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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3页)

杜鹃是一种品格较为恶劣的动物,自古就不受人待见,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曾经评价说:“杜鹃在群鸟中是以卑怯著名的,小鸟们聚集起来啄它时,它就逃之夭夭。”

被群起而攻,也是缘于它无耻下流的作为——杜鹃喜欢在别的鸟类巢穴产蛋,而且一般会比别的小鸟先出生,只要小杜鹃一出生,便会残忍的把其他鸟类的蛋推出巢外,并发出凄惨的叫声讨要食物。这是何其卧槽的行为,善良的鸟妈妈们呕心沥血哺育养大的却是杀害她们亲生孩子的凶手!

杜鹃在鸟类之中,是活脱脱的小流氓,不仅丧尽天良,卑怯胆小,还常常狐假虎威,扮作鹰隼的姿态飞行,以此来吓唬其他鸟类。

这种卑劣的鸟类,颜厚却无比的钟爱,因为他认为,在动物中,最富人性的便是杜鹃。它那寂寥哀怨的嘶啼具有洞彻人心的力量,让他心有戚戚焉——有些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损人利己,胆小如鼠,却又狐假虎威,狗仗人势,最后还要用凄凉哀怨的表情换取人们的同情。

“为了生存,情非得已啊!”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面露寂寥。犹记得孩提时初次听闻杜鹃习性,厌恶至极,随着年龄的增长,对杜鹃的看法也就渐渐起了变化,直到步入社会,阅历渐渐丰富之后,他才真正的爱上了这种“卑劣”的鸟类。

那声声悲啼能让他洞彻内心,了解自我——自己同样是一个为了生存不折手段的小人物。

但卑劣的小人物一样会做出疯狂的举动。

救下苏米虹,也许是出于某种来自激素的冲动,也许出于邪恶的私心,但他确实花了不小的代价救下了她。这还不算什么,他此刻的艰难决定才是真正的善心大发:他要回去,将行动不便的她在天黑之前带出森林。

此举完全是自找麻烦,带着这么一个累赘,不可能赶在天黑之前离开森林,夜幕降临时,他们将难以辩路,只能选择在森林过夜,而之前提到过,在森林中过夜,与寻死无异。

这个还没什么,他早有盘算,如果实在不行,大不了再花些点数变狼带她离开。幸而只有初次变身才需要消耗狼格,之后再次变身都只是消耗点数,否则他可没有多余的狼格去消耗了。

真正的危险来自苏米虹的敌人,他至今还不知道她到底遇到了什么危险,未知的敌人是最可怕的,他没有多少把握能保全她。

“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他如此想道,“我一定是疯了,才会想这么做。”

他忽然想起那部经典电影《飞越疯人院》,英文原名为《ohe…cuckoo’s…》,直译应该是《飞越杜鹃巢》。

英语中杜鹃(cuckoo)也是俚语疯子的意思。

“咕咕——咕咕。”杜鹃声回荡在树林中,显得是那么的孤独。

他疾步走在林间,穿着湿漉漉的t恤,腰后挂着的一个铮亮的弓弩和一个黑漆漆的水壶,随着他的步伐时不时的撞在一起发出咣当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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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戏耍美女

“真是神奇!变个身居然没有损坏衣物,似乎刚刚化身为狼时所有东西都不见了,而变回人型,衣物却仍在身上。天灾旅行团,你到底是个什么组织?!我越来越好奇了!”

颜厚摸了摸手腕上的表,那是一块很高档的手表,光从造型的流线美感就能看出。

中间宽大两头弯细,宽大之处是一个椭圆型的表盘,黑漆漆如玉一般光洁的表面,看起来不像是传统的手表,表盘之中闪烁着蓝色光芒的字符,像是高科技制成的显示屏。黝黑如玉的表带也隐隐显现出蓝色的线条肌理,看起来充满神秘感。

这手表的质地非常坚韧,用匕首去划都不能留下丝毫痕迹,质感也非常独特,戴在手上,如玉一般温润。更为奇特的是,表带之处毫无间隙,而且整块手表紧紧的贴在肌肤之上,除了把手砍掉之外,没有任何办法解下它。

颜厚并不担心,相反,他很珍惜这块手表——正是它带来的无穷力量,令他愈陷愈深,难以自拔。

没有人能拒绝力量。

风中袅袅传来清脆的歌声——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

感谢那是你~牵过我的手~

还能感受那温柔~”

声音清软柔美,听得颜厚心都酥了,透过疏密的灌木枝叶看去,居然是苏米虹哼着小曲,跪坐在巨熊尸体旁,握着匕首香汗淋漓的割着熊肉。

姑娘好兴致哇,居然有空暇割肉。他心中窃笑,扒开灌木,走了过去,笑着打招呼:“苏小妹,你好啊。”

苏米虹吓了一跳,抬头看到是他,才松了口气,微微皱了皱眉,紧紧的握着匕首,谨慎的问道:“你来做什么?”

“这只熊是我先发现的,理应有我一份吧?”为了缓解气氛,他开玩笑的试探道。

可苏米虹不觉得很有趣,露出一丝嫌恶,心中暗思:这个男人真不知耻,抛下女人不管,独自逃跑,居然还有脸回来,大言不惭的说要分一份!虽然我是害他猎熊失败,熊的确也是他先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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