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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2页)

王女士离婚已经将近10年了,对再婚非常谨慎,也曾经交往过几个男朋友,和其中的两个同居过。她坦言,自己愿意用同居来考验彼此的心意,总比等结婚后再发现不合适分手要好。可来来去去,她考验的两个人最终都没有修成正果。她自己也承认,每当在一起生活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时,她不是想着如何解决,而是选择立即逃跑。现在,她和一位男士同居着,两个人还相处得不错,也讨论过婚姻,甚至一度都打算去办证了。但当王女士考虑到婚姻背后的许多东西,她又犹豫了。如此看来,同居也不见得是考验彼此情感的最好方式。尤其是对女性来说,同居的成本似乎更高一些。

现如今,人们的婚恋观发生了变化,再婚不再是见不得人的事。人们都不愿意继续质量差的婚姻,而都勇敢地为了寻找自己的幸福从不幸的婚姻中解放出来。当人们的价值观越来越多元化,婚姻观念也开始多元化。只能说,现在已经没有所谓正确的婚姻标准。所以,越来越多的离婚人士为了追求高品质的婚姻,或者不愿意委屈自己为了结婚而结婚,而选择了只恋爱不结婚的相处模式。

恋爱可以,结婚免谈,这已经不仅仅是时下年轻人、没走进婚姻的时尚人们的选择,这还成为众多离异男女的选择。但人总不能无休止的恋爱下去,迟早是要面对婚姻这一课题的。未婚男女可以轻松选择结婚来结束恋爱长跑开启新生活,而离异人士似乎就不那么容易了,再婚的蓝图应该怎么来描,这还真是一件让他们头疼不已的事情。

婚姻中的婆媳经(1)

婚姻的那点事往俗里说就是家庭的那点事。常言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其中最难念的一本就是“婆媳经”。再婚家庭难念的经自然不少,而它的“婆媳经”也更加难念。

自古以来,婆媳关系就是所有家庭关系中最复杂、矛盾最多的。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婆媳关系就是家庭关系的扣儿,这个难解的扣儿直接关系到整个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在封建礼教下,婆婆为刀俎,媳妇为鱼肉。媳妇除了要侍奉好丈夫之外,更重要的责任就是要侍奉好婆婆。

有唐诗云:三日入厨下,洗手做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说的就是新娘子过门头三天,要向夫家展示厨艺。如果她做的饭大家都满意,就说明新娘子“妇功”这一项达标了。要是达不到标准,那以后就很难混了。可是要知道众口难调,一家人的口味要如何把握。别人就不说了,单是婆婆,这个过来人经过多年的媳妇生涯,好不容易升级成婆婆,难免不拿拿架子。说不定她早就盘算好了,要在厨艺上好好找找媳妇的茬,给媳妇一个下马威。不过看来诗中讲的新娘子也不是盖的,她已经有了对策。为了争取主动,先把小姑子买通了。小姑子说好,就说明口味没问题,婆婆那关也就算过了。

从这首诗可以看出,媳妇要想在夫家站稳脚跟,必须巴结好婆婆。但仅仅厨艺好是不够的,要想在夫家长期立足,还得按照圣人的要求做到一个“孝”字。这个孝顺的意思就是媳妇要无原则地满足公婆的要求。

按照《礼记·内则》所规定的注意事项,媳妇对待公婆要像对待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鸡叫头遍就得起床,起床后先把自己梳洗好,把自己打扮利索,这就叫整理“妇容”,不注意形象是要吃亏的。记得曾经看过一段文字,说是太平天国的洪秀全,只要看到自己的妃子仪容不整就一脚把她踹死,可见仪容不整有多大的过错。打扮完了后,媳妇的正式工作算是开始了。先到公婆那里请安,端水伺候他们洗脸,奉茶漱口,伺候用饭等等。折腾了半天,如果公婆没有下令让她回房休息,她就只能在一边呆着。这倒不是公婆有意刁难媳妇,而是礼制的需要。

在“妇德”中,“贞顺”是一项重要的内容。“贞”不用说了,就是坚守贞节,守身如玉。“顺”就是孝顺公婆,不管公婆对还是不对,都要无条件顺从。不顺公婆的媳妇,会被认为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家庭的稳定和谐,是最严重的错误。所以,在“七出”中,“不顺父母”位列第一。

孝顺公婆是对媳妇最起码的要求,有的媳妇厨艺也好,侍奉公婆也尽心尽力,但公婆要对媳妇不满意,随便找一个理由就可以把媳妇休了。

如在汉乐府民歌《孔雀东南飞》中,讲述了建安年间一民间女子刘兰芝受尽婆婆的折磨,被迫与丈夫焦仲卿离异,而最终落得一个“举身赴清池”,一个“自挂东南枝”双双自杀的悲剧。

著名宋代诗人陆游与妻子唐琬青梅竹马,感情深厚,但由于陆母不满意唐琬,就强迫儿子休了她。陆游无奈,只得休掉挚爱的妻子。结果是,唐琬抑郁而死,陆游终生郁郁寡欢。在陆游的诗中,悼念唐琬的就不下五、六首。直到75岁的时候,他还写了著名的《沈园》来追悼唐琬。年逾古稀的老人对亡故40多年的弃妻怀有如此哀怨深沉的思念,其一生受精神创伤之深,感情煎熬之烈可想而知。 txt小说上传分享

婚姻中的婆媳经(2)

东汉时,广汉人庞盛的女人嫁给姜诗为妻。姜诗的母亲有一个奇怪的嗜好,什么水都不喝就喜欢喝长江的水。姜家离长江有六七里路远,偏偏姜家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不但出入无车,连个仆人也没有。可怜的庞女嫁去之后就成了免费的运水工,每天都要走六七里路去长江取水,再走六七里路回来。有一次,庞女取水的时候遇上了大风,没能按时回家。这下婆婆就不愿意了,一直嚷嚷口渴。她哪是口渴啊,如果渴到一定程度就喝别的水了,她偏偏就等回家晚了的媳妇,这就代表她不喜欢这个媳妇,找茬呢。姜诗是个明白人,不用老娘明示,就直接把庞女休了。

要说庞女够冤的,平白无故就被休了。但她也是一个特有心机的女子,不甘愿如此被休,她决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打动婆婆。于是,她就在邻居家住下了。庞女每天做些针线活,挣点钱自己也不花,全换成好吃的,托邻居给婆婆送去。时间长了,姜母也感觉到不对劲。问邻居才知道,这段时间所吃的美食全部是庞女所赠。邻居还劝姜母改变观念,进行换位思考。姜母这才觉得如果不把庞女接回家就要落人话柄了,这样才把庞女接了回去。

宋代进士朱甲的妻子郎氏在丈夫死后,承担起了侍奉婆婆的重任。有一次婆婆生病,郎氏为了表示自己的孝心,先向上天祷告,然后把腿上的肉割下了一块给婆婆吃了。据说,婆婆吃了她的肉后,病竟然好了。

到了明代,媳妇干脏活累活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就是割点大腿肉也平常得很,更过分的新花样出现了。据史料记载,明朝时有个叫张氏的媳妇,婆婆病了怎么都治不好。有一天,她丈夫周祥在外面碰到了一个游方术士,告诉他一个秘方,说只有用人的肝脏才能治好这个病。按理说,周祥最应该奉献自己的肝脏给老妈,毕竟血浓于水,救老妈命也是应该的。但偏偏周祥不肯,最后媳妇张氏站出来,愿意给婆婆献肝。《元史》中明确记载了张氏献肝的全过程:张氏先在左肋下方割了一个小口,然后将手伸进去,整个手腕没入。由此可见创口有多大。张氏成功地取出了一块两寸见方的肝脏,没来得及包扎,就直接进了厨房,做了一餐人肝羹,给婆婆服用,婆婆服用后病也真的好了。

这似乎是一个婆媳间孝感动天的故事,但在看这则故事瞬间实在是让人感动不起来,肠胃多少有点翻江倒海的不适,心里也有点隐隐作痛。千百年来太多的案例都证明了,婆媳之间媳妇是永远处于劣势的。除了无条件顺从别无他法,否则就有被休的危险。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两个女人之间的战争持续了近千年?直到现在,这种战争仍旧在一些家庭中持续着。

实际上,婆媳矛盾虽然发生在家庭中,但影响左右其发展的还是社会因素。在原始群婚的状态下,男女平等,人际和谐,自然不存在包括婆媳关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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