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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第1页)

不进则退,生命脉络若无滋养,终会干涸枯萎。不过尼奥仍是感觉很开心,狼人的古传承,信仰的是天,天代表世界,代表自然,天有四个孩子,火、水、大地、以及空气……

人类神学家说:你们这是朴素的元素信仰,是因蒙昧而产生敬畏的基础上诞生的原始信仰。

尼奥觉得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告诉过他:我们是这世界的孩子,是自然的孩子,她爱我们,给予我们生存所需要的一切,我们爱他,就如爱自己的母亲,这不是简单的元素信仰,这是融合了世间最可贵情感的信仰,爱,才是这信仰的真谛。

德鲁伊的维护自然平衡、循环,尼奥觉得跟自己的信仰有着很多目的上的相同之处,所以这生命脉络的获得让他感觉是一种自然的恩赐和祝福。所以即使这生命脉络无法对他的实力提升起到任何助益,他依然会高兴,同时也多少有些惭愧,对于这自然母亲,他回报的太少了。

如重获新生般恢复,尼奥相信,这神奇源自外力,而非他自己。于是,当搜寻的目光落在铁砧上的一根黄金色的翎羽上时,他呆了。

带着不可思议、难以置信的狐疑,尼奥木木的挪上前,怯生生的伸手捏起那翎毛,用羽根在铁砧上一划,翎毛无损,铁砧上留下一道清晰的划痕。手在翎毛上稍稍用力一捋,柔顺如无物,瞬间恢复,不沾污浊。用火钳捏着探进熔炉中,再拿出观瞧,不畏烈焰,丝毫未损。

“天!真的是成年金冠索拉扎雄鹰的冠翎!”

传说当年布瑞嫩斯神偶然发现一枚猛禽的化石卵,激活并孵化,结果见到孵出的猛禽后,便道:海东青?

即使是当时最渊博的圣徒,也不晓得海、东、青这三个字组合在一起是什么意思,布瑞嫩斯神说是一种飞的最快、最高的鸟,有‘万鹰之神’的美誉。根据这意思,将古艾美拉语的单词缩写编在一起,便是索拉扎玛。也就是神宠海东青的名字。

金冠索拉扎雄鹰据说拥有索拉扎玛的血脉,这个无从考证,不过尼奥知道,一头成年的金冠索拉扎雄鹰实力差不多等于15级的职业者,这意味着就算是100名达太那样的人,正面对决也没有任何胜算,它的冠翎,其意义可想而知。

“这显然是一件信物。一位强者拯救了我,留下信物,示意以后自有相见之时。”

尼奥小心翼翼的将冠翎收好,他不是矫情之人,这救命再造之恩,也不是一句谢就能报答的。尼奥暗自发誓:将来,但凡有机会,一定竭尽全力,报答这位强者的恩情。

心中惦记着爱人,尼奥很快从兴奋中冷静了下来。他告诉自己,再没什么耽搁的理由了,他必须现在就出发。

简单的检查手头的装备时,尼奥发现那贴着右腕的砥石符文竟然在皮绷带内碎成了齑粉,而在他的手臂外侧距离手腕十公分左右的位置,多了‘Fal’的符号印记,像是刺青,又像是胎印。

“这是……我彻底得到了符文的力量?”

尼奥舞动拳脚,果然,力量增幅的效果并没有消失,而且明显更加融贴自然。

“感谢您!强者!您指点了我修炼的方向。我确实很喜欢符文这门技艺,以后,我便朝此方向努力!”尼奥低声祷告着,心中充满感激之情。(某人:这个不是俺干的,你去挖掘自己脑袋里的真相吧!)

野风呼啸的黄昏,尼奥再一次踏上了征程,坚定、执着,充满信心。

PS:虽然都是偏理智的,但是我还是希望能够通过一些细节体现主角与罗凌的不同。就这件被拯救的事情而言,以罗凌的心态,首先想到的怕是自己竟然被窥视跟踪,而且这人花这么大气力救他,肯定是有他的目的的,自己往后行事要更加谨慎小心了。尼奥却不会,他更愿意去着眼事件本身,有人在最他最危难的时候施以援手,这便是大恩情,是要铭记在心,并找机会报答的。他更愿意相信人的本心是善良的,所以他的眼里看到了很多美的东西。他因此而吃亏不少,像被羁押、打成死囚等等,但也不无收获,比如心中始终有片被阳光照耀之地,理智让他相信世间多险恶,敢情让他相信世间有真爱。相较罗凌,尼奥的心态更正常一些。

第二十三章 劫难中的重逢

身上的污浊让尼奥仿佛刚从下水道中爬出来,那恶臭的味道对于嗅觉远超常人的他来说,简直就是折磨。

尼奥并不打算清洗一下,尽管他可能是狼人中极少数的洁净派,但现在显然不是去参加竞技场格斗,一副好卖相是于事无补的,反倒是那些靠着‘生气’寻找活人的不死生物,会因这污浊对他失去兴趣,而这正是他想要的。

没有了巡夜的游魂,尼奥这次胆子大了很多,借着傍晚昏黄的遮掩,再度沿着弓河接近郁金香镇、并成功潜入。所惊动的,无非是一头泰瑞斯特猎犬狐疑的抽抽鼻子,以及几声呜咽。

与此同时,曼莫瑞斯勋爵的府邸二楼小客厅中,亡灵法师埃流士正端着一杯暗红色的液体轻啜慢饮。每次睡醒,他都会小饮一杯。

埃流士的作息习惯与血族相同,昼伏、夜出。但饮食习惯有着很大的区别,他喜欢喝的是葡萄酒,而不是血液。

“哼,茹毛饮血的家伙……”埃流士想到了他的一位仇人,想到了过去,想到了曾经的妻子,想到了如果儿子还活着,正好跟法塔克同龄……

埃流士将口腔里的酒液狠狠咽下。

法塔克死了,死在卑劣的偷袭之下,而出去擒杀凶手的达太、竟然直到现在都没有向他回报。

“难道连这个新进的家伙也敢藐视自己的权威了?”这个念头在只在埃流士的脑袋里出现了1秒,就被否定了。“恐怕是另外一种可能!”埃流士撇了撇嘴,嗤声自语道:“猪猡!躲着不见就逃过追捕不利的责罚?”

埃流士轻轻摇动着琉璃酒杯的枯枝般的手指蓦地一听,撮嘴一声口哨,一小会儿后,羽翼声响,一头浑身翎雨烂疵疵的不死猫头鹰从被损坏而大敞着的窗口飞了进来,落在结了一层霜花的敦厚橡木桌上。

很大声、很有气势的道:“去将达太找来!”

随后埃流士又嘀咕道:“这次他要倒霉了!我可不在乎他是不是被哥顿看好的魔变者。”

邪魔系跟亡灵系虽然同为魔鬼们效力,但彼此之间多有龃龉,埃流士不介意抓住些把柄整治下邪魔系的那些家伙,但他们的头儿哥顿,出了名的护短,更主要的,哥顿是一名10级永夜武士,所以哪怕哥顿并不在这里,埃流士还是有些忌惮的。

脑袋歪了歪,不死猫头鹰冲埃流士咕咕叫了两声,展翅飞走了。

埃流士继续品酒,继续慢悠悠的想着心事。慢工出细活,好计划、好说辞,都像饮这郁金香黑葡萄酒般,要细细的来做。这是他的老师告诉他的,虽然埃流士经常忘记老师的教诲,但这次他记得了,因为他有充足的时间。

按照行动之处的约定,索尔斯城那边并没有升起血色烟花、甚至连绯色烟花都没有见到,这说明计划相当顺利。埃流士相信,厄德里特领最重要的两支军队西风狂战团和天鹰骑士团此刻应该已遭受重创,这样一来,黑铁之乡短时间里将再也拿不出一支像样的武装力量。

“就如春光尽泄的少妇……”埃流士扯起嘴角笑了笑,他觉得这个比喻很妥帖美妙,美妙到让他想起了一些很愉悦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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