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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正文 第1章 缘来

“小姨,小姨。让我出去吧。好香啊,好香啊。有好吃的在外面等我呢。”嗅了嗅。还真是好闻啊。一定很好吃呢。在求求小姨。一定会答应我的。

母后去世的早,就只有小姨照顾他了,当然父皇也很好,但是他忙啊。哥哥要去边关忙。姐姐是丞相夫人,在宫外。对了可以用姐姐当借口。

“小姨啊,我好久没看姐姐了。我好想她啊。让我去看看她吧。好不好?天黑前一定回宫。”嘿嘿。这样就好出去些了。小姨总是不放心我。真是的,我已经十一岁了。”我看你还是想去找吃的吧?”优雅的锦妃无奈的说。真是不知道怎么说他。别人都闻不到的味道,他鼻子却闻的到。以前,为了不让他出去,还专门找人到他说的地方去找,可是带回来的东西都不是他闻到的美味。让他自己去,却可以次次满意而归。头痛啊。皇上宠他太很,吃的东西打小就是最好的,看看现在,喂养刁了。真是,拿他没办法。

算了,也磨不过他。让他去吧。反正皇上专门为他训练了十八人组的暗卫,安全是没问题的。去晚了,没吃到小脸又会垮下来。

“去吧,早点儿回来。你父皇说晚上陪你吃饭。还要检查你的功课哦”终于妥协了的锦妃看着小家伙儿露出讨喜的笑脸。心里也跟着开心起来。

“知道了,我都有做哦。小姨拜拜。啵。”亲小姨一下,她最喜欢自己亲她了。看吧,小姨笑了。下次就好说了。

“小筷子。备车”风风火火的转正。人已经跑出老远。

“快点儿,在快点儿。小勺子,左转,对,就是那边。”坐在马车上也不安分的皇九子,开着小帘子在指挥路线。不行,香气淡了,看样子美食快没了。

视吃如命的皇九子,在金城也算小有名气。谁不知道金鳞王朝的这以代皇帝有九个儿子。个个都是人中龙凤。但是皇帝最喜爱的还是这个年仅十一岁的幼子——东方天宝……爱妻早逝,幼子自小没娘亲,天宝又甚是体贴可爱。八个哥哥没有不爱的。就算光从名字看也知道,天宝是皇帝的心头宝。亲戚关系更是复杂庞大。

八个哥哥都已经有了自己的府第。表兄堂兄更是多到数不清。人多自然宠爱多。那家有了好厨子都会请他去吃一顿。所以啊,他的一张嘴几乎把金城吃遍了。地理方位更是记得比谁都清楚。

啊,好香,看样子快到了。咦,这个地方好偏啊,以前没来过几次。看到这里就想起了那个老伯伯,他做的叫花鸡真是好吃的说。肉够嫩,油水恰到好处,啊,连骨头都是香的。还有那清爽的荷花香,不过关键是那个料。老伯伯就是不肯说是什么东西做的。自己又吃不出来,真是郁闷啊。不过真的很好吃勒。这次的美味里好像也有那个东西,不过又不一样,不知道是不是那个老伯伯又来了。如果是他的话就太棒了。老伯伯很喜欢我呢。我一定可以吃到好吃的了。

皇九子已经开始期待遇到那个老伯伯了。

这边,慕容笑痞。吃下了最后一口野鸡肉。真是无聊。这里连个像样的食材都没有。要是有只山猪,到是能饱餐一顿。看着手里细细的鸡骨。叹气。

那老头没事找这么个地方呆着干什么?什么都没有就算了。还到处都是土。连个像样的大石头也没有。想睡个午觉都不行。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啧,这次下山也就这一天的时间了也没什么有趣的玩意儿。不知道还要几年才可以下山。看老头的意思。他还要躲他那个老相好师弟。哎,怎么也不像喜欢男人的老头啊。无聊。

慕容笑痞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因为,话说老慕容年轻时狂妄嚣张,惹了不少人。后来小慕容刚出生就被仇家追杀,老小分散。小慕容两岁丧母。后来就自称慕容,没名字也无所谓。等小慕容十一岁时,解决了所以仇家的老慕容找到了他,但已经命不久矣。对老慕容没什么感情的小慕容见到父亲最后一面。笑问父亲自己的名字。老慕容不爽儿子态度骂道“笑屁啊。”就这样屁隔了。小慕容得出结论,原来自己叫慕容笑痞。

笑痞看着手里的鸡骨,扔了出去。鸡骨划出一条美丽的抛物线。

“啪,还好还好。接住了。”纵身扑过来不顾一切的天宝,接住了珍贵的鸡骨头。

好高兴啊,还好赶上了。捧到鼻子下闻一闻。嗯,真香,果然是美味。啊,还有点儿肉末。尝尝,嗯,好少吃不出味道。要是多留一点儿就好了。早知道再赶赶。失望的皇九子看着骨头总结经验教训。

这边,慕容笑痞瞪着面前的小娃娃,一脸研究。这是哪家的少爷。看这服饰怎么说也是个贵族少爷,怎么捡人家吃剩的骨头吃。体验生活?不像。不会是个傻子吧?长的真是可爱,表情也很有趣。嗯,暗处还有不少影子,看样子。保护的很好啊。没见过这么可爱的娃娃。比女孩子还漂亮。真是,可惜。

“那个,这个可以给我吗?”天宝问着旁边的少年。啊,这个哥哥好像十五六岁的样子。不知道我的可爱笑脸管不管用。小姨说只要我一笑,任何人都拒绝不了我的要求的。

看着旁边可爱的小娃娃一脸无邪的笑容,向来懒散的慕容笑痞也温柔了起来。

“你要根骨头干什么?回去做标本?”

“好香啊,我舍不的丢。大哥哥,你可以告诉我你在哪里买到的这个吗?”小心的挥一挥鸡骨头,又捧到手里供着。水灵的大眼里都是渴求。让人不想拒绝。

“这是我自己做的。买不到的。”好心告诉他,“你可以去摘星楼去吃,听说那里的凤来祥不错,你要喜欢吃鸡,可以去那里。

“我吃过了,虽然也很好吃。但是我还是喜欢大哥哥的手艺。摘星楼的施伯伯做的菜我都吃过。大哥哥,我叫金宝,你可以叫我宝宝。”一脸讨好的笑容。这样大哥哥就会喜欢我吧。那就可以请大哥哥帮忙了。好棒。小小的一颗心只为了一只鸡骨头算计起来。明显的笑脸上都挂着目的。

摘星楼的菜都吃过?那可是三皇子开的店子。主厨更是大牌儿,轻易是不会出手的。看样子身分很高啊。金宝?宝?皇帝溺爱的皇九子叫天宝。不会是面前的小人儿吧?听说视吃如命,看他贪嘴的样子,真的很像。暗卫的功夫都很高。看样子是他了。

没想到会遇到这么个活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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