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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你们也配(第3页)

马罗尼·诺特更是笑得脸上的肉都挤到了一块。

“赛里斯国的爵位居然如此廉价吗,侯爵看起来和我们差不多大,难不成你从小就立下各种战功,得到国王赏识?”

“这种谎话骗骗那群被魔药腐蚀了脑子的哥布林还行。”

“辱哥布林了。”

“马罗尼,你可别这么说,赛里斯国爵位怎么会廉价呢,只是路禹家中手段不错,能给他贴金罢了。”

不怪这里的人这么想,他们大多都受到了家族中的照顾,分到了一些边境军士,家族骑士斩杀魔物的功勋。

这些功勋就是给他们未来接替爵位做准备。

一位连刀都拿不起的羸弱少年账下有斩杀八只哥布林的战功,还亲自深入地宫深处,缴获战利品,甚至亲自断后,掩护队友后撤。

一个去前线镀金的青年坐在后方就能拥有冲阵,屠杀哥布林的战绩。

听多了故事的千金小姐穿着长裙前往东境,坐在战车上,被家族护卫得严严实,来到军士屠杀哥布林后的战场。手中的长枪胡乱地捅,戳在死掉的哥布林身上便是清扫战场时观察敏锐,保护友方军士。戳在还没死透的哥布林身上,便是阵斩,获得一个英勇无畏女骑士的美誉。

这样的金即便不去东境他们也能给自己贴,诺特家长子就喜欢散播魔物袭扰城邦的谣言,然后带队冬狩,以全自己勇武的美名。

马罗尼甚至知道自己的哥哥会杀掉一些弱小的冒险者,谎称他们是土匪,打算截杀行商,以获取领地内行商的感激。

你路禹和我们一样,不过是吃了父辈的福利罢了。

什么侯爵,什么赛里斯国的开拓者,帝国的拓荒人,不过是亲自掌权之后为自己贴的金。

这里为数不多亲自上过战场的人,功勋获爵最高的也就是安德鲁,然而也只是个子爵。

侯爵?还这么年轻,你得做了什么伟大的功绩才能获得如此荣誉?

“我,屠过龙。”

在一片笑声中,路禹笑着说。

“不止一条。”

笑声渐息。

“我杀过哥布林,比在座的各位加起来捅过的尸体,冒领的功勋都多。”

“我见过从土地里攀爬而出的骷髅,并亲自拆散他们的每一块骨头。”

“我在野外杀过无数史莱姆,只因为他们袭扰了赛里斯边境,影响了我的领地人民拓荒。”

“我和巨人聊过天,陪他砍过树。”

“我与一团冒着黑烟的触手怪谈笑风生。”

“我做的菜能让七阶魔法师把舌头都吞下去。”

“临国的神选邀请我一起偷吃…分享美味的贡物。”

“在你们还在从家族,边境那群可怜的军士手中抢走他们为数不多的功勋时,我在与领民们踩着泥泞的土地,向未知进发。”

“当你们炫耀自己的家世与背景,并且花天酒地,不思进取时,我走过的路便已经是你们这一生都无法企及的了。”

“你们,也配我和我谈功勋?”

你们镀金镀到不要脸,我也可以吹得面不改色。

都是骗子,谁比谁高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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