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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伯百利的晚宴(第1页)

马克为晚宴着装时,非常高兴,这看来会是一场极其精美的晚宴。他的座位右边是费罗斯特拉多,左边是个默默无闻的新人。和那两个授业的老师相比,即便费罗斯特拉多也显得有人性而可亲,而对于那个新人,他则真正地感到温暖。他吃惊地看到流浪汉坐在高台上,坐在朱尔斯和威瑟中间,不过马克不太敢经常看他那个方向,因为流浪汉看到他的眼光后,就贸然举起酒杯,对着他眨眼。那个陌生的教士耐心地站在流浪汉的椅子背后。一切进行得波澜不惊,直到为国王的健康干杯,朱尔斯站起来致辞为止。

头几分钟里,要是有人瞥一眼长餐桌,就会看到这种场合司空见惯的场面。那里有些老饕们宁静的脸,心满意足地享用佳肴美酒,不管致辞人说多少话,都不会打搅他。还有负责而庄重的赴宴人,一脸耐心,早已学会如何想自己的心思,只是稍微对讲话留些心,知道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该低声谈论几句。还有年轻人常见的浮躁表情,既不愿意摆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又烟瘾大动。也有那些清楚自己社会责任的女人们,施过粉的脸上是一派明亮而夸张的专注。可如果你继续看着餐桌上的众生相,你不久就会注意到发生了变化。你会看到人们纷纷抬起脸来,看着致辞人的方向。你会看到他们的表情开始是好奇,然后是全神贯注,然后又变成难以置信。最后你会发现大厅里鸦雀无声,甚至无人咳嗽,没有一声吱吱嘎嘎的杂音,每个人都死盯着朱尔斯,很快,人们都张大了嘴,半是困惑,半是惊恐。

不同的人,发现这个变化的时机也不相同。当听到朱尔斯在一句话的结尾说“在现代战争中指望耶稣受难像能救赎苦难,这是个极其不合时宜的错误”,耶稣受难像,弗洛斯特几乎脱口而出。这个傻瓜怎么说话这么不经心?这个大错真把他给彻底惹火了。也许——怎么!这说的是什么?他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朱尔斯好像在说,人类未来的密度取决于爆破自然之马。“他喝醉了。”弗洛斯特想。然后清清楚楚地传来这一句,绝不可能听错,“酸果汁的马蒂戈一定要踏戏比尼斯。”[1]

威瑟发觉得比较慢。他本来就不指望这长篇大论的演说有任何意义,有好一会儿,他所熟悉的那些流行语在耳边颠来倒去,也没有打搅他。不过他也想到,朱尔斯是在玩火。一旦说错一句,不管是说话的人,还是听众都没有办法继续假装没听出这演说毫无新意。可演说并没有越界,他反倒很欣赏这段演说:这符合他自己的风格。然后他想到,“注意!这演说扯得太远了。甚至他们也知道,所谓抛下未来的严酷考验,而去迎接历史的挑战,这是不能谈论的。”他警觉地俯瞰大厅里。一切正常。可要是朱尔斯不赶快说完坐下来,情况不会如此了。朱尔斯刚说的一句话里,有些他不懂的词。他说的那个“阿豪礼贝特”究竟是什么见鬼的意思?他又看看厅里,人们都无比全神贯注,这一般都是坏兆头。然后又传来了一句“代理人以桑普朗特连续多孔颤抖”。

马克开始根本就没有听演讲。他有太多的其他事情要考虑了。现在是他一生中最危机的时刻,那个夸夸其谈、自高自大的家伙说的纯粹是噪音。他现在危机重重,同时却又很快乐(虽然不失警惕),所以根本没有去注意朱尔斯。有一两次,他无意听到一两个词,让他很想笑。真正让他惊醒,意识到周围环境不同寻常的,是他身边一些人的反应。他发觉人们越来越安静。他注意到,每一个人,除了他自己,都开始认真听讲。他抬起头来,看看他们的脸。然后他才开始真正听起来。“不可贸然,”朱尔斯说,“不可贸然行事,直到我们能够确保所有普罗斯汤滴阿瑞以你特姆的意垒卑现。”尽管马克对朱尔斯毫不关心,可他还是猛地警醒过来。他又看看周围。显然他没有发疯——人们都听到了这胡言乱语。可能只有流浪汉没有听到,他现在如法官一般庄严高坐。流浪汉以前从没有听过真正的名人演说,要是能听懂,也会大失所望。他之前也同样没有喝过陈年佳酿的葡萄酒,尽管他不太喜欢那滋味,可还是像个男子汉一样不停地自斟自饮。

威瑟从来就没有忘记还有记者在场。可这本身无关紧要。要是明天的报纸上出现什么不合时宜的内容,他很容易就能把记者说成是喝醉了,或者疯了,进而把他搞掉。另一方面,他也可以让这件事传播开来。很多方面朱尔斯都碍手碍脚,这倒是个恰到好处的机会,让朱尔斯的事业完蛋。可这都不是最紧急的问题。威瑟想的是,他是该等到朱尔斯说完坐下来,还是该站起来,以短短几句明智的话,打断朱尔斯。他可不想让场面难堪。最好是朱尔斯能自觉坐下来。与此同时,人头攒动的大厅里的气氛已经很怪,让威瑟不敢太耽搁。他又看了一遍手表,决定再等两分钟。可马上他就知道自己失算了。一个人忍不住发出尖厉的笑声,从桌子那头传来,一发而不可收拾。还有个蠢女人开始歇斯底里地发作。威瑟赶紧碰碰朱尔斯的胳膊,点头示意了一下,然后站起来。

“呃?布罗其布了多?”朱尔斯还在喃喃自语。可威瑟用手压着那小个子的肩膀,虽安安静静,但是用尽了全力,压着朱尔斯坐下来。然后威瑟清清嗓子。他知道如何行事,所以厅里每个人都转过眼来看着他。那个女人也不尖叫了。原先一动不动,坐得发僵的听众们也活动几下,放松下来。威瑟沉默地俯瞰大厅一两秒钟,感觉他已经支配了听众。他知道自己已经把他们抓在手心了。不会再有人歇斯底里了。然后他开始说话。

他在致辞,听众本该越来越轻松;应该很快就会有些人交头接耳,对众人刚才亲眼目睹的骇人一幕深表难过。威瑟本以为会如此。可他的亲眼所见让他大惑不解。朱尔斯说话时那种全神贯注的寂静又回来了。所见到处都是明亮的、眨都不眨的眼睛,和张大的嘴。那女人又开始笑了——哦,不,这次是两个女人都在笑。科瑟吓坏了,瞥了他一眼,跳起来,撞翻了椅子,向门外逃去。

副总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因为他自己觉得,他是在说着他想说的话。可是听众们听到的却是,“杂物箱和领导人——我香付我们都应该——呃——最深刻的批判可防御的,尽管,我相信,厕所,闪光的阿斯帕西亚已经选中了我们尊贵的检察员这种欺骗。这将会——呃——很骗人,很骗人,从每个人的债券来说……”

那个刚才在笑的女人突然站起身来。坐在她旁边的那个男人听见她在自己耳边说:“唔得唔喽喽。”他既听到了这些毫无意义的怪声,又看到了女人脸上不自然的表情。不知怎么这把他给惹火了。他站起身来,帮着她把椅子拉开,动作几近粗鲁,在现代社会里,这就和当面打人差不多了。他把椅子从她手上硬扯过来,那女人尖叫着,绊倒在地毯上的一处褶皱上。坐在她另一边的男人看到她摔倒,也看见第一个男人一脸凶悍。“你是不是它噶丝了!”他一声大吼,气势汹汹地朝着第一个人。现在这个地方四五个男人都站起来了。都在大吼。与此同时,四处也不安宁。有几个年轻人在向门口走。“打捆工,打捆工。”威瑟大大抬高了嗓门,严厉地说。放在以前,他往往只需要提高嗓门,说出一个威严的词,就能让棘手的会谈又服服帖帖。

可此刻甚至没有人能听见他。因为至少有二十个人和他一样同时在喊叫。每个人都认为,情况很清楚,在此关头,只要有一个人站起来说一句话或者做点什么,就能让大家平静下来。一个人认为该说句严厉的话,另一个人认为该说个笑话,还有人以为该说点镇静和生动的话。结果就是,从四面八方又同时响起一片调门各异的胡言乱语。领导之中只有弗洛斯特不打算开口。他在一张纸片上用铅笔写了几笔,唤来一个仆人,打着手势告诉他,纸条是给哈德卡索小姐的。

哈德卡索小姐拿到纸条的时候,场面已经乱不可遏了。马克觉得四周吵得就像外国拥挤的小酒馆。哈德卡索小姐展平纸条,低下头去读。纸上写的是:生锈的旧衣商立刻尖锐的倍的卢瑞的。普尔杰特考斯特。她把纸条团在手心里。

拿到纸条以前,哈德卡索小姐就知道自己已经有三分醉意。她是有意要喝醉的:她知道今夜晚些时候,她要到牢房里去干点什么。那里来了个新犯人——一个漂亮的小妞,正是“仙女”喜欢的那种——可以让她开心个把小时。这些乱糟糟的胡言乱语并没有让她警觉起来:她还觉得这很刺激。弗洛斯特显然是给她报警,让她采取行动。她决定是该做点什么。她站起身来,穿过整间屋子,走到门口,锁上门,将钥匙放在兜里,转过身去遥望她的同事们。她第一次发现,那个所谓的梅林,还有那个巴斯克教士都不见了。威瑟和朱尔斯都站着,正在打架。哈德卡索小姐朝他们走去。

许多人都已经站起来了,她花了很久才走到同事们身边。这里已经没有一点像是一场晚宴了:更像是银行放假日伦敦的终点站。每个人都想恢复秩序,可是每个人都在胡言乱语,为了让别人听懂,说话的声音又越来越高。哈德卡索小姐自己也吼了好几次。为了走到地方,甚至还大打出手。

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响声,在那之后,终于有了几秒钟的死寂。马克先是发现朱尔斯被杀死了,然后才发现是哈德卡索小姐开枪打死了他。那之后,就很难说明白发生了什么。起码有一打人打算小心地卸掉女凶手的武装,人群乱窜惊叫,正好掩盖了他们的行动,但他们之间没法互相协调。结果他们不过是乱踢乱打,跳到桌子上,窜到桌子下,向前猛冲又猛退,尖叫,打碎玻璃。她一次又一次地开枪。那种气味让马克在余生里总想起这一幕:开枪的味道,掺杂着黏稠的鲜血、红酒以及马德拉白葡萄酒混流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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