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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终身大事 第二十六章(第1页)

直到傍晚,家庭祈祷做完之后,安琪·克莱尔才得到机会和父亲谈起了一两个心中最感亲切的话题。方才,当他在地毯上跪在两个哥哥身后的时候,一面盯着他俩靴子后跟上的小钉子,一面就已经打好腹稿了。祈祷结束后,两个哥哥跟着母亲出去了,屋子里只剩下了他和父亲。

年轻人首先与父亲商谈了在英国或在殖民地大规模经营农业的计划。于是父亲告诉他,既然自己没花钱供儿子上大学,那么就觉得自己有责任每年积蓄一笔钱,以备儿子日后买地或租地,这样,就不至于觉得自己过于偏心了。

“至于金钱财产嘛,”他父亲接着说,“用不了几年,你无疑要胜过你的两个哥哥。”

既然父亲这么体贴,安琪就趁机把另一件更关切的事情道了出来。他告诉父亲说,他眼下已经二十六了,若是将来从事农业,除非脑袋后面生出一双眼睛,要不然事情怎么也顾不过来呢,他下地干活的时候,家里一定得有人料理才行呢。这么说,他是不是该娶个媳妇了?

他父亲觉得这种想法倒是合情合理的,于是安琪问道:

“既然要当勤俭耐劳的庄稼汉,那么您觉得我娶什么样儿的妻子最合适呢?”

“一个真正的基督教徒,在你出门进门的时候,她能够帮助你,安慰你。别的嘛,倒是无关紧要了。这样的姑娘是能找到的,说真的,身边就有,我那位热心肠的老朋友、老邻居钱特博士……”

“但她首先得会挤牛奶,搅黄油,做奶酪,知道怎样叫母鸡和火鸡孵蛋,怎样养小鸡,遇到意外的时候,知道怎样领人下地干活,而且还能估计牛羊的价钱,您说是不是呀?”

“是的,庄稼人的妻子,当然应该这样。这是理想不过的了。”显然,老克莱尔先生以前没有想到这几点。“不过我还得补充一句,”他说,“依我看,你想找一个纯洁、贤惠的姑娘嘛,倒是有一个对你真正有好处,而且也最合我和你母亲的心意,那就是你以往对她很有兴趣的默茜小姐。固然不错,我邻居钱特的女儿近来跟着周围的年轻牧师赶时髦,在过节的时候,用花儿什么的花里胡哨地装饰神坛,有一回呀,我听见她把这说成祭坛,真让人震惊。但她的父亲像我一样,极不赞成这种胡闹,不过他说这能改得过来。我敢肯定,这只是女孩子一时的淘气,不会永久不变的。”

“不错,默茜是个虔敬的好姑娘,这我知道。但是,父亲,如果有一个姑娘像钱特小姐一样圣洁,虽然在通晓经文方面不如她,却像庄稼汉一般懂得农业事务,那么您不觉得对我更为合适吗?”

他父亲坚持认为,他深信庄稼汉的妻子首先要像保罗那样传播仁慈博爱,其次才是通晓农业事务。易于冲动的克莱尔既要尊重父亲的感情,同时也希望有利于自己的心愿,因此就表面上顺着父亲的话,他说,现在命运或老天爷已经让一个女人闯入了他的生活,作为庄稼汉的贤内助,她是门门够格,而且,性格也端庄稳重。他拿不准她所信的是不是他父亲信奉的低教派,但是跟她讲解,她大概是愿意服理的,她有着单纯的信仰,经常上教堂,心地忠厚,接受能力强,头脑聪明,举止高雅,冰清玉洁,而且长得也是眉清目秀,美得出奇。

“她家和你是不是门当户对呢?简单地说,她是不是大家闺秀?”他们谈话的当儿,他母亲悄悄地走进了书房,吃惊地问道。

“照一般的说法,他不是大家闺秀,”安琪毫不畏缩地说,“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您,她是乡下姑娘。可是,在情感和天性方面,她绝不逊于大户人家的小姐。”

“默茜·钱特可是出身名门啊。”

“呸!出身名门有什么用呢,妈妈?”安琪急忙说道。“像我这样的男人,一直过着艰苦的生活,将来也还得吃苦,娶个这样的富贵小姐,会有什么好处呢?”

“默茜可是多才多艺啊。难道这不是迷人之处吗?”他母亲透过银丝眼镜看着他,回答说。

“这种外表上的迷人,对我将要过的生活有什么用呢?至于她的学识嘛,我是可以给予帮助的。她准是个聪明的学生,您若是了解她,也一定会这么说。她周身洋溢着诗意,她的一举一动都是诗,我想我是可以这么表述的。她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而且我敢说,她是个无懈可击的基督教徒,也许她正是你们希望宣传的那种典型。”

“哦,安琪,你简直在开玩笑!”

“妈妈,对不起。不过,她的确每个星期天早晨都要上教堂,的确是个笃信基督的好姑娘,为了这一优秀品质,我敢说,你也不会再计较她的社会地位了,而且还会觉得她是最好的选择呢。”他越说越起劲,越说越诚恳,本来嘛,他看到苔丝和别的挤奶女工做礼拜时,还蔑视她们这种拘于习俗的机械举动呢,因为这种举动与这些大自然的儿女极不协调,他当初做梦也没想到,这一点现在对于他竟有这么大的用处。

老克莱尔夫妇感到烦闷不解的是,安琪所称赞的那个陌生姑娘所具有的美好品质,安琪本人是否具有呢?他们开始感到,至少那姑娘有健全的见解,这是一个不容忽略的优点,特别是这一对的结合,一定是老天爷的旨意,因为安琪选择配偶时,本来不会以按时上教堂作为标准的。因此他们最后说,最好不要仓促行事,但和她见见面,他们并不反对。

因此,安琪现在也不提别的详情了。他觉得,他的父母尽管心地单纯,并富有自我牺牲的精神,但是,他们作为中产阶级的人物,存有一定的偏见,需要用点策略,才能将此攻克。因为他尽管在法律上有权自由行动、自由选择,尽管他们儿媳的身份对他们的生活没有任何实际影响,而且可能还是远离他们的儿媳呢,但是,为了孝心,他希望在他的终身大事上,不要让父母难过。

他仔细思索,觉得把苔丝生平中的偶然现象看成是事关重大的特征,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他爱苔丝,是因为爱她这个人本身,她的灵魂,她的心地,她的本质,而不是因为她会挤牛奶,会当他的好学生,更不是因为她单纯正统的宗教信仰。她那种天真无邪、坦率质朴的生命,无需任何世俗的虚饰,就使他为之倾慕。他觉得,家庭幸福依赖于情感和冲动的旋律,而教育却对此影响很小。也许,事隔若干年代之后,待到道德教育和智能训练的体系得到改善,能够明显地甚至可观地提高人类天性中的自觉的甚至不自觉的本能,那么,教育也许才能发挥作用。但是,直到现在,依他看来,可以说文化只对受到文化熏陶的人,产生了一点表层的影响。由于近来他离开了优雅的中产阶级,而深入了乡村社会,有了和妇女交往的体验,所以这一信念更加坚定了,他认识到,一个社会阶层里的聪明贤惠的女子,和另一个社会阶层里的聪明贤惠的女子相比,两者之间没有本质上的差别,而同一个社会阶层里的聪明贤惠的女子,与愚蠢丑恶的女子之间,才有着真正本质上的差别。

他离家回奶牛场的那天早晨,他的两个哥哥早已离家往北方徒步旅行了,然后一个回大学,一个继续去当副牧师。安琪本来可以和他们一道,但他一心只想回塔尔勃塞,去和他的心上人相聚一起。若是和两个哥哥一道,他会觉得非常别扭,因为尽管他是三人之中最有眼力的人道主义者、最理想的笃信宗教者,甚至是最博学的基督教研究者,但是他始终觉得他们交谈很不投机,因此感情疏远。无论是对菲利克斯,还是对卡思伯特,他都没敢提及苔丝。

他母亲给他做了一些三明治,父亲骑着牝马,送了他一程。他们一起走在树荫遮蔽的大路上时,由于安琪已经讲完了自己的事情,他就心甘情愿、一声不吭地倾听父亲诉说教区工作中的种种难处,他对待别的牧师情同手足,可他们对他却以冷淡相待,因为他把《新约全书》解释得非常严格,他们认为,他的解释是有害无益的加尔文主义。

“说是有害无益!”老克莱尔先生带着和蔼的嘲弄口吻说道,接着他又叙述以前的经历,来证明那些人的观念是荒谬无理的。他说他曾经使自己教区内的许多坏人弃恶从善,成效惊人,其中不仅有穷人,也有富人,他也坦然承认,有许多人无法转变。

说到后一种情况时,他列举了一个姓德伯维尔的年轻的暴发户,住在四十英里之外的特兰岭附近。

“是不是王陴等地方的那家德伯维尔?”他儿子问道。“那是个出奇的衰败了的贵族,还有一个关于四马大车的可怕传说呢。”

“哦,不是。真正的德伯维尔,据我所知,至少在七八十年以前就已经灭绝了。这个好像是袭用了这一姓氏的新家族。我希望他是个冒牌货,免得辱没了从前那些武将的名声。不过真怪,你怎么对古老门第发生兴趣了?我本以为,你并不器重古老门第,甚至比我还出格呢。”

“父亲,您误会我的意思了,您常常这样。”安琪有点不耐烦地说。“在政治上,我对古老门第的优越性表示怀疑。他们中间的一些聪明人,还像哈姆莱特那样,‘大声反对自己的继承’。不过,说到诗情画意、戏剧性甚至历史意义,还是很能引起我爱慕的。”

这种区分尽管并不细微,可是老克莱尔先生觉得太难以辨别,于是他继续讲述他刚才要讲的故事。说是那个冒牌的老德伯维尔死后,年轻的儿子就放荡不羁,荒淫无耻,其实他有一个瞎眼的母亲,这一情形本该让他有所收敛。有一回,老克莱尔先生在那块地方传道的时候,听说了这件事。他就利用这一机会,对这个罪人进行了灵魂方面的开导。尽管他是个外人,该地区不属于他应管的范围,可他觉得这是他的天职,于是就使用《路加福音》里的话,对他进行开导:“你这个愚人,黑夜将勾取你的灵魂!”年轻人对这种单刀直入的攻击非常愤恨,事后碰到老克莱尔先生时,不顾他白发苍苍,当众把他狠狠地侮辱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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