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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1页)

纷纷扰扰的十四天过去了。

马尔贡开车带着斯图尔特去圣罗莎取回了他自己的车,那是一辆老旧的敞篷捷豹,曾经属于他的父亲。他们还去探访了斯图尔特的母亲,她住在精神病院里,“无聊得要死”,“受够了那些三流杂志”,所以她摩拳擦掌,打算填满衣橱,重返名利场。经纪人从好莱坞打来电话告诉她,她又红了。呃,可能没有那么夸张,不过要是她能想法子飞过去的话,那边的确有工作给她。或许她可以去罗迪欧大道购物。

狼人在门多西诺再次现身,作为口齿最清晰、外形最漂亮的目击者,格蕾丝上了一个又一个谈话节目。她逻辑严密的理论征服了整个世界。按照她的描述,这位不幸的生物大概是因为先天性缺陷或者后天性疾病,才变成了这副怪样子,精神也不太正常。当然,政府很快就会抓住它,给予它必要的约束和治疗。

调查人员像走马灯一样去了又来,有检察总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有FBI的探员,还有旧金山警察局的人,他们反复盘问斯图尔特和鲁本,因为这两个男孩不止一次成为狼人袭击案的核心人物。

斯图尔特和鲁本疲于应对,他们俩都不擅长撒谎,但很快,他们就学会了一些小技巧,尽量少说话,含糊其词,敷衍了事。调查人员日渐稀疏,终于不再登门。

鲁本为《旧金山观察家报》写了一篇长文,本质上是将他以前陆续发表的文章综合了一下。在这篇长文里,他栩栩如生地描述了狼人袭击,不过这次是他“头一回”亲眼目睹。最后的结语还是老一套。狼人不是超级英雄,崇拜和吹捧应该到此为止。不过它给我们留下了很多问题。面对如此残忍的野兽,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毫不犹豫地拜倒在它脚下?这是否可以看作时代的倒退,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如此残忍,并且乐此不疲?

与此同时,狼人在墨西哥腹地来了场华丽的表演,它在阿卡普尔科干掉了一个杀人犯,然后就此消失,再也不见踪影。

弗兰克?凡陀弗个子很高,头发漆黑,皮肤光滑,嘴唇的弧线如丘比特之弓一样优美,他和北欧大块头谢尔盖?格拉贡一起回到大宅,绘声绘色地描述他们如何一路向南,把警察和目击者耍得团团转。弗兰克显然是那几位先生的同辈,作为一个美国人,他老是带着一副好莱坞派头,满嘴俏皮话。他喜欢拿鲁本先前的丰功伟绩来挖苦这个年轻人,还喜欢把斯图尔特的头发揉得一团乱。在他嘴里,这两位年轻人是“神奇小狗”,要不是马尔贡定下了规矩,他一准会带着他们跑到森林里去。

谢尔盖是一位睿智的学者,一头白发,就连浓密的眉毛也是白的,聪慧的蓝眼睛里总带着笑意。他的声音有点像蒂博,低沉、富有磁性,甚至有些沙哑。他长篇大论地跟劳拉和鲁本讨论德日进的睿智与前瞻,他热爱抽象的哲学与神学,比两个年轻人更甚。

鲁本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猜出他们任何一个人的年纪,而且显然,直接发问太不礼貌。

“请问你在这颗星球上游荡了多久?”听起来不太像是个容易接受的问题,考虑到弗兰克老是叫他“小狗”“小崽子”,这么问就更不合适了。

在午餐或是晚餐桌上,或者在纯粹的清谈中,这些先生们有时会改用另一种语言,展开忘我的争辩。听到他们连珠炮似的奇怪腔调,鲁本总是激动不已,它完全不同于他所知的任何语言。

马尔贡和费利克斯单独交谈时也会用另一种语言,他无意中听到过好几次。鲁本一直很想问,他们所有人说的是不是同一种语言,但这样的问题似乎有些冒犯,就像询问年纪、出生地或是费利克斯日记信件里那些神秘字迹一样,他总觉得不应该。

斯图尔特和鲁本都很想知道,是谁第一个提出了“狼族”“狼的天赋”,以及还有没有其他术语。不过他们觉得,这些事儿他们早晚会知道,包括别的许多事情。

大家总是两两结伴。鲁本大部分时间都和劳拉或者费利克斯待在一起,劳拉也很喜欢费利克斯。斯图尔特崇拜马尔贡,老是跟他寸步不离。事实上,斯图尔特简直像爱上了马尔贡。弗兰克总是和谢尔盖形影相伴。看起来只有蒂博最孤单,或者说,他和每对组合相处的时间都差不多。蒂博和劳拉逐渐开始产生共鸣。所有人都喜欢劳拉,但蒂博特别愿意跟她待在一起,他们俩经常去森林里散步,或者一起处理杂事,要么就在某个下午坐下来看一部电影。

感恩节那天,鲁本的所有家人,包括塞莱斯特、莫特?凯勒和卡特勒医生都赶来了北边,与鲁本、劳拉、斯图尔特和那几位先生共聚一堂。这是大宅目前为止最棒的一场派对,有力地证明了马尔贡常说的那句格言:要想活下去的话,你必须同时生活在两个世界里——人类世界与野兽世界。

晚饭后,弗兰克坐到钢琴旁,弹了几首鲁本最爱的萨蒂,随后又弹了肖邦和他自己谱写的浪漫曲子,华丽的演奏技巧让鲁本和家人深感惊艳。

整个晚上吉姆都闷闷不乐,不过他跟弗兰克聊了几句。最后,吉姆也弹了自己很久以前写的一支曲子,那是他上神学院以前为里尔克的诗歌谱写的伴奏。

对鲁本来说,那真是个煎熬的时刻。他坐在音乐室镀金的小椅子上,听着吉姆迷失在那黑暗、阴郁、短暂的旋律中。真像萨蒂啊,那么沉郁、思虑重重、满腔痛苦。

只有鲁本知道吉姆的彷徨。所有的客人里,只有吉姆知道那些先生的身份,知道斯图尔特和鲁本遭遇了什么。

一整天里,鲁本和吉姆没有任何交谈。只有在烛光跳动的音乐室里聆听吉姆演奏的那一刻,鲁本才意识到自己对哥哥做了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情,他万分羞愧,却不知所措。也许未来的某一天,他会与吉姆重聚,谈谈曾经发生的一切,但现在他无法面对。这一刻,他只想逃避。

人群里的格蕾丝显得相当轻松,但鲁本与母亲之间有什么东西已经变了。她不再执著于弄清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格蕾丝井井有条的头脑似乎已经找到某种方式,去解释曾经困扰她多日的奇怪现象。但她和鲁本的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鲁本使尽浑身解数,想穿过这层薄薄的暗雾,回到母亲——或许也是整个世界——身边,他的努力看起来似乎卓有成效,结果却仍一无所获。格蕾丝感觉到了什么东西,她的儿子和以前判若两人,她的光明世界里出现了无名的恐惧,无法向任何人吐露。

塞莱斯特和莫特?凯勒非常开心。塞莱斯特唠唠叨叨地教育鲁本,说他在这个年纪就“避世隐居”实在不是什么明智的决策;莫特和鲁本在橡树林里漫步,讨论着他们深爱的书与诗歌。莫特留下了最新版本的学位论文,请鲁本品读。

感恩节过去后,他们把钢琴挪到了大厅里,通往温室的门附近有一个绝佳的位置;原来的音乐室则改成了视听室,舒服的白色皮沙发和椅子很快就搬了进来,大家可以在高兴的时候聚集在一起,观看电影或者电视。

鲁本开始写书,不过他写的既不是自传,也不是小说,而是某种纯粹的东西。他想靠自己的观察和悟性,竭力发掘自然世界中最崇高的真理。

与此同时,大宅下方山崖上那幢年久失修的两层小楼——也就是鲁本和玛钦特散步时见过的那幢客房——已经为菲尔修葺一新。费利克斯写了张支票,嘱咐高尔顿别替他省钱。看到费利克斯,高尔顿大感惊诧,因为他和已故的父亲实在太过相似。高尔顿似乎焕发了新的热情,想尽办法取悦尼德克角的主人。

费利克斯还去了尼德克镇,他现在的身份是费利克斯?尼德克的儿子。他投资了那家小旅馆,使它免于被卖掉的命运,还买下了几家商店,完全没有讨价还价。这几间铺子他打算廉价租给新的零售商。这很重要,他向鲁本解释,大宅的主人要为镇子带来一些好处。镇子周围还有一些土地可以拆分开发,费利克斯已经有了一些想法。

鲁本满怀激情,快节奏的生活让他头晕目眩。从费利克斯那里,鲁本得知早在上个世纪,自己的外祖父斯潘格勒(格蕾丝的父亲)就以规划社区的长远眼光而著称,这个发现让他惊喜不已。他和费利克斯一起在网上研究。尼德克镇周围的土地是谁的?啊,地主就是费利克斯本人,只不过用了另一个名字。完全不用担心。

鲁本和费利克斯一起去镇长的公馆参加晚宴。通过网络,他们很快就找到了一位想在主街上开店的家纺商人,还有一个二手书商和一个卖古董娃娃和玩具的女人。

“万事开头难,要建设一个大都市也同样如此,”费利克斯坦承,“不过我们已经有了完美的开始。镇上需要小图书馆什么的,不是吗?还需要一间剧院。要是我们想看新电影的话,得跑多远的路?”

与此同时,“狼人”的事迹迅速变成了传说,T恤、马克杯和周边物品的销量节节攀升。旧金山甚至有人开发了狼人主题的游览线路,狼人戏服出现在商店里。当然,有一家本地旅游公司希望能带游客来参观尼德克角,但鲁本干脆利落地拒绝了他们,庄园的南边界有史以来头一回围起了栅栏。

鲁本为比莉写了两篇长文,详细介绍历史上的狼人传说、他最爱的狼人图腾版画和网上疯传的狼人艺术作品。

每个晚上,鲁本都会和费利克斯一起去森林里狩猎。他们向北走得越来越远,一直到了洪堡县境内。有一天,他们抓到了一只长着锋利獠牙的凶猛野猪。还有一天,他们猎杀了一头强壮的大猫,比之前鲁本历经艰难才干掉的那头还大。鲁本不喜欢追捕成群结队的动物,也不喜欢捕捉森林里游荡的鹿或者麋鹿,因为它们不是凶手。不过费利克斯提醒他,就算他不动手,这些动物也经常死得惨烈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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