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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吃完饭,小二就来收拾了一番,最后还送了壶茶来。虽然不是什么珍茗,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沐浴换洗,又吃饱喝足,陆朝晞的精神好了很多,刚盘腿坐在床上准备运转内力疗伤,就听到了敲门声。下床开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莫长情那张带笑的脸,然后就是他手里的托盘。

而莫长情此时完全被眼前人吸引了,简直心荡神驰。那件荼白绣竹枝的衣裳,简直就是为陆朝晞量身打造的。穿上它使得陆朝晞身形更加挺拔修长,而荼白色则衬的他整个人清俊雅致,容颜昳丽。即使有伤在身,他也背脊挺直,立如芝兰玉树,叫人移不开眼睛。

真真是应了那句“天上皎月白,人间惊鸿色。”

大概是莫长情的目光太过炙热,让陆朝晞有些不适应,忍不住轻咳了一声。

“莫兄有什么事吗?”

温和的声音将人拉回了现实,莫长情这才发现,自己已经不止一次在他面前失态了。

会不会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会不会觉得他唐突轻浮?

收敛了自己的情绪,莫长情一边往里走一边说:“这是给你熬的药,你趁热喝了吧。之前你有些发热,可能是舟车劳顿的缘故,喝完药再给伤口换一次药就早点儿休息。”

陆朝晞看着那碗黑漆漆的药汁,一时间既没说话也没有要喝的意思。

莫长情摸不准他的想法,试探着问:“怎么?怕苦?”

陆朝晞摇了摇头,突然抬起眼睛望着莫长情,“为何……为何对我这么好?”

好吗?莫长情只觉得还不够,他想给的远比这人想的还要多的多。只是,他想慢慢来,让他慢慢感受到他的好,慢慢接受他的好,慢慢接受他。不想吓着他,不想给他造成困扰。

莫长情歪着头,笑了笑说:“这个问题,你以后就知道了。现在,先把药喝了。”

他一边说一边将药端起来递给陆朝晞,待陆朝晞接过,就又倒了杯热水递到他面前。

面对真心喜欢的人,你能温柔细致到自己都想象不到的地步。

第十章雷鸟印记信

到达凤栖山已经是午后了,红雨早早就撑伞等在门口了。

莫长情还没下车,就听见一个温柔妩媚的声音传来,“可算舍得回来了,叫我好等啊。”

听到这个声音,莫长情面带喜色,还有点小雀跃。红雨比他年长,还是整个凤栖山的管家,无论莫长情在与不在,大部分事务都是她在打理。上一世他离开这里远赴边关的时候,红雨也是在这里撑着伞送他,跟他说要平安归来,可惜……

收回思绪,莫长情掀帘下车,看着眼前风采动人的红雨,笑的开怀:“知道红雨姐在等,我这不就快马加鞭赶回来了吗?再说了,肯定要回家啊,不回家我还能回哪里?”

红雨嗔怒道:“出去一趟油嘴滑舌的本事见长啊。”

莫长情打着哈哈摆了摆手,然后转身撩起车帘,陆朝晞跟着下了车。红雨默默看着莫长情小心翼翼的动作,没有出声询问,而是等他自己道来。

“这位是陆朝晞,我的朋友,请他来山上做客的。”莫长情给红雨介绍完,又对陆朝晞道:“这位是咱们凤栖山的大管家,红雨姐。”

看莫长情对红雨的态度和亲近程度,就知道这女子在凤栖山的地位了。

陆朝晞礼数十足,拱手行了一礼,“在下陆朝晞,见过红雨姑娘。”

陆朝晞这个名字,红雨不陌生,甚至这个人,她也是见过画像的。身为大管家,要知道的事情可不少,即使凤栖山甚少在江湖上露面,该知道的事情都得知道。陆朝晞少年英才,武道天赋极高,十二岁的时候就打败了当时同被称为天才的李司孝——天澜城二公子。要知道,李司孝有其父李元明和兄长李司忠教导不说,还有数不清的武功秘籍供其取阅。陆朝晞则没有这样优渥的条件,不得不说此人确实厉害。

红雨福了福身,莞尔一笑,“陆公子不必客气,既来了就好好欣赏一下山上的风景,多住些时日,也好让我们一尽地主之谊。”

陆朝晞点了点头,“多谢姑娘。”

样貌俊美不说,为人也谦虚有礼,不卑不亢,抬手投足间尽显风流,看来传闻也不尽都是乱编排的,红雨对此人的印象不错。

红雨在前面带路,边走边说着近来山上的一些事情,莫长情与陆朝晞并排走,身后是小尾巴莫铭,车夫早就不见踪影了,但没人在意,反正经常这样,都习惯了。

进大门不久,陆朝晞就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的桂花香,越往里走越清晰。

红雨一边走一边问莫长情,“你看收拾哪里的客房好些?”

本来这种事不需要问,但直觉告诉她,莫长情对此人不一样,所以还是多此一问。

“不用麻烦,就碧桂苑吧。”莫长情不假思索。

闻言,红雨脚步一顿,随即又不动声色地继续领路,“好。”

碧桂苑是莫长情的住处,因院中一棵金桂而得名。碧桂苑只莫长情和莫铭住,没有其他人,就算是收拾打扫,也是红雨一手经办,更别说有别人住下了,所以她才须臾惊讶。看来莫长情对这个人不是不一样,而是非常人可比了。

莫长情倒是觉得理所当然,并无不妥,反正以后都是要在一起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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