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畏惧的并非车前大声咆哮地家奴,而是惹不起车厢内的权贵人物。怕到了骨子里,众人无不避道让行,举动熟练而卑微,就像一帮胆怯的缩头乌龟。
哼,阿密特苦笑着呲之以鼻,欲往前寻找书店,却意外瞧见人群里有名少年伸出“第三只手”偷窃。
窃贼的手法纯熟巧妙,一只锦绣钱袋转眼到手,又如流水般转入身边一乞儿的口袋。“交接手续”完成,少年神态自若地步入一家茶室。整个过程不仅旁人一无所知,当事者也是蒙在鼓里,任由他予取予求。
阿密特抿嘴一笑,似有了主意,也跟着那名劫富济贫的侠盗走进茶室,又叫了杯清茶,与少年对面而坐,揶揄道:“想不到你小小年纪竟如此‘仗义’,佩服,佩服。这样吧,咱们商量商量,能不能也‘帮我一把’?以免我穷得告你。”
“你穷?不像啊……”少年瞄着同桌的黑皮肤少女,也出言嘲弄:“我看,‘黑’,倒是实打实的。”说着,他拨动头顶的银色短,耳垂佩戴的两只镂空银铃叮当作响,一双朗星般的眼睛级自信。
“我是真穷。”阿密特话说得凄切,参杂谎言,“就说今日买书的钱也是中午临时跟我一位朋友借的,对方还是名残疾人。”
“这么~~~‘可怜’啊!”少年故作同情,道:“原想你无非是要当回卫道士,搬弄些个假正义、伪道学跟我说教,劝说我‘做人得洁身自好’。听了才知我错认好人了,你敢情这是李鬼撞李逵——黑吃黑,想讹诈也不挑人的。”
他讲话理直气壮,怎么看也不像人赃俱获的扒手。兴致来了,少年露了一手绝活:他拍打桌角,碟子里的花生米如同爆米花蹦飞,排成一线落入其口。“看你的样子不像东土人士,怎么漂泊至此呢?”他嚼着花生问。
“和你一样,为锋神会而来。不同之处在于,我不是参赛者。”阿密特打住闲聊式的对话,开门见山地说:“我可以感觉得到,你身上有股剑士特有的锋芒,与我的两位同伴有一比。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朋友。”
“帕里斯通,外号‘双子剑’……”
约莫一盏茶时间,两人在交谈中认识。双方的沟通技巧都具备高水平,相谈甚欢。阿密特自对方口中得知,他来自南国教堂,由一位精通剑道的修女抚养成人,并传授绝技。
五岁那年起,帕里斯通便是盛名一方的剑术天才。可鲜为人知的是,他的偷盗技术也是一流。
一度,有诸多达官显贵派人重金礼聘,指名要他担任贴身保镖,均遭到回绝。非但如此,前来求贤的贵族家中当夜必遭贼洗劫一空,丢失的钱财一定散落在贫民区。而这些义举,无一不是帕里斯通引以为豪的“杰作”。
九岁那年,他为报答养育之恩,自愿放弃旅外求学的良机,甘心帮教堂敲钟,效力长达六年。帕里斯通踏上剑神之路,只为使更多的孤儿不再啼饥号寒,仅此而已。
“你的少年壮志,令我想起了一位同伴。”阿密特脑海内浮现小韦龌龊的面容,道:“他叫韦斯特,和你年龄相仿、志向相同,也都带有几分‘歹性’。套句歇后语,二位都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主。但,我那位朋友长相稍显寒碜了些。”
“不一样。”帕里斯通脸部肌肉收缩,斩钉截铁地说:“我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到此。不成功,便成仁!”
“这么坚决?”
“那还有假?”他豪言道,“我身后尚有千千万万的孤儿等着我去救援,梦想不允许我倒下。哪怕是千刀万剐,我也一定要得到‘剑神名号’。”
“不晓得你听过‘瓦伦达’这个名字没有?”
“他是谁?有来参加本届锋神会吗?”
“你误会了,他不是剑士。”阿密特解释,“瓦伦达是西大6一位著名的高空走钢索的表演者,他在一次重大的表演中,不幸失足身亡。
“他的妻子事后表示,我知道这一次肯定要出事,因为他上场前总是不停地说,‘这次太重要了,绝对不能失败!’相较于以前每次成功的表演,他总专注于事情本身,绝少考虑结果,所以一直走得很好。而当他有了患得患失之心,竟然就此告别了人生。
“后来,心理学家将这则案例称为‘瓦伦达心态’。我奉劝你以此为戒,你想得越多、越执着胜负名号,失败便会离你越近,像阳光下的投影那样,叫你摆脱不掉。何必计较成败得失,但求走好每一步,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