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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1页)

他有个代号,叫“傻狍子”。诶,那个傻狍子,那个傻狍子。一个人喊起来,好几个都跟着笑。

他太敏感,那些促狭和调侃不是沙子,说被风刮走就能消失不见。而是成了扎在心里的刀,提一遍,就深一寸。慢慢地,他终于哑巴了,再不多说一句话。

在这样的沉默里,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子。

她总跟自己一起打饭,一起自习,甚至散步也要跟着。他不敢看她。

她太耀眼,无论长相还是家世,都比自己强很多。这样的女孩子不用努力,努力了别人也看不见。

她要求他喜欢自己,简直就是游刃有余地勾引,他不可能拒绝——像他这样的人,还有什么拒绝的权利吗?他不是天生就该被征服吗?

他问,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呢?

她新染了一头粉色的头发,很随意地回答:你帅。

他瞪大了眼睛:啊?

她笑了:不爱说话嘛,我喜欢你这样的。我看你画画还蛮好看咯,瘦瘦的。你很像朴树,窦唯。很有艺术细胞嘛,很浪漫呀。

他又沉默了。

他想说,不是的。

我不说话是因为一张口就被嘲笑,我瘦是因为我饿。

不过人家夸他有艺术细胞,这倒很意外。

这样一个意外,就成了巨大的失误——他对她产生了感激。

这种感激是致命的。他觉得她慧眼识人,终于遇到知音。

他开始无条件地对她好,这不是情侣的爱,而是信徒在膜拜。她的施舍让他感激涕零。说来也奇怪,扶助跟爱慕本来是两回事,放在爱情里就可以混为一谈。

他穷,他瘦,他学习不好,没有出息,在她眼里都成了可爱的地方,是需要自己为之付出、做出填补的小坑。就好像他是一个烂草莓,在自己的爱里,一下子就变成圣女果了,表皮光滑如镜。

她总是对他说,方平,你好厉害,我真崇拜你。你的气质太迷人了,真的。

听到这种话,他就受不了了,就敢一宿一宿地不睡,专门按照相片给她画肖像。

直到后来他才明白,原来她对谁都这么说。

世上有一种人,他们所渴望的是爱情,至于爱谁,无所谓。她只想通过爱情来满足自己,而不是真的要跟谁建立关系。

她的情史太过复杂。跟其中一个前男友对峙的时候,他脸色苍白,一阵阵发晕。

那个男生人高马大,骂了几句之后,一巴掌扇过来,他就贴在了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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