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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部分(第2页)

公司虽然是宋慕辉一手筹建,但是并不是他全股份,高知分子都是聪明人,拿钱办事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需要了,他们要的就是一边干活一边分钱,所以宋慕辉的公司的小股东多了一些,有发言权的人也多了一些,这样子才能够笼络住人才。

宋慕辉反过来问宋慕雯道:“你知道大哥大这个东西吗?”

宋慕雯点头,那东西放在现在是两万多一个,其实又笨重又不好用,最大的功能就是炫富,拿着一个大哥大,比后世坐劳斯莱斯开卡宴还要吸引人眼球,那就是在向所有人宣布,老子是土豪啊!

“我们也在研究这个东西,希望能够把它改小一点,轻便一点,说实在的,这个东西还是挺方便的,比BP机更加及时。”

大哥大和后来的小灵通都是时代的过渡产品,最后都会被手机所替代,而且这并不是很久以后的事情,而是几年内就能够实现的,所以宋慕雯道:“那好,我也觉得那东西重,没什么实质性的用处,除了遇到坏人的时候可以用来砸人,倒是和板砖的用途差不多。”

宋慕辉忍不住笑起来:“那是,就你这张嘴巴会说。”

宋慕雯道:“我看这就是趋势,懒人改变世界,像咱们这样的懒人,天天想着自己要怎么样才能够方便,所以就每天想,最后越改造这个世界就越方便了。”

宋慕辉想了想,觉得这话还挺有道理的,勤快的人愿意绕点弯子,只有懒人才想着如何让自己的生活工作学习变得更加轻松。

“三哥,这个大哥大这么重,你们能不能换成轻一点的材料,而且大哥大里面的电路板挺多的吧?你能不能把所以有的功能集中到一个或者两个电路板上?那样子不就好多了?”

这个思路宋慕辉一直都有,所以并没有觉得惊讶。

“这大哥大就是个带着键盘的听筒嘛,以后最好做个电脑或者计算器那样的显示屏,就可以看到打来电话的号码,就知道是谁给自己打的电话了,而且也方便记号码不是?”

宋慕辉觉得这个点子很好。

宋慕雯又说了几个自己的建议,比如说键盘改小一点啊,比如说最好显示日期星期几之类的,要是能够发送文本文件就更好了之类的,其实就是以后的手机功能,激动地宋慕辉拿出本子来记录,催促宋慕雯还有没有更好的想法,宋慕雯都被他弄得很无语了。

宋慕辉急急忙忙回去研究去了,宋慕雯只好去找三嫂说话,现在三嫂全职在家带孩子,两个人的孩子长得十分秀气漂亮,虽然是个男孩,但是以后肯定是个斯文帅哥。

等宋慕雯回到家里的时候,秘书就打来电话,说是接到国外一个商务宴会的邀请函,地点是在巴黎,参加宴会的是各国的商人,其实主要是个商会,办这样一个宴会也是为了方便大家谈生意。

以前不是没有宴会邀请,而是规格没有这么高,宋慕雯听了之后就立马决定要参加了。

“又要出国啊?”

宋慕雯点头,于是余二猛就哀怨了,媳妇又要出门啦,虽然现在他对着孩子们不再手忙脚乱了,可是还是媳妇在家的时候比较好啊!

宋慕雯亲了亲他的脸颊,道:“我的望门夫,家里的事情就交给你了,你真是我的全能型好丈夫。回来的时候给你带礼物。”

“不要买什么羊绒围巾或者呢子大衣了,家里有好几件了。”

“好。”

巴黎就是时装好啊,所以宋慕雯每次来都要给家里人买些衣服,而且自己老公是个天生的衣架子,不好生打扮怎么对得起这样的好身材呢?只可惜余二猛不太喜欢这样的打扮,他还是比较喜欢他的军装,对这件事宋慕雯也只能表示很无奈啦。

宋慕雯踩着后跟细细的高跟鞋,前头略尖,纯牛皮牙白色,细细地带子上镶有一些水钻,显得脚更加纤白,小腿形状尤为优雅漂亮,身上穿着宋慕雯自己设计的连衣裙,外套也是自己设计的。宋慕雯走在前面,后面跟着一个秘书和两个助理。

说实话,每次出国来,宋慕雯觉得自己不像是来开会的,倒像是来走秀的,因为每次化妆的、衣服、鞋子都要带不少,而且都是宋慕雯自家生产的,宋慕雯自己的基本上出自老师傅手工,全球独一无二,而且是在新品上市之前就穿着亮相,大家看远达的老总穿什么,就知道他们家下一季的衣服将会是什么风格什么款式了。经过多年的游历学习,再加上宋慕雯自己本身的时尚触感,设计灵感总是不期而至,总有许多让大家眼前一亮的地方,现在的宋慕雯可以说是时尚圈的宠儿了。

自己做自己公司的代言人,在这个时代,还是很少见的,毕竟这个时代还没有那么多公关策划公司,所以宋慕雯这样的软营销取得的效果是惊人的。

“哦!宋!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你。”

遇到了宋慕雯的老熟人,两个人熟练地行了贴面礼,宋慕雯笑道:“我是来参加会议的,你是来参加电影首映式的还是来拍照的?”

“不,我是自己来放松的。你今天穿的真好看,你自己出的衣服?“

“是的,很快就要上市了,趁着还没上市赶紧穿一下。”

对方简直是羡慕嫉妒恨了,自己有服装厂就是好,想穿什么样的穿什么样的,可是宋这样的设计天赋不是人人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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