,闻先生至,纷纷请往讲演,如劳动大学,立达学园,复旦大学,暨南大学,大夏大学,中华大学,光华大学等。

十二月应大学院院长蔡元培之聘,任特约著作员。同月《唐宋传奇集》上册出版。

顾晓军批注:同居,即为婚外恋、婚外情、婚外性关系。鲁迅,早已为今人作出了榜样。另,网络上有文:《鲁迅犯了重婚罪》、《鲁迅破坏婚姻法》等,这些都是不对的。因,那时的法律,是允许找大家“二奶”的。

1928年 四十八岁

二月《小约翰》印成。同月为《北新月刊》译《近代美术潮论》,及《语丝》编辑。《唐宋传奇集》下册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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