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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部分(第1页)

招牌性的,意义模糊的笑容看起来格格不入。而他身上这混合在一起的厚重颜色里,他那从无毫无紧张感,总是带着笑的面孔,似乎多了一种另外的意义。

他显赫的家室和财产造就了他的性格。他自然地认定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是命运的宠儿们所特有的世界观。他从不自卑,因为他并没有把太多事,包括他自己,当做一回事。这份气质说不上好或者坏,却是许多人究其一生都学不来的。

他拥有令人欣羡的,纯粹的,贵族气质。

这份气质,是奢侈品模特最需要却也最缺乏的。他们或许足够大气,却也带着明显的,身为“模特”的标签。他们大部分都是纯粹的展示者,却不像是个“拥有者”。他们是奢侈品的衬托物,漂亮,精致,大气,然后丧失了“主人”的身份。

难道展示不是模特的本职工作?或许有人会这么问。然而言明或未言明,意识到或未意识到的虚荣心,才是消费者做出购买奢侈品的行为的本因。而这些消费者通常带有的投射心理,会让他们在看见皮埃尔的瞬间,将自己带入皮埃尔所处的场景。“想要成为他那样的贵族”——潜意识会向他们传达这样的消息,并促使着他们做出购买行为。他传递出的这样的信号,是别人所做不到的。

罗翰看着台上的皮埃尔,在黑暗里轻声评论说:“……他不年轻了,或许也不会大红。但是他能一直走下去,走很久。”

高登露出一个极浅的微笑,摇了摇头,感叹道:“真是令人羡慕啊,天生的幸运儿。”

……

如果皮埃尔是幸运儿的话,那么接下来走台的劳尔就算是不幸的代言词了。

因为他和萨沙撞衫了。

这里说的撞衫当然不是指两个人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而是劳尔身上的设计风格像极了萨沙身上的一套——同样轻盈松垮的质地,同样浅色系的配色,同样的长袍款式。劳尔和萨沙一样,走不了硬汉风,于是只能退而求其次走个中性路线。可惜萨沙走得简直就是妖孽化的女性路线,谁能硬拼得过?硬件条件就比劳尔好了不只一个档次。所以当劳尔脸色煞白地往走道上一站,身上那件浅米褐色的纱织开襟长袍随着风一飘,台下立刻就有人窃窃私语起来。

回想起这次训练营的种种遭遇,劳尔在台上简直都要哭出来。也不是难过,纯粹的不甘心而已。他咬着牙把长袍的开襟一拢,带着一股莫名萧杀的气息迈开了腿,倒是歪打正着地让人眼前一亮。

高登抬头,看看大屏幕上劳尔那闪着不甘的眼睛——这个年轻人终于是清醒了过来。几周的训练过去,劳尔总是浑浑噩噩心不在焉。他们作为旁观者,最多只是尽力提点,接下来的路怎么走,他们帮不上忙。

“好在年轻。”

……所以还有资本犯错,犯了错还能改。高登低下头来,在劳尔名字旁边画了个圈。两三年之后要是这孩子有了长足进步,LGM倒是能考虑签签看。

——“爸爸!!!”

过了一会儿,自观众席的某处,传来了这样一声清亮的、女童的叫喊。高登抬起头左右看看,又一想,下巴一仰往台上一看,果真是肖恩在走台了。

肖恩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弓起背脊的笨拙狮子——他的背上披着半掌厚的棕色毛皮大氅,一根根动物皮毛在舞台的灯光下被照得发亮。大氅下他却穿了一身拼色西装,质料竟然是牛仔布——左半边是水洗蓝色,缀满了手工制作的米色泰迪小熊挂坠。右半边则是用田园格子布打满了补丁,领口又挂了一排别针做装饰。西装裤脚自然是要挽起,露出了起了毛球的棕色毛线袜子。他脚上一双皮鞋是做旧的青铜色,圆尖头,鞋面上还做出了旧皮鞋特有的弯折印子。肖恩脚下干脆带点外八字,顶着头上油光铮亮的三七分,一路摇摇晃晃又笑眯眯地走过来。他的眼睛都要笑得看不见,下巴上还隐约可见胡子茬,却莫名其妙地讨人喜欢。

罗翰评论道:

“如果是肖恩的话,就算他中年谢顶了都会有人让他去走秀。”

这世界上的帅哥不计其数,但一个充满了温暖气息的居家帅老爸,却帅出了不一样的水平。

……下一个上台的是阿耶斯提斯。这孩子走完今天的台就不干模特这行了,似乎是要回普林斯顿教书去。所以今天他干脆破罐子破摔本性爆发,一头柔顺长发全套在了黑色爆炸头下面,爆炸头上面又顶了一个八大行星的模型。这出位的造型一不小心就会让人看起来像个四头身,大概是为了平衡张弛感,设计师给他设计了一套雪白的西装——剪裁十分贴身,上面还有银线绣的暗纹。这暗纹可是有讲究,模仿着爱因斯坦玻尔费曼麦克斯韦的签名来了一串。胸口的一抹彩色波状横纹从左襟延伸出去,创意来源是波粒二象性。

明明应该是科学怪人的观感,配上阿耶斯提斯希腊雕像般的侧脸,倒是赏心悦目起来。他在台上站定,又将双手从裤袋中拿出——摄像跟着给个特写,他的十指上都带着戒指,透明玻璃烧制而成,是一排小烧瓶量杯小天枰,别样的俏皮可爱。

“作为谢幕演出我给9。5分,倒是对时尚界很好的挑衅。”

——Jos van Heel; Main Editor; “L’officiel Hommes France”

在他之后上台的是阿德契科。他似乎对这最后的舞台期待已久,踏上走道时沉沉迈开一步,让在空中架起的走道都微微颤动。他一副上世纪的飞行员装扮——棕色皮帽上的护目镜,边框上甚至带着金属镶钉。短夹克对他健硕的身体恰到好处的包裹,羔羊绒的夹克内衬的温暖感中合了他的身高带来的威压感。夹克的袖口一路向上挽起,阿德契科那巧克力的色肌肤泛出耀眼的光泽。他夹克的内里是一件松垮的背心,泛黄的颜色像是汗渍,背心的正面却印就了一张旧波普风格的——穿着女装的富兰克林头像。也似乎是从这里开始起,有哪里开始不对了。

高腰的皮裤粗粗一看还是普通的样式,收腰处却加了一根扎成蝴蝶结的腰带。腰带的点缀是隐约可见的米色的蕾丝边,不多不少,分量刚好让人怀疑你是基佬。脚上的深棕色中筒皮靴是最简洁的设计,偏偏是高跟的,还是楔型跟,顿时就多了一分微妙的意味。

除此之外,一切还是硬汉的风格。

说来奇怪,那些女装的小细节竟然良好地融入进了整体风格——亮眼却不喧宾夺主,阿德契科的男人味也没有因此减损。他看起来绝不像个大号的男保姆,雄性的意味十分昭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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