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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第1页)

还泪推开压在身上的尸体,她觉得很累很累,比跑完十公里还要累。旁边胡人也发现了这里的异常情况,个个把裤子提上,操上弯刀慢慢围拢过来,等着正在欣赏活春宫的男子一声令下,就要把她砍成七八十块。那些正在哭闹的女子也静下来,其中两个刚烈女子不堪受辱已经咬舌自尽了,但是胡人还是没有放过他们的尸体。

刚刚还喧闹的大帐变得落针可闻,仿佛在酝酿一种爆发前的力量。还泪突然对着围拢过来的胡人嫣然一笑,她嘴角还带着那个倒霉蛋的鲜血,这一笑妖异而又纯美,笑得很灿烂,似乎刚刚收到心仪的少年给她的鲜花,而不是刚刚结束一个人的生命,自己的生命也快要消逝。这一笑没有恨,是浓浓的爱,当然不是对着这些胡人表达的爱,是对那些还活着、或者已经不在了的亲人。这一笑,为笑而笑,笑得至真至纯,这也许就是她生命中最后一个笑容了,有什么理由不让她笑得更完美一些?一直记得初中课本上有一个故事一段话,一个得了绝症却爱花爱笑的男孩,他在手术台上意识模糊的时候一直感谢爱他的人,在那张手术台上他留下人世间最美的笑容,一个死亡唇边的微笑。全文的最后一段话是这么说的:易朽的是生命,是那转瞬即谢的花朵,然而永存的是对未来的渴望,是那生生世世不朽的,生的激情。每一朵勇敢开放的花朵都是一个死亡唇边的微笑。

胡人似乎也被这一笑震撼了,疑惑了。在他们眼里,人之将死,只会恐惧、挣扎、或是哭闹绝望,还有什么值得微笑的?

“好一个狼崽子,比之我们胡国的女子还要凶悍。想不到绵羊一样的康国会有狼一样的女人。有趣、有趣。”耶律烈饶有兴趣地走近前来,细细端详还泪。仿佛刚刚死的那个不是他部下,而是路边的一只狗,他连表达一下自己的悲伤怜悯都觉得浪费。“我一直很奇怪,康国的女人为什么把贞洁看得这么重要,甚至比生命还要重要。”他偏着头,笑眯眯的看着还泪,像是在看一只掉在陷阱里的小绵羊。

“这与什么狗屁贞洁无关,和你一样,我也从不认为贞洁可以比拟生命。”还泪把下巴抬得很高,再扯上一个招牌式的,坏坏的笑容。

“哦?那是为什么,你要知道你快死了。”耶律烈兴致更高,像在逗一个有趣的小花猫。

“若不能骄傲的活,我选择死。”还泪嘴角扯得更高,“死”那个字也吐得轻飘飘,像是在和哥哥讨论下午该去哪里玩。原来玩世不恭可以让一个女子演绎得如此完美。也不是只有男子才能笑对生死,女子就该瑟瑟发抖,绝望哭泣的。若不能骄傲的活,我选择死。这样一个骄傲的人怎么会容忍自己这样毫无尊严得活着。

“女人,你让我很惊讶。”他的笑容凝固了,很认真得看着还泪。

“请尊重女人。”还泪随手擦去嘴角边的血,再把手往那倒霉蛋的尸体上擦了擦,然后很认真得对那男子说。

“哦?为什么?我可不认为女人有什么好尊重的,她们白天只会争风吃醋,晚上再使出浑身解数来讨我喜欢。”耶律烈眉一挑轻蔑的说,他旁边的一群手下哄堂大笑。

“尊重女人就是尊重你的母亲。”还泪一撇嘴,有点嘲笑得看着眼前的一群人。胡人中的男子真的非常奇怪,他们十分尊重爱护自己的母亲,却认为妻子只是生产的工具,泄欲的对象而不肖一顾。

作者有话要说:吼两声;终于上到网了;一个月没上网快出人命啦。

明天再发一章。呼呼

第二卷,苍天有泪 第九章(再见忆谙三)

“我突然觉得和你说话很有趣。”在场的人都楞了楞,那男子摇晃着脑袋,用一种奇怪的语气对还泪说。

“可是我并不这么认为。”还泪耸耸肩。生死已然不惧,那会再还怕什么?

男子上前一步,捏住还泪的下巴,贴近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第一次遇到这么有趣的小人儿,做我的女人,我会尽力给你所要的尊重和骄傲,”然而他注定要失望了,因为他手上的人儿两条秀眉越皱越紧,看向他的眼光就像看着华美宫殿里的一坨狗屎。还泪甩掉那只大手,觉得说话很累,坐着也很累,反正怎么都累,打了个呵欠再把眼光对向那男子。她撇了撇嘴,“如果你再年轻十岁,眉毛再秀气一点,皮肤再白再细嫩点,哦,还有发型一定要好好改改,我就会考虑和你来段一夜情。”不知道她又想到什么,拍了拍脑袋,“打住打住,可怜的小萧萧知道我这么想一定会很伤心。再加个条件,这要在认识小萧萧之前才有可能。现在你应该把刚刚放在我下巴的手再往下移几寸,然后用力捏紧,我保证五分钟之内我会死鱼眼一翻就死翘翘了。”还泪翻翻白眼,小舌头吐出来,一副吊死鬼的欠扁样。

“好的,那我试试。”已经很久没有人挑战他的权威了,那张带着坏笑的脸看上去如此让人恨得牙痒痒,他很想看看在窒息死亡的威胁下这可爱的小脸蛋会不会花容失色。

“大哥,找到那家伙了吗?”男子正待再说什么,外面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声音听在还泪耳里说不出的耳熟,却又想不起来是哪位,更想不出胡人中还有自己认识的。

男子刚毅的脸柔和下来,想来很喜欢说话的女子。

大帐的帘子才被打开,随着吹来的寒风出现的是一双可爱的羊皮靴子。与康人女子不同,她穿的是裤装,两条修长的腿格外有活力。马尾轻松随意,随着主人奔跑而跳跃。 “参见公主。”除了男子以外的胡人都向奔进来的女孩行礼。

“忆谙?”这女孩不就是她在杭州认识的臭味相投的朋友吗?

女孩和男子都奇怪的看着还泪,“思过,你怎么在这里?”忆谙看了一会眼前有点狼狈,有点骄傲的,比她还小一点的女孩许久才认出来,他们见面的时候都是穿男装的,一时也没看出来。看到许久未见的朋友高兴得跳起来。

“怎么在这,还能怎么来,自然是被抓来的。胡国公主,好威风啊,恕我以前不知道你这么高贵的身份有所冒犯,还以朋友相称,请原谅我这卑贱而又无知的人。”她是胡人,还是胡国的公主。怪不得第一次看到她就觉得她身上有一种青草的味道。这世界上唯一的女性好友其实是敌人,还泪眼里掩不住的伤感。她的讽刺,她的凶悍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猫咪,只是不想让人看到她的伤口。

“思过,你以前并不是很仇视我们胡人。你说着世界不应该有康人胡人之分,你说胡人因为生活困苦才会烧杀抢掠,一旦生活好了谁也不愿意这样。你说你会帮我们生活得更好,你会让我们学会对生命报以尊重,你说你会让我们学会宽容得对待别人。你说你希望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能幸福。你说···”忆谙的声音越来越大,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嘴角带着讥讽的女孩。

“北谣被屠城,我的亲人被杀,你认为我还有那时的眼光和心境对待你们这些刽子手?你认为我还能拿胡人的公主当朋友,再和她喝喝酒,聊聊天?哈哈哈,笑话,真是笑话。” 以前的还泪自然不会仇视胡人,没有国籍之分一直是外来人口的通病。康人又怎么样,胡人又怎么样?除非你是中国人,否则就一视同仁。现在不同了,如果只是听说北谣被屠,那她最多也就骂几句混蛋、畜生。和电视上看到惨无人道的杀人犯一样,对受害人报以深刻的同情就可以了,对凶手还生不出什么仇恨。问题是白云因为救她而死,在这场屠杀中她是受害人。而且刚刚一个倒霉蛋还要□她,如果对凶手还生不出恨的话她就不是君还泪,也对不起白云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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