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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2页)

你们俩又不在一个班里,怎么能结下矛盾?又是怎样的矛盾呢?

一个犯强奸罪的女孩(2)

不值一提。过去这么长时间,连我都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样的矛盾了。但至少敢肯定,并不是什么大事。然而,女孩子的心眼本来就小,再加上我从小家里家外被宠而养成的唯我独尊的心理,结果,针尖对麦芒,小矛盾越闹越大,谁也不肯相让,及至后来,两人几乎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下课活动时间打了照面,不是我把头扭过去,就是她找茬指桑骂槐几句。有一天,两个班合上体育课时,我和翁丽霞因跳绳争先后还差点打了起来。男生们不管闲事,只在旁边看热闹、起哄;我当时也是气愤不过,被同伴女友拉走时,我回头冲着翁丽霞喊了句:你等着,我会给你好看的。翁丽霞自然也丝毫不甘示弱,一手叉腰,一手指着我回敬道,就你?老娘等着,还指不定谁给谁好看呢!

其实,现在回过头再想,我倒觉得照翁丽霞平时的性格,她本来就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许多事情说过也就说过了,并不往心里去;相反,我却对所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都耿耿于怀。“体育课事件”后,我认为自己简直就是受了奇耻大辱,这样,便从外校叫来几个平时关系较好的男性朋友,让他们找机会好好地“教训教训”翁丽霞。

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都是同学,即使闹点矛盾,又能有多大的“仇”呢!

是啊,现在这些道理我全明白了。可是,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那么鬼迷心窍。2002年8月8日下午两点多,我和女友车俏从饭店吃完饭出来,每人手上拿了根雪糕正在钟楼街上溜达。突然,车俏指着前面不远处对我说,詹亦屏你看,那不是翁丽霞吗?顺着车俏的手指,我看见翁丽霞正一个人逛商店。哼,终于让你碰到我的手里了!我一边紧盯着翁丽霞,一边赶忙打手机叫以前我打过招呼的那帮“朋友”过来。

20多分钟后,匆匆赶过来了6个人,他们全是太原市另一所中学的在校学生:刘兵,外号“二蛋”,皮肤黝黑,方脸,浓眉,长相较凶,经常旷课,混迹于社会,与诸多社会上的人称兄道弟,做起事来心狠手辣,不计后果;张其则,白净面孔,瘦,高,一副文弱书生打扮,人称“油条”,脑子聪明,生性滑溜,满肚子的坏主意;其他4个分别是郭刚、盛世杰、齐成大、路佳正。

刘兵他们到达钟楼街之后,按照我的意思,上前截住了翁丽霞;翁丽霞一看眼前的阵势,我们人多势众,显然是有备而来。她知道这样硬碰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只好乖乖地跟随我们去了西羊市街。

你们那么多人围在一起,又是几个男孩对一个女孩拉拉扯扯的,难道当时街上就没有人劝阻你们?

现在的人,明哲保身,碰到与自己不相干的事躲都来不及呢,又能有几个爱管闲事的!何况,别人就是看见我们围着一堆人,可也不清楚我们在做什么呀。——走到街道的一个拐角处,我喝住了翁丽霞,二话不说,抬起手照着她的脸就甩过去几巴掌;翁丽霞根本没料到我竟然能动手打她,赶忙用两只手遮住双脸。这时,街道上有过往的行人朝这边看,甚至还有几个人停住了脚步站在附近准备看热闹。这时,车俏劝住了我,她说:算了,在这儿影响不好。真是“言者无意,听者有心”,突然,一个恶毒的念头出现在我的头脑里。我拉过刘兵捂着他的耳朵说了几句话,刘兵听了一会儿,便眉开眼笑不住地点头。

随后,刘兵走过去把带来的几个人叫到旁边小声说了几句话,几个人转身走近翁丽霞,不再横眉立目,只不吭声地围着她继续向前走去。3点多钟,我们一块来到半坡街天平西巷的17号楼前。这是一座某单位里的居民楼,盖起来20多年了,因正值上班时间,所以,楼道里没有什么人,只有个别家里留有老人和孩子在里面。刘兵用眼睛示意其他人在楼下等着,他拽着翁丽霞的胳膊直往楼上走。

光天化日之下的恶行

后来的情景,我是从调查中了解到的,走到5层楼道的尽头,刘兵站住对翁丽霞说,你要想少受点罪,就最好别胡喊乱叫,老老实实地陪哥儿们玩玩。翁丽霞突然间好像明白了什么,她挣扎着想往相反的方向跑,同时嘴里喊道:不行不行,你干什么呀!这时,早已欲火中烧的刘兵哪儿肯放过她?一不做而不休,刘兵伸手抓住翁丽霞的右手腕,只一抡,便把翁丽霞搂在了怀里;接着,刘兵腾出另一只手,使劲地掐住翁丽霞的脖子,直掐得翁丽霞脸色蜡白,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看着差不多了,刘兵才恶狠狠地对翁丽霞说,你他妈的活得不耐烦了?竟敢和老子较劲?这个时候,翁丽霞虽然嘴不能说话,耳朵却听得真真切切,她使劲地向着刘兵摇了摇头。是吧?谅你也不敢!刘兵得意地“嘿嘿”笑着,同时松开了掐翁丽霞脖子的手,两只手同时向下急不可耐地撕开翁丽霞的裤子,把她摁倒在楼道里,不顾一切地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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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犯强奸罪的女孩(3)

大约40多分钟后,刘兵和翁丽霞双双从楼里走了出来,只见刘兵满脸的倦意,翁丽霞衣衫不整地耷拉着头跟在刘兵的后边。见此情景,在楼下等着的几个人心照不宣,各自的脸上都露出复杂的表情来。不等刘兵说话,齐成大抢上一步从身上摸出10元钱递给郭刚:“你去买个西瓜,和兄弟们去旁边阴凉处解解渴。我找个地方玩会儿。”齐成大话音未落,盛世杰早已跑过去拉住了翁丽霞的胳膊。翁丽霞的脸上充斥着尴尬和屈辱。

盛世杰和齐成大把翁丽霞连推带拽地重又拉回到17号楼,就在一层楼的楼道里,根本顾不上是否会有人进来,两人合伙把翁丽霞放倒在地上,轮换着一个人压住翁丽霞的上半身,另一人去扒翁丽霞的裤子……

这时,外面的大街上,人来人往,阳光晒着每一个过往的行人,从表面上看,所有的事物都和往日没有什么两样。但是,作为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我心里很清楚,对于翁丽霞来说,那天绝对是一个令她这一辈子也不能忘记的屈辱的日子。就是我,至今也不能抹去留在我记忆深处的准确时间:2002年8月8日的下午近5点钟。

你们都还是些学生,都还是些未经世事的孩子呀!光天化日之下你们竟然做出了这样的事情,难道你们就一点点后果都不考虑吗?

当时,我确实没有想那么多。人是不是都有过暂时变得失去理性变得疯狂的时候?我当时只觉得自己报了“仇”,感到心里异常地痛快,至于其他的,我当时根本就考虑不到,或者,即使想到了也不顾的。下午6点半左右,我的肚子饿了,提议去吃饭,我请客。于是,我们一群人来到食品街的一家饭店里吆五喝六地灌了一通白酒,个个喝得醉醺醺的,嘴里边喷着呛人的酒气。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在那天吃饭时,是翁丽霞逃跑或获救的绝好的机会,无论在饭店里还是走在街上,只要她一喊一叫,立刻就会引来人们的围观,也很可能会有人出来阻止我们们继续作恶。

作恶?

不错,是“作恶”!——但是,由于连吓带惊,翁丽霞并没有像正常人一样作出应当的反应,而是畏缩于我们的面前逆来顺受,从而更加助长了我们的胆量。

我们吃完晚饭已经接近9点钟了,天气燥热,也没有个好的去处。借着酒劲,刘兵大摇大摆地半搂着翁丽霞——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人家两人正谈对象呢!——与一伙人走出食品街,随意拐进了食品街口的鼓楼广场小花园。花园里,柔和的彩色灯光下,乘凉的男男女女到处都是……我们找了一个围绕花池的洋灰台阶坐下来,几个人打着酒嗝天南地北地海吹。吹来吹去,总是那么几句淡而无味的空洞话,大家也觉得无聊。这时,路佳正突然俯身给同来的几位卖了个笑脸:“弟兄们稍微给挡住点人,我在这儿玩会儿吧。”“什么?你小子可真他妈的会享受!”大家七嘴八舌地调侃了几句,虽然不太乐意,但身子却往开散了散,把花池遮了个半严。路佳正不顾翁丽霞的竭力反对,拿准了她不敢胡喊乱叫怕声张丢人的心理,一只胳膊从肩膀绕过搭在翁丽霞的前胸,另一只手往下抄住翁丽霞并排屈着的双腿,朝后一倒,两个人便一起滚到了花池里的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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