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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之州 佛罗里达 2单腿写作的海明威(第1页)

在美国,听到KeyWest,很多人会立刻想到一个人,那就是海明威。

KeyWest岛在中国不太著名,因为咱们刚开始出境游没多久,还都是去那些人流特别密集、能购物的地方,还没有上升到想去看看美国名人居住的地方那种境界。中国人提到佛罗里达州,肯定都知道迈阿密、奥兰多,但是不知道KeyWest。

美国人太崇拜海明威了。海明威最喜欢的地方,一个是法国,另一个是长得很像法国的KeyWest,所以海明威年轻的时候在法国住了很长时间。有一本我特别喜欢的书叫《流放归来》,讲的就是美国的LostGeneration,也就是迷惘的一代,他们“一战”“二战”期间在巴黎跟毕加索这些大师混,后来都混成大师了,包括海明威在内。这些人的下一代在美国更著名,叫BeatGeneration,就是垮掉的一代。

海明威他们为什么要跑到巴黎去?当然追寻艺术是一方面,但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一九二几年的时候,美国正好处于禁酒令时期,不能喝酒,这帮艺术家不喝酒怎么创造?所以没办法,这一大帮人都被流放到巴黎去了,所以海明威当然是一个大酒鬼。

海明威从法国回到美国能住哪儿?新奥尔良黑人太多了,KeyWest比较贵,所以没什么黑人,而且住的都是挺有钱的白人,所以海明威就住到了KeyWest,并在那儿生活了很多年。如果你去到KeyWest,无论如何都要排队去看一眼海明威故居,反正我是去看过两次,而且非常感慨。

海明威喜欢六趾猫,这个猫有六个趾头,人类也挺坏的,专门把动物弄成大眼鱼、六趾猫,海明威养了一堆六趾猫,所以到了海明威故居,我的天,床上、桌子上、椅子上,到处都是六趾猫,没有一个人去干扰它,也没有一个人去诚心地喂喂它,美国人不干这事,大家就是特别安详地看着六趾猫躺在海明威的床上,然后你看着它,就觉得这猫是有灵性的,它好像是见过海明威的,或者说它就是海明威本人。

海明威住的地方是很朴素的两小栋房子,一小栋房子里有餐厅、卧室和一个会客厅,另外一小栋就是他写东西的地方。这个地方我要跟大家澄清一下,过去看文艺青年始祖海明威的传记,都说他是站着写作的,所以大家都特崇拜,觉得这海明威多特别,每天早上五点钟起床,六点钟就开始站在那儿写,写到中午,而且说得神乎其神。至于为什么他要站着写呢,说是因为他这个人就是这么简练。人都有一种毛病,一旦谁成了英雄,咱们就要把各种各样的传奇包装到他身上,事实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

海明威是美国文学的重要代表,他不像英国文学那么华丽深奥,英国文学里很多词你还得查字典,美国文学以简练著称。海明威是记者出身的,马克·吐温也是记者出身,所以他们在当记者的时候,就特别训练过不写那些华丽的辞藻,尽量简洁地把东西描述得很清楚、很硬朗,海明威曾说过,为了让自己简洁而站着写,结果就被人夸张成海明威站着写作了。

我还听说过更邪乎的,说海明威是单腿站着写作,可我当时居然相信了,而且我也试过,早上起来我就单腿站着,可我单腿啥也写不了,单腿更没法弹琴。所以我去海明威故居的时候,特意仔细看了看,找他站着写作的那个书桌在哪儿,看了半天并没有,那里都是正常的书桌和凳子,我还问人家,这单腿站着写作的地方在哪儿?人家都说没有那回事。海明威故居里有一个老头,我每次去都是那个老头给大家解说,他还是义务的,把海明威讲得特别特别神奇,但就连他也不承认海明威有站着写作的这种习惯。

所以我怀疑是这样的,可能海明威很年轻在巴黎的时候,估计他想耍范儿,因为在巴黎的大家都得耍范儿,毕加索也耍范儿,所以海明威就单腿站着写作,但是他到KeyWest的时候,已经大概是第三个太太了吧,那时候他已经上了岁数了,所以肯定是不能单腿写作了。

不管怎么说,反正在海明威故居里面待着,我觉得还是很美好的,大家如果到KeyWest,一定要到海明威的小院子里徜徉一下,感受一下大师的光辉。

海明威是美国人民最最崇敬的作家,也是美国人民心目中最最伟大的英雄之一,为什么呢?我在这儿多说两句。其实美国的大作家有很多,福克纳,还有菲茨杰拉德,前两年有一部电影叫GreatGatsby(《了不起的盖茨比》),原著小说就是菲茨杰拉德写的,文笔简直优美极了,辞藻非常漂亮,大家要是练习英文写作一定要看看这本书。

美国人民并不崇拜菲茨杰拉德,为什么呢?美国是个上古民族,不适合那种酸了吧唧的骚柔。我特别爱用“骚柔”这个词,欧洲就有很多骚柔的民族,喜欢那些骚柔的作家。美国人喜欢的作家得是英雄、硬汉,你看这书名《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一看就是作者自己亲身经历过的。

海明威差不多从高中毕业开始,这世界上的战争就没有他不去的,这哥们太厉害了,真正体现了一个大作家的那种勇敢,他就是一定要去看看人类正在打的仗是什么样的,他就是典型的美国硬汉。

“一战”的时候,到处都招志愿兵,杜鲁门就是那时候被招募的,连农民都去参战了,海明威就志愿去意大利战场,但他的视力不太好,打枪的活儿干不了,就当救护兵。后来英勇地去救一个意大利士兵,结果一个炮弹炸了两百多片弹片在他身体里,海明威一直到死,身上都带着几十片没拿出来的弹片,就是这次负重伤留下的。

西班牙内战海明威也去了,大家都知道西班牙内战全世界左翼记者全去了,说是当记者,其实也都跑前线去了,大家都觉得我是反对资产阶级,反对帝国主义,都觉得自己最光荣,海明威也是。

海明威是很“左”的一个作家,他“二战”中来过中国,听说在成都的一个省委大院里,还有一个“海明威故居”,海明威著名的《丧钟为谁而鸣》就是在成都写完的,而且海明威还带着新婚的妻子到重庆见过蒋介石和宋美龄,他觉得自己代表美国媒体而来。为了让海明威帮忙正面歌颂抗战,国民政府给了他很高的待遇,不过他到处找共产党,但始终找不着。

最后特别有意思,他在江边散步,突然有个荷兰女人跑过来说,大师,我受共产党的一个叫约翰·奈特的人委托,约你明天见面。这约翰·奈特很多人都知道,是周恩来同志的英文名字,其实就是淮安话发音的周恩来。海明威特别激动,太好了,终于见着共产党了。于是第二天,这个荷兰女人带着他穿过菜市场,一路左拐右拐,又摆脱国民党的特务等,终于把海明威带到一个地下室,见到了约翰·奈特。

关于周恩来总理会不会说外语这件事情我看到网上争论了很多年,有的说他会,而且还会八国外语;有的说不会,他什么外语都没学过。我可以稍微公正一点地说,约翰·奈特同志肯定是不会说英语的,但是他肯定会说法语,这不是咱们自己的历史记载的,是海明威说的。海明威在巴黎待了那么多年,他肯定是会说法语的,他当时跟约翰·奈特坐下以后,就用法语交谈,两人相见甚欢,而且约翰·奈特同志给海明威同志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

海明威后来还访问过苏联,还曾经跟着轰炸机去轰炸过德国,轰炸机还坠毁了,他又死里逃生了一次。总之,他是标准的美国人民最热爱的尚武的硬汉。在美国,文学要写得生猛,音乐要搞摇滚,美国人民的荷尔蒙太多了。

海明威14岁就冲上拳击场被人打得红毛绿眼的,自己还特爽,他一生受伤无数,光脑震荡就十几次,做了二十来次手术,两次在报纸上看见有关自己的讣告,就是别人都以为他死了呢。写完《老人与海》,海明威感觉还是不能抒发豪情,于是从KeyWest又跑到非洲去了,到了非洲又两次坠机,死里逃生,所以大家知道他后来还有著名的《乞力马扎罗的雪》,就是在非洲的经历。就是这么一个传奇的人,用现在的话说,他就是一个特别能作死的人,所以他真的死了的时候,JFK(肯尼迪)还给他写了一个巨长巨长的讣告。

他写的东西当然是特来劲,简短有力,尤其是《老人与海》,完全是坚定的美国精神,他在《老人与海》里写过一句被所有美国硬汉奉为座右铭的经典名句——一个男人可以被摧毁,可以被消灭,但是不能被打败。

《老人与海》其实是真事儿,当然没那么夸张,海明威确实曾经出海捕过鲨鱼,而且他亲手去拖那鲨鱼,准备拿手枪把鲨鱼打死,结果一枪打自个儿小腿上了,这哥们的眼神看来确实不太好,然后负着伤自己徒手跟鲨鱼搏斗,书中写的这段是海明威的亲身经历。在非洲也是,坠完机大家都以为他死了,结果他看着报纸喝着咖啡,哈哈大笑,结果后来又坠了一回,摔得肝脏破裂,晚年他还得过肺癌和皮肤癌。

另外,古巴革命海明威也去了,还跟卡斯特罗成了好朋友。有一阵子全世界的人都以自己是卡斯特罗的好朋友为荣,反正只要觉得自己是左派的,就得跑到古巴去,跟卡斯特罗在一起,大家闹革命,总之卡斯特罗好像代表了最不腐败的、最纯净的、真正的、最勇敢的革命者。后来海明威的古巴故居揭幕的时候,卡斯特罗还亲自去剪彩。所以海明威回美国后,中情局一直想要调查他,再加上他又去过苏联,FBI还怀疑他是间谍,跟克格勃有联系,就是一通折腾他。美国到了战后的麦卡锡时代,到了开始迫害左翼作家的时候,海明威干脆就隐居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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