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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2页)

然而,在关于珍弟进课题组的事情上,父亲把已往的十二分谨慎、避嫌的处事原则都抛诸脑后,根本不顾忌什么闲话,我行我素,像着魔似的。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改变了父亲,只有我知道,有一天,父亲把希伊斯临走留下的信给我看,然后对我这样说:

“希伊斯给我留了这么个诱惑,但老实说真正开始诱惑我的还是看了金珍的毕业论文后,以前我总想这是不可能的,现在我决定要试一试了。年轻时我一直盼望自己做点真正具有科学精神的工作,现在开始也许是迟了,但金珍硬是让我鼓起了勇气。啊,希伊斯说得对,没有金珍我想都不要去想,但有了金珍谁知道呢?这孩子,以前我总是把他的才能低估了,现在我就彻底高估他一下吧。”

事情就是这样的,用容先生的话说,他父亲本来就是为金珍去折腾来这个项目的,怎么可能让外人参与?容先生还说,金珍不但改变了他父亲的晚年生活,还改变了他为人做事的一贯原则,甚至包括人生信仰。老人在垂暮之年突然重温年轻时的梦想,想在学术上有所建树,也许意味着他把已经过去的大半辈子,沉浮于仕途的大半辈子,予以否认了。从学术开始,以仕途结束,这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毛病之一,现在老人突然想治治自己的毛病呢,是悲是喜,看来只有让时间回答了。

在随后几年中,两人完全沉浸在课题研究中,跟外界的联系很少,有的只是参加一些相关的学术活动,发表几篇学术论文而已。从他们合作撰写的六篇发表在有关学术刊物上的论文中,人们多少知道他们的研究是一步一步在往前走,在国内肯定是走到最前沿去了,在国际上似乎也没有落后。有两篇论文在国内发表后,国外三家相关刊物都作了隆重转载,无疑说明他们研究取得的成果不是那么微不足道的。当时美国《时代》杂志首席评论员伍顿·凯斯曾因此警告美国政府:下一代电子计算机将诞生在一个中国小子手上!金珍的名字由此一度受到了各大媒体的热炒。

不过,这也许是危言耸听和媒体的坏习惯而已。因为,从那些走红的论文中,人们似乎也不难发现,在通往新一代电子计算机的道路上,他们遇到的困惑和困难也不是那么微不足道的。当然,这是正常的,毕竟搞人造电脑不像生个人脑,人类似乎只要让某个男人和某个女人恰到好处地睡上一觉,某个人脑就会像树一样长出来。而有的人脑降生后似乎并不比树木要聪明晓事多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傻瓜。从某种意义上说,搞人造电脑研发,就好比是要把天生的傻瓜蛋变成聪明人,这也许是世间最最困难的事情。既然这么困难,有些困惑和挫折自然是难免的,也是不奇怪的,如果因为有困惑和挫折而放弃努力,那才叫奇怪呢。所以,当后来小黎黎决定让金珍随人而走时,没有一个人相信他说的。

他说:“我们的研究工作遇到了很大困难,继续下去,得失成败难以把握。我不想让一个有才有识的年轻人跟着我一个老头子作赌博性质的努力,断送掉应有的前程,还是让他去干些更切实可行的事情吧。”

这是1956年夏天的事。

这个夏天,校园里谈论最多的是那个带金珍走的人,人们都说他有点神秘,小黎黎关于为什么放走金珍的不令人置信的说法,似乎只是他神秘的一部分。

这个人是个瘸子。

这也是他神秘的一部分。

第三篇 转

这是一位天才努力揣摩另一位天才的心的事业,是男子汉的最最高级的厮杀和搏斗。这桩神秘又阴暗的勾当,把人类众多精英纠集在一起,为的不是什么,而只是为了猜想由几个简单的阿拉伯数字演绎的秘密。这听来似乎很好玩,像出游戏,然而人类众多精英却被这场游戏折磨得死去活来。

这个人姓郑,因为是个瘸子,名字似乎成了他的奢侈品,像勋章或首饰一样的东西,只有在某些正规场合才登场,平时都是猫在档案袋里闲着的,或者是被郑瘸子替代着的。

郑瘸子!

郑瘸子!

喊得是响响亮亮的,说明郑瘸子没有把瘸当回事。进一步推敲,有两个原因,一个是郑瘸子瘸得很光彩,是他扛过枪、打过仗的象征;二个是郑瘸子其实瘸得并不厉害,只是左脚比右脚欠几公分而已,年轻时他几乎可以通过给跛足增加一个厚鞋跟来基本解决跛相,只是到50岁以后,才开始拄拐杖。我见他时他就拄着拐杖,暗红暗红的枣木雕花拐杖,给我的感觉更具一个老者的威严。这是上世纪90年代初的事情。

那个夏天,1956年的夏天,郑瘸子才三十几岁,年富力强,秘密的鞋后跟正在发挥它神奇的、也是骗人的力量,把一个瘸子装备得跟常人相差无几。但是N大学的人靠着天佑几乎一开始就识破了他的诡计。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午,郑瘸子来到N大学的时候,刚好碰到学生们都在礼堂里听志愿军英雄作英勇事迹报告,校园里静静的,天气也很好,没有夏日灼热的阳光,风轻轻吹着,把路两边的法国梧桐拂得窸窸的响,响得校园里更显得安静。他好似被这份静和安吸引了,临时喊送他来的吉普车停下,吩咐司机三天后到学校招待所来接他,然后就下了车,一个人在校园里漫步起来。15年前,他曾在这里读过三年高中和一年大学,阔别后的重访,他既感到母校的变化,又感到昔日依旧,沉睡的记忆随着漫步从黑暗中走出来,像是用脚步走出来的。报告会散场时,他刚好行至礼堂前,成群的学生从礼堂里涌出来,像水一样铺开在路上,一转眼就把他前后左右地包裹,淹没。他尽量放慢脚步,免得人挤着他,毕竟他有三个鞋后跟,是经不起挤撞的。就这样,一拨拨学生如过江之鲫,冲上来,把他甩在后面,后面又有一拨拨涌上来,与他擦肩而过。他紧紧张张地走着,老是担心有人冲撞他,但年轻人的敏捷总是叫他有惊无险,即使眼看着要撞上他,也能在刹那间化险为夷。没有人回头或刮目地盯他,说明他靠鞋后跟校正的步态基本上做到了以假乱真。也许是鞋后跟给他的安慰吧,他突然变得有点喜欢这个队伍,男男女女的,风风火火的,叽叽喳喳的,像一股汹涌的激流,浩浩荡荡地裹携着他往前流,以致把他裹进15年前的某一天、某一刻。

行至操场上,密集的人流顿时像激流上了滩,散开了,他被挤撞的危险因之而解除。就这时,他突然觉得脖颈里像被什么啪地击打了几下,没等反应过来,人群里已经是一片“下雨了”、“下雨了”的叫声。起初只见喊叫声,人不见跑动,都在举目仰望。但是转眼间,随着一道威猛的霹雳,雨急促得像高压水枪喷射出来的,劈里啪啦地往下砸。顿时,人都如受惊的鸟兽四处逃散,有的往前跑,有的向后退,有的往办公楼里冲,有的朝自行车棚里钻,乱叫乱跑着,满操场一片沸腾。这时候的他,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跑要露出三个鞋后跟的秘密,不跑又要遭雨淋漓。他心里可能是想不跑了,枪林弹雨都经历过,还怕淋这雨水?不怕的。可他的脚明显是受了刺激,已经我行我素地跳动起来——这就是他的跑,一对跛足的跑,一跳一跳的,像某只脚板底上扎着一片或者几片玻璃碴子。

刚开始,大家都在夺命地跑,没有人注意他,后来人都跑进了四边的避雨处,而他似乎才越过操场的中心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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