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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2页)

从长桌的抽屉里取出一包镁粉,把粉末倒在天平上,包裹粉末的纸包被他揉成了一团,然后左右看了看,现垃圾娄竟然在房间的角落边,离他好几十米远。亚克力斯犹豫了一下,最后看了格里斯一眼,忽然笑了笑,随手把纸团扔到了地上。反正不用自己收拾!亚克力斯心里如是想到。

继续准备材料,接下来是磷粉了。亚克力斯四周翻找起来,翻了好几个抽屉,却找不到磷粉,皱眉细想了一下,猛地醒起磷粉放在墙壁边上那个材料柜里。

整个实验室是一个有着三百平方米的大空间,正中央摆放了四张十米长的大长桌,围成一个正方形实验台,大门左侧是一片由六个大书架隔成来的半独立空间,相当于图书室,而其余的两面靠墙壁的地方摆着两个大架子,用来摆放各种实验用具,这两个大架子离中央的实验台有十几米的距离。而此刻亚克力斯所需的磷粉就正在两个大架子其中一个之上。

看着十好几米远的材料架,亚克力斯皱了皱眉头。好远,他心里想到:如果有一个助手就好了。

亚克力斯心知自己这个想法不太现实,身为大魔法师,同时身兼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院长的他,想找个助手太容易了,但是想找到一个信得过的助手却又太难了,但偏偏作为大魔法师,他的大多数实验都是处在这个时代魔法文明颠峰,需要严格保密的。这就导致了亚克力斯不可能随随便便找一个人充当自己的助手。

当然,亚克力斯也有一些信得过的朋友和学生,但这些人无一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自己的工作,再让他们充当自己的助手显然是不可能的。

头痛!亚克力斯望着十几米远的材料架子,神色阴沉不定。

亚克力斯烦燥地摇摇头,眼角余光忽然撇见实验台旁边一动不动呆呆站着的格里斯,心里忽然一亮!

“格里斯,帮我去那个柜子里把磷粉拿过来。”亚克力斯指着墙边一个材料架向格里斯说道。

格里斯听话地顺着亚克力斯的指示往材料架走去,走到架子边上一看,格里斯傻眼了,里面琳琅满目摆满了许多瓶瓶鑵鑵,他只是个小小的骷髅而已,怎么可能认识这些瓶瓶鑵鑵!哪个才是磷粉呢?格里斯心里冒起一个大大的问号。

回过头,格里斯朝着亚克力斯摇摇头。

亚克力斯也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别说格斯里一个小小的骷髅,就算学过魔法材料学的学生,刚接触实验用品的时候也一定认识磷粉。但他一开始没指点,主要是想看看格里斯这个骷髅能聪明到什么程度。此时看到格里斯不认识磷粉,竟然懂得朝他摇头示意,亚克力斯满意极了。

“第一排左边第三个瓶子。”亚克力斯说到。

格里斯很聪明,准确地从第一排里取出第三个瓶子,瓶子正面贴着的标签上印着一个大大的磷字。

看到格里斯准确地取他所要的东西,亚克力斯心里高兴极了。一直困绕着他的两大难题,都因为格里斯的出现完美的解决了。实验卫生问题自然不用说了,格里斯完成的非常好。实验助手的问题,现在也可以解决了,虽然格里斯不认识那些实验用品,但亚克力斯认为这不是什么难题。实验用品上都贴有标签的,到时教会格里斯识字就可以了。

“格里斯,拿块秘银过来。在左边架子最底层那堆银白色的。”

“格里斯,盛一桶清水过来。”

“格里斯,风鼓你来捏,小力一点。”

“格里斯……”随着亚克罗斯一声声的命令,可怜的格里斯上跳下窜像只猴子。

有了格里斯的帮忙,实验进度出了亚克力斯的预料,原本预计一天才能完成的实验,现在半天就搞定了。

有助手的日子真是好,特别对于亚克力斯这样的懒人而言,格里斯的出现让他几乎不用离实验台半步,需要什么指挥格里斯去取就行了,虽然格里斯看不懂那些实验材料上的标签,但在亚力克斯的指点下,格里斯从来没有取错过,这让亚克力斯感概他的聪明同时,指使得也越频繁了。

最让亚克力斯满意的是格里斯的任劳任怨,虽然被指使的团团传,但格里斯半句怨言的没有。

最后一个步骤完毕,整个实验便成功完成了,看着凌乱的实验台和地板,亚克力斯又是一声:“格里斯,把这里清理一下,实验用品放回原地。”然后便自顾自地倒了杯清水,走到一旁边喝着水,边看格里斯不停地忙碌着。

一瓶瓶没使用过的实验品被准确地放回材料架,实验用具里的残余物被倒出,把用具清洗,已经做过一次清洁工作的格里斯轻驾就熟,熟练地把整个实验室恢复原状。

亚克力斯拉过一张櫈子,找了个比较干净的角落坐下,手里拿了个杯子倒了杯清水,小口小口地抿着,眼睛却一直看着忙碌着的格里斯。他的心里实在是太满意了。有这样一个任劳任怨的佣人,谁都会像他这样满意,以前要是完成一个实验,亚克力斯就会陷入让他无比头痛的卫生工作里,哪能像现在这么逍遥。

而且不光是卫生工作,现在连助手的人选都有了,格里斯的聪明绝对有能力胜任助手的工作,唯一的问题就是格里斯不认识文字。

看着格里斯的身影,亚克力斯决定,一定要把他赔养成一个合格的助手和出色的佣人,虽然教导一个骷髅可能会是件非常辛苦的事情,但是为了以后自已的幸福生活,幸苦就幸苦一点吧。

第四章。比骷髅更笨

亚克力斯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人,众所周知,魔法师的实力和年龄是很有关系的,年纪越大的魔法师实力越强大,但是身为大魔法师的亚克力斯今年却只有五十岁。

在这个人均寿命高达一百五十岁的世界里,五十岁只不过相当于青年,能在五十岁便取得大魔法师的称号,亚克力斯当之无愧成为有历以来最年轻的大魔法师,这一切都离不开他那惊人的天赋,亚克力斯刚出生的时候便拥有了三级魔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十岁的时候他的魔力增长到四级,也是在他十岁的这一年,他进入了帝国少年魔法学院就读,同年遇上了当时的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的院长,大魔法师菲里图库。

年方十岁便拥有四级魔力,被当时的菲里图库惊为天人,二话不说便把他从少年学院挖了过来,收为亲传弟子亲自教导。亚克力斯也没有让老师失望,他拥有与自身魔力相匹配的惊人理解力,无论是什么深奥的魔法知识,到了他的手里都能举一反三,经过系统的学习,亚克力斯进步非常的快,四十岁的那一年,他便获得了九级魔法师的称号。这个级别,许多魔法师终其一生都到达不了,亚克力斯却轻轻松松地跨过去了。

五年之后,也就是亚克力斯四十五岁的那一年,他更根椐典籍和传说,成功地复原出失传已久的火系禁咒——烈火焚城,为魔法体系做出了重大贡献,被皇室授与大魔法师的荣誉称号。也是这一年,他的老师菲里图库寿终正寝,含笑而逝,遵从师嘱,他也在同年成为了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的院长,同时担任皇家魔法师团总指挥一职。

然而,每个拥有惊人天赋的人,大多都有一些怪癖。亚克力斯的怪癖就在于他的懒,他的懒怠程度已经到了笔墨难书的境界了,有生以来,亚克力斯从来没有自已洗过一件衣服,打扫过一次房间。除了火系魔法外,亚克力斯还在水系和风系魔法上有很高的造诣,主要的原因全是因为他懒,为了不用走路,他苦修风系魔法,从此以后便用风系的飘浮术代替双脚,走远一点的路他就用飘。为了不动手洗澡,他又苦修水系魔法,每次洗澡的时候他便召出水球往自己身上砸。

除此之外,他还明了许多偷懒用的魔法,比如洗衣服专用的水风系混合魔法——泡泡水龙卷。这种混合充沛风元素的水龙卷充满大量泡沫,施放出来后把衣服往里一扔,转上一段时间后把水元素抽干,衣服便自动被甩干,连晾晒都省了。

还有打扫房间专用的风系魔法——地狱之门。别看名字起得这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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