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侯近日被摇身一变的爱妻迷的神魂颠倒,每日当差一结束,也不与同僚饮酒作赋便急着回家,人人笑他,他也不以为意。那些单身狗如何知晓柔媚娇妻在怀的感觉,这大冷天的引流水作殇咏,未免也太蠢了。
回来抱着妻子颠鸾倒凤尽享鱼水之欢,难道不比在外头吹冷风强?
他一进门,高大的身躯似是带起一片寒风。玲珑头也没抬,她在永安侯面前就没做过什么贤惠的事儿,原主倒是够贤惠,可惜永安侯不喜欢,他被初芷勾走,不就是因为初芷那一身的瘦马气质。
可瘦马就是瘦马,摆不上台面,如何能与倾国倾城的艳丽相比。
在玲珑这儿,男人跟女人没什么分别,不过是永安侯成了她的备选食物,因此被她允许多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她喜欢他英俊的外表和强壮的身体,所以就要维持到她吃掉他为止。至于初芷,她又不吃,便像是捉了耗子的猫,在耗子死之前尽情的戏弄玩耍,将其折磨致死。
眼看永安侯挥开初霜,自个儿在玲珑面前坐下,还接手了初霜手中沾了凤仙花汁的小刷子,玲珑嗤笑:“侯爷真是好兴致,怎么,这些女人家的玩意儿,您也喜欢?”
“闺房之乐,甘之如饴。”永安侯对她的讽刺不以为意,反倒觉得这样的妻子有种别样的可爱。他这双手拿过刀剑,上过战场,杀过敌人,可做这种精细之事却是头一回。玲珑眼一眯,“丑死了,走开,让初霜来。”
初霜正要过来,却被永安侯一眼瞪了回去。这对婢子的凶狠,到了玲珑面前就变成了小意讨好,“莫气莫气,让为夫再涂一回。”
这双娇嫩的小小的手,捧在掌心如嫩豆腐一般,他常在床笫间捏着这双小手舔吻啃咬,如今能好好把玩,哪里舍得放过。
“好啊。”玲珑也是很好说话的。“那待会儿我也要给侯爷涂。”
永安侯:“……”
玲珑的日子终于舒坦了点儿,这种舒坦不仅仅来自她的日常生活,也来自她的眼睛。
废太子有吃有穿之后,逐渐恢复了人样,玲珑撑着下巴看他,内心一片快活:长成这个样子,就是性格再差一点她也喜欢,更何况废太子不知为何突然良心现,对她十分的温柔体贴,虽然跟个闷葫芦似的不爱说话,但被她调戏捉弄时红着俊
脸的模样也十分可爱。
长得好看,有什么不能被原谅呢?
冬日逐渐过去,西祠巷子也逐渐有了改变,曾经长满杂草荒芜一片的院子已经被清理的干干净净,虽然没有什么名贵花草可以栽种,但却开辟出了大块菜园子。破旧的屋子也修葺起来,春日一来,顿时生机勃勃,秋日初至,已是硕果累累。
屋子里就更不必说了,虽然桌椅板凳床板仍然老旧,但用的碗筷,铺的床褥,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虽然被套都洗的白了,可里头的被子却是上好的——玲珑缺了什么就去成王府顺一波,至于她那条缠枝云锦的名贵寝衣,早已被她穿坏,又被废太子改成了抹布。
他身上,是再没有一丝太子的架子了。他甚至亲自挑水浇菜洗衣煮饭照顾玲珑,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完全活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民间男子。
这世上唯有玲珑一人愿意在他满身污秽不堪时留在他身边,所以为了留住这个人,他势必要谋划一些什么。
在西祠巷子的日子安宁而祥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若真是寻常人家,这样活下去倒也没什么不好。可废太子每每看见玲珑,都觉得她应该过上更好的日子。她的美貌不该在这样的地方默默无闻,她应该配上锦衣绸缎玉盘珍馐,住进金屋受世人膜拜。就像是玲珑所说,这个世间,唯独那个真龙天子才能坐的皇位,尚且有资格让她注目一二。
废太子长得可真好看。
“修文!修文!”
废太子听见玲珑在屋子里叫他,忙将湿漉漉的双手在简易的围裙上擦干走进房,她刚刚睡醒,尚且美目朦胧,正娇嗔地望着他:“我的肚兜找不着了!”
听闻她要找肚兜,废太子面不改色,“我给你做了新的,旧的我拿去洗了。”说着转身去将红漆斑驳的衣柜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件粉白绣花的肚兜来。经过这几个月的磨练,天资聪颖被众大臣夸赞睿智卓绝的修文太子,连绣花裁衣都摸索着学会了。前几日玲珑不知从哪儿弄来精致的料子,她肌肤娇嫩,他便将布料做成了贴身衣物,还绣上了几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玲珑歪着头看他从柜子里取出新肚兜,接过来:“可是那件我只穿了一天啊,又不脏。”
“嗯……”废太子语焉不详,“你先换衣服,我出去了。”
活似身后有什么鬼怪在追一样,玲珑看着他的背影,扑哧一声笑出来:“呆头鹅。”他们日日夜夜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毫不设防,他却谨遵礼数不敢碰她,可能是觉得自己如今待罪之身埋没了她,平时玲珑滚进了废太子怀里,他都浑身僵硬,又想抱又不敢抱,生怕唐突。可最近一段时间,呆头鹅似乎也开窍了,虽然仍然没对玲珑做些什么,却敢大着胆子亲亲她,虽然最亲密也不过如此,可玲珑怎么会不知他拿她的贴身衣物做了什么事。
废太子出去后,瞧见已经洗干净挂在绳子上半干的牡丹肚兜,俊脸一红,旋即镇定下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也绝不会告诉她自己做了什么……
玲珑的早饭很简单,一碗熬的稀烂的米粥,两碟废太子亲自做的酱菜还有一小碗蛋羹。废太子早早起了,她起不早,向来是他吃过了,再做一份她喜欢的。不过最近他又开始折腾自己,又瘦的不成人形,可丑了,玲珑也不问他这是要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