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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我的思考逻辑常使我的好友摇头,说我十年前就是这样任性、孩子气,十年后竟然一点都没变,而看我现在的生活方式,可能十年之后也不会有什么长进。

有人甚至要我去看些比较严肃的书,我是听话的去买了,然而看没几页就放弃,继续看我的罗曼史小说,因为我觉得现实已经很苦闷了,我干么还要去看那些告诉我现实很糟糕的东西呢?如果这样就是任性的话,我承认,我甚至还能承认自己是个只愿意活在自己世界的女人。

我并不太跟周遭的人谈论自己的工作,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很尊重我的工作,但有些人则不……我就遇过批评罗曼史的人,而我总是一笑带过,最后表示──我就是只能写出这种不切实际的文字。

感情是需要很严肃去看待的,责任更是需要有个肩膀去承担,我虽然写的是罗曼史,很多都是虚幻的,可我很重视感情和责任,我要书中人物表现出来的是善而非恶,是轻松而非沉重,我很清楚人性是怎么一回事。

我从失意中站起来,所以对于感情与责任我别有一番感触,也因为这样,使我更加明白自己工作的可贵之处。

现在的你或许喜欢看罗曼史,几年后,或许你也会变成那个觉得罗曼史很幼稚的人,也或许你会变得跟我一样,将罗曼史看成生命的一部份,但不管如何,我都希望每个人能尊重我的作品,就如同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工作被尊重一般。

第一章

励文浩推了下鼻梁上的金属细框墨镜,在手下们一一检查过安全措施之后,他才缓缓的站起身走向包机的机舱门。

他早忘了有多久没有踏上台湾这一块土地,对他而言,这个地方包含了太多的回忆与苦涩。

在他还只是一个毛头小伙子的时候,他还满心以为这里会是他一辈子的故乡、一辈子的归属,但时间毕竟改变了一切。

“气象报告说有寒流来袭。”跟着他工作多年的夏古唐、绰号鬼头递上一件外套。

外头的气温约十度,这对久居加拿大温哥华的他来说并不算寒冷,励文浩无言的穿上皮外套,缓步的走下飞机。

一阵寒风吹来,令他有些发寒,但他明白令他发寒的不是这阵风,而是打心里的寒冷。

他咬了咬牙,这是个他一辈子都不想再踏上的土地,他从这里逃了出去,讽刺的是在多年后的今天,他主动的回到了这里。

“有消息指出小姐在新竹。”

“新竹?!”听到手下传来的消息,他的五官没有什么变化,单是挑了挑眉。

“是的。”鬼头很尽责的表示,他从在香港时就跟在励文浩身边,至今也近十年了。

这薛少兰到底在想些什么?励文浩将近一米八的身高一来到机场大厅,便吸引了来往人群的目光。

但他没空理会那些目光,那些赞叹的眼神他看得早就已经麻木了,他脑海中思索着自己这一向自以为是的义妹。

他带着约十个人从加拿大包机前来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找薛少兰,这个他名义上的妹妹。

他们一行人十分引人注目,个个高大魁梧,亦正亦邪的调调,令人忍不住多看一眼,也忍不住退避三舍。

励文浩的义父宋文杰是个中美混血儿,但却是在香港长大发迹,一生无子无女的他,只收了一对男女做为养子女,他是其中之一,另一个则是今年只有十七岁的薛少兰,她是宋文杰年轻时候,很照顾他的一位大姐所留下来的孤女,宋文杰很有义气一肩挑起了照顾薛少兰的责任,并承诺会让薛少兰嫁给出色的励文浩为妻。

一踏出机场,他便看到前来接他的车子。那是一辆高级休旅车,可以容纳七个人。

他率先上了车,至于其它人有的跟他一起,有的则坐上后头另外安排的同款车子。

“直接到新竹去。”励文浩简单的下了道命令。

他闭上了眼睛。这该死的薛少兰到底还要闯多少祸才愿意饶过他?她是义父的掌上明珠,所以她不能有任何一丁点的闪失,然而他到现在还是想不通,她为什么什么地方不好去,偏偏来台湾,还选择在新竹落脚,这个他发过誓一辈子再也不踏进的城市。

励文浩──道上称之为海盗的黑道大哥,他的一生因为十年前在香港被宋文杰收养而改变,一个如谜般的男人,没有人知道他到底从何而来。

坐在新竹闹区的顶极饭店十一楼的Le  bar里,舞台上的歌手唱着优美的歌曲,但这些都没有入他的眼耳,他的目光若有所思的看向远方。

这里在十年之间改变许多,已经不再是他所熟悉的环境了。

这间饭店的附近有所女中──他还记得这是全新竹最好的一所女中,而里头有个很美丽的女孩……

当他想到这里时,突然眼神一冷,一口将杯中的威士忌饮尽。

“大哥,我们找不到小姐。”鬼头急急忙忙的前来报告。

励文浩的眉头微皱,“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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