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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收购蝗虫(第2页)

乡亲们喜极而泣,又哭又笑。

村长看着地上密密麻麻的蝗虫尸体,再看看一眼望不到头的庄稼地,虽然他们赢了,但也损失了不少稻谷。

村长默默地盘算着,估摸着保住了四分之三。

本来因为干旱,田里的稻子就不如往年饱满,又被蝗虫吃掉了四分之一。

确实,今年会比去年好一点,但依然是一个苦年,还是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这个时候,村长肯定不会说丧气话,打击大家伙。

他站在人群中,用湿毛巾擦了擦脸,高声对众人说道:“首先要感谢老蔫,要不是他出谋划策,咱们留不住庄稼,大家都欠老蔫一个恩情,老蔫呢?”

众人这才想起叶琛,赶忙四处巡视。

疲惫的叶琛坐在高塔上,摆了摆手,众人连连一阵感谢的话语。

村长继续道:“其次,要感谢全体乡亲们,是大家齐心协力击败了蝗虫!这是清河村有史以来,第一次战胜蝗灾,我会将他计入族谱之中,所有为村子付出努力的人,都会记录在册。”

“蝗虫已经飞走了,就不会回来,大家赶紧准备收割粮食,以后不会再挨饿了。”

村里人逐渐散去。

温华累得差点瘫地上,他力气小,被安排扯床单扑杀蝗虫。

他扯着床单跟二壮满田地跑,他粗略统计了一下,就他拿的那块床单,至少扑杀了上千只蝗虫,这种成就感让他格外兴奋,比读完一本书还要兴奋,兴奋之余,他又有些担忧,不知温家庄的灭蝗是否也同样顺利……

这次灭蝗行动,赵菁菁也参与了,村里许多怀着孩子的妇人聚集在一起投放艾草燃烧,或者敲锣打鼓。

这个活儿不算累,赵菁菁回来的时候不像其他人那样狼狈。

她给自己清洗了一下,然后生火煮饭。

这么折腾了大半天,所有人都累了,她做主焖了干米饭,炖了一只野鸡,还红烧了一锅子兔肉。

等全家人洗漱完身上的怪味后,正好能吃饭。

“大嫂,你的厨艺越来越好了!”叶小壮满嘴流油的说道,“尤其是兔肉,太好吃啦!”

赵菁菁故意逗他:“现在知道兔肉好吃啦,不知道是谁,以前第一次打猎连猎物都守不住,还哭鼻子呢。”

叶小壮将兔肉吞下去,丝毫不脸红地说道:“男子汉的成长,也需要时间嘛,再说了,俺有爹爹做主呢。”

温华点头道:“弟妹的手艺确实不俗,比清风书院的食堂都要强!”

赵菁菁脸有点红,“表哥,你竟会哄人。”

“不是虚言。”温华正色道,“朐临镇的酒楼也有兔肉,但绝对没有你这么好吃的。”

赵菁菁被夸的脸有点红:“这都是爹教的好。”

“我自己做都不如你做的好吃呢。”叶琛笑着道,“看来大壮媳妇有当厨娘的潜质,等以后咱们有钱了,说不定也能在镇上开一家酒楼,就让大壮媳妇掌勺。”

他只会说怎么做,但真的让他做,他只能做出个四不像。

反倒是菁菁,第一次做就能掌握做菜的精髓,还能优化他说的那些步骤,做出来的红烧肉和现代的味道差不了太多,主要还是调料受限。

他明里暗里拿出来的那些调料还是缺了一些,但也不敢再拿出来太多了。

要是以后真有机会开酒楼再说吧。

饭后,温华和四个小子前去祠堂准备上课。

村里那些孩子早早就来了,都换上了最干净体面的衣服,脸洗干净了,都乖乖坐在桌子前。

虽然孩子们的年龄不一样,但文化程度都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也就叶凡和叶小壮认识的字略多,而叶二壮算术学的略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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