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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园>天梦残绝神功真有人练吗 > 第26部分(第2页)

第26部分(第2页)

北宫千帆抬头一看,奇道:“咦,这不是孟,孟……”

花蕊夫人忙道:“不错,正是我蜀中托梦送子的张仙人,你也知道?”

北宫千帆会意,忙点头道:“送子张仙那么灵验,自然有所耳闻了。”心中暗想:“含蕊姐姐真是性情中人,蜀主孟昶这个草包人君,居然也为他馨香祷祝……唉,此人若是夏大哥……不,她若是知道夏大哥的心意,岂非更加不安?反正夏大哥已出了家,她在宋宫也不算太坏,告诉了她,反而徒增感伤。”

心念已定,便不再多言,又问道:“传说中有一种奇卉,一百年开花,两百年结果,三百年实成。你的《古卉谱》上曾有记载,此卉已失其名。难道世间果真有此奇物?”

花蕊夫人带它出了内室,重新坐下,笑道:“我也只在一些古籍之中见过记载,便收录了下来。据说此物极具灵性,第一百年,须将有墨迹的纸笺焚烬为壤,每七日以墨汁浇灌一次,才可保这一百年中花开不败。其花碗口大小,花瓣乃黑色心形,瓣缘渗出白色,花蕊也是白色,看上去素洁清雅、美不可方物。”

北宫千帆撅嘴道:“谁搞出这种名堂来累人,种花的人岂不给烦死了?”心中暗道:“这种怪东西你倒心仪,可怜夏大哥为了你浪迹天涯去找它。你即便是不入宫,夏大哥这一辈子也未必找得到它的花种。不过这玩意还真有趣。”

花蕊夫人笑道:“这还不止呐。等到第二百年,仍以墨笺焚烬为壤,每七日以烈酒代水浇灌,才可保这第二百年能够结出果实。等满了两百年,便长成了碗口大的果子,也是一颗心形,洁白晶莹,仿佛是玉琢的,美极了。”

北宫千帆乍舌道:“莫不是一粒情种,不然怎么长出这种怪东西——墨之浓而浇其花之素洁清雅,酒之烈而卫其实之晶莹剔透。美则美矣,却要把人烦死。”

花蕊夫人续道:“到了这第三百年,花已成实,就不必再以墨之浓酒之烈浇灌,只须捧到关外最最苦寒之地,任其饱受一百年的雨雪风霜欺凌。在这一百年里,果实会渐渐黯淡枯萎,变成荔枝大小,那时候,其果颜色灰败,其味辛涩难咽——这就修完了三百年的情劫。”

北宫千帆叹道:“那么好看的果子,要受一百年风雪的罪孽变成那副尊容,又难看又难吃,怎么算修成正果大功告成?”

花蕊夫人笑道:“傻丫头,你抄副本送人,自己难道没有读一读么,说这些呆话?古籍有载:三百年成实之后,服之,驻颜养容,白首可成青丝,老妪能变少女,不但有返老还童、永葆青春之效,还系了一个传说,第一对见到此物成实的爱侶,可以被保佑长相厮守、天荒地老。”

北宫千帆点头道:“这几段是请北斗帮忙抄的,没细读。而且原本上的五幅插图我在副本里也索性省了。三百年,人都化骨扬灰了,还要这劳什子干什么?墨之浓无以浇其终老,酒之烈不足洒其相思,又要凄风苦雨自虐一番,修成的正果,却是这德性、这滋味。世间情爱难道全是如此结局么?这是情爱的果子,还是怨恨的果子?”

花蕊夫人一呆,笑道:“你居然会和人说大道理,是不是有了心上人?”

北宫千帆红着脸,摇头道:“我只是叹息世间男女,朝夕相对时不懂爱惜,却要去找什么劳什子三百年的怪物,才以此表露衷情。不料书未催成墨已浓,浓得化不开,只好把自己溶化掉了。”

花蕊夫人打趣她道:“你不是世间男女,难不成还是天外飞仙?哈,若不是有了心上之人,哪里会感悟得如此之深切?这个人是谁,我认不认识?斐宫主、北宫左护法知不知道?”

北宫千帆低头沉吟良久,才缓缓道:“你该知道!”

花蕊夫人诧道:“我为什么该知道?是哪一个倒霉鬼被你喜欢上了?”

见她依然沉默,花蕊夫人自知失言,忙又安慰道:“其实你也够倒霉。依照你的个性,若陷入情仇爱恨里,烦恼也更多。到底怎么回事?”

北宫千帆抬头问道:“你可有喜欢过谁,为他而烦恼的?”

花蕊夫人叹道:“我哪里有这个福气?从小读书写字、养花种草,还没懂得情是何物,便入了宫。亡国之后,由蜀宫到宋宫,又是以亡国妇人的身份入宋,便是孟……也只不过是恩宠而已,现今宋皇虽然对我宠幸,可终究不是什么两情相悦……你究竟喜欢上了什么人呀?”

北宫千帆道:“唐主李煜,此人你可曾有过耳闻?”

“蓬莱院闭天台女,画堂昼寢人无语。”花蕊夫人点头道:“此人盖世才华、儒雅风流,可惜错生帝王之家。怎么,会与他有关联?”

北宫千帆当下把如何认识李煜、周娥皇,又如何请夫妇二人赴“巾帼山庄”之宴,及至周娥皇病殂,几年的经历简略说了一遍,只是在认识李煜前,与西门逸客陪伴夏哲山游历河山三个月、此后西湖送行一事,则隐了不说。

花蕊夫人越听越奇,呆了片刻才道:“个中曲折,真是出人意表。你的个性,去垂青一个文弱才子已是奇事,而此人居然还是一位国主,难怪你沮丧。”

北宫千帆一撅嘴,再度低头道:“若是真这么简单就好了。此人才藻风流、儒雅温文是不必说了,难得他手无寸铁,居然遇上我都不躲不避,我刁蛮任性胡作非为他也不曾害怕,连我都以为自己真的喜欢上他啦。”

“以为?”花蕊夫人更是奇怪,道:“难道你不是真的喜欢他?”

北宫千帆微微点头,面带隐忧地道:“我从小野惯了,连爹娘都管束不了,旷姑姑宠我更是不用说了,便生就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个性。我这么顽皮,诗铭哥哥虽是宠我,心底里却也怕我,有机会总要回避我。我和大家都称兄道弟惯了,很少想过什么男女有别、男女相悦,所以诗铭哥哥就喜欢上二姐了。”

花蕊夫人笑道:“你生来从不掉泪,顽劣手段我也是领教过的。当年你就曾说,有朝一日会吓得庄少侠退婚,原来是知道他心仪裁云妹妹。”

北宫千帆续道:“因为怕我多过喜欢我,所以我对他从来不曾抱希望,只把他当成好兄弟。难得又有一个像诗铭哥哥那样温文儒雅的李煜,手无寸铁却对我毫不回避,还倍加溢美之辞,我自然是欢天喜地了。后来我去黄山‘托义帮’捣乱,想替他出口气,那时候还不知此李遇非彼李煜。可有一天,我到‘凝慧庐’的静室里去面壁,却忽地大彻大悟了。”

花蕊夫人听得出神,也不接话,只是略一点头,听她又道:“我当日便想:那半年,和姓李的投契,原来是因为一个和诗铭哥哥一样谦和可亲、儒雅温和的人,却不像他那样头痛我,我去‘托义帮’捣乱,替姓李的出气,所尽的,原来不过是朋友的本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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