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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页)

朱赫醒了,揉了揉眼睛,问我:“你看到哪儿了?”

“看到你和李小曼分了,在走廊上吸烟。你怎么醒了?”

“刚才做了个梦,做到精彩的地方就醒了。”

“什么梦?”

“我梦到我成了一作家,写了几本好书,天天有一帮人围着要签名。”

“呵呵,你梦的真有水准。”

“你将来想干什么?”

“我就想当一作家,写几本好书,天天有一帮人围着要签名。但是我每天有一个习惯,就写10次自己的名。我就让他们在门口等。不是崇拜我吗?那你就等吧!然后我的签名慢慢地就值钱了。我再给我儿子留几张,将来救急的。”

“你可真行,做梦都做得跟真的似的。”

“也不行,喝多也吐,开车也撞树。哈哈!”

“你将来真要当作家?”

“我想,我选择了这条路,就将走到底。”

“你知道作家最需要的东西是什么?我以前有一朋友告诉我说,作家最需要的是别写错别字。但是后来我发现错了也没什么了不起,高中的时候读鲁迅或是毛主席的文章,明明是错别字,注解上非拉上一个“同音”。那时我就明白了,即便是写了错别字也不至于影响子孙后代。老师曾明确地说过:默写课文的时候要写原文,但是写作文的时候写他原字那就是错别字。总之一句话,够霸道。后来,我发现作家只要学会霸道那就写什么是什么了。如果成了名拥有一帮Fans了,即便是你的文字遭到非议,被人说了坏话,你都不用打电话找人,Fans们会主动帮你摆平。”

“呵呵,这个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那是你孤陋寡闻,前不久就有一位很知名的女作家,拥有一大群网络拥趸,一篇烂文——的确是烂文,是因为通篇只有性行为描写、只有身体中间部分的不间断蛹动。几个月后,当网络上各色人物破口大骂时,一天时间里,那位作家的博客就增加了上百万的点击量,一大帮自以为很有思想或者说是很叛逆的孩子在网络上开始替她打抱不平,声势相当壮观。而且骂人的花样繁多、内容翻新,创意也的确体现了人民群众的群体智慧,一两个人是想不出来那么多点子的。”

“有那么玄乎?”

“玄乎?你这是在怀疑作家的号召力吗?”

“现在有多少人都想当作家?你看这杂志上今天一个新锐作家,明天一个新生代作家,都不知道哪代是哪代了。”

“你知道什么,要是想出名,还就是作家最不花本钱!”

“你也太小看作家了,好歹你也是这圈里人,我听你这话你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了。不过我也听说了,你说你要是当演员吧,还非得有点模样的,要不就是特型。有时候还得为艺术献身一下。还就是当作家,写点黄色小段子,再就是什么青春爱情的,钱来了,名出去了。还有的出几个单曲,玩玩音乐,这可就大发了。

“可不,那可不大发了。现在文学就这样。再不就是书里边夹几张艺术照,非露点东西出来不可。一看真人,完了。”

朱赫听完这话,难得笑了一下。他又看了看我:“吃点东西吗?”

“家里有什么?”

“你等着,我出去买点去。”

“这么晚了还有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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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酒晚舞四(3)

“附近有个夜间大排挡,那里的鸡翅不错!”……

过了一会儿朱赫便回来了,手里提着七八个鸡翅。他喜欢吃油汪汪的那种,而我则喜欢吃姑姑做的那种酱鸡翅。吃的东西我还算有点研究,但是夜里和朋友喝着冰镇啤酒吃着烤鸡翅也的确是一件美事。平时和朋友吃饭,经常吃不上色的莲藕,或是炸蘑菇,就觉得是十分可口了。每年开春的时候,奶奶都要做春饼,很薄,卷着豆芽炒肉吃。夏天的时候,地里的小白菜是必不可少的,和蟹肉猪肉做成的小丸子炖在一起,清汤白水的也不觉得油腻。生油浇汁的红烧鱼总是鲜亮的红色,筷子在蒜瓣肉上夹下一块,再蘸点勾芡的汤,酸甜的下肚。再就是弄点火腿,摘几个茄子土豆,炖十几分钟,也是很不错的。冬天的时候,北方的炖菜很多,粉条猪肉什么的,还有用水发开夏天的干蘑菇,再炖上鸡,也是一个特色的菜肴。但是我还是喜欢加鸡蛋的肉馅馄饨。南方的腊肉加上点咖喱,炒饭的味道也是不错的。

朱赫听我说了这么多好吃的,眼睛都直了,直呆呆地看着我,不住羡慕我从小就能吃得那么好。我说,我小时候,家里人很少能聚在一起,所以要是能一起吃点东西也是一种奢求,后来长大了,上大学之后,再能聚到一起的机会也不多了。朱赫见我也比他也好不到哪去,连连干了几杯,吃了几个鸡翅后打了几个饱嗝,就又睡下了。

我看了看表,已经是夜里1点多了。

童年的时候,我总是和一大帮孩子去离家不远的山上弄野梨来吃,再捎上几个土豆烤着吃。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很少去做这样的活动了,上了大学之后,就更是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我又看了看睡熟的朱赫,觉得这个人其实也是蛮不错的。除了平时的确有点傻之外,还是很可爱的。再次翻开刚才被他打断的黄本子时,我竟有些不想读了。毕竟心情刚刚好一些,觉得没有必要再被这日记弄得压抑,可是故事又刚刚看了个头儿,我也想弄明白朱赫的父母到底是怎么回事。没有办法,那也就只能继续了。

我承认朱赫的文字的确谈不上优美,但却很能勾动人的心弦。就像莫言小说总是说高密县,再就是说几句“俺”,虽不怎么优美,但也的确很吸引人。我埋下头,继续读下去……

朝酒晚舞五(1)

在中国人的观念里面,一家人白天各自忙活了10多个小时后,能聚在一起吃晚饭是一种莫大的幸福。不管白天经历了多少困难曲折,或是新鲜的趣闻,只要在餐桌上和家里人说说,便会觉得压力减少了很多。家庭主妇一般都在下班之后直接去菜市场或是超市采购一些东西回去准备晚餐,丈夫则去幼儿园把孩子接回家,路上要是遇到儿子撒娇,买一些小东西也是可以商榷的。这个时侯,晚饭的菜色,通常要比其他几顿好些。其实并不是注重吃,注重的就是一家人能够高高兴兴地聚在一起。小孩子总是要说很多话,大人们却很少认真去听,有一句没一句地敷衍了事,偶尔还会故意转移话题。虽然这样会引起孩子的不满而嚷嚷吵闹,这却是家庭的幸福时刻。

朱赫很看重这种生活,在他看来,这种时刻尤其可贵。然而,他知道,在他的家庭中,这种时刻只是偶尔的瞬间,只是虚有其表的做作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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