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炒好,里锅的米饭也焖好了。
孙春喜家里的四方小矮桌坐不下这么多人,便把伙房放杂物的旧桌搬出来刷一刷凑合用。
两张桌子都搬到了院子里,宽敞一些,矮凳不够就用木桶翻过来,或者木桩子。
男人带两个孩子坐一桌,四个女人坐一桌。
孙春喜坐下给大家递筷子,闻着饭菜香忍不住的夸赞:“方才我在外面闻到香味都快流口水了,你看看同样是猪肉,大郎娘做的又香又好看,还给绑了起来,我就做不出来。”
男桌的杨四郎回头说:“这叫东坡肉,我娘说是一个叫苏东坡的大文豪发明,他也是一个美食爱好者。”
孙春喜嗤笑:“你知道啥是大文豪吗?”
杨四郎得意道:“当然知道,我娘说大文豪是顶有学问的人,比我外翁还要有学问。”
大家说说笑笑开始吃饭,只有苏清慈一言不发的,突然换了一个氛围,显得格格不入。
她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食不言寝不语。
通常一个人吃饭,便是早上,也有多个花样,这么简单的两个菜,她还是头一回。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余采薇盛的东坡肉,女桌这边正好一人一块,男桌才多了三块,大家心里都有数,一人只夹一块。
却不见苏清慈去夹那块肉,只吃一些韭菜炒鸡蛋。
孙春喜没有用公筷给人夹菜的认知,以为苏清慈不好意思,直接用自己的筷子把最后一块肉夹到她碗里。
“咋不吃肉呢清慈?来走亲戚还不好意思啊?当自己家,吃,别客气!”
在苏清慈记忆里,她长到十五岁也没吃过三次猪肉。
猪肉也叫贱肉,上不得台面,有严重的腥臊味。
她一般吃羊肉,鸡鸭鹅,再者还有大淮山里的野物等。
猪肉买回去都是给家里下人吃的!
良好的修养让她不得不吃下这块肉,更不能表现出嫌弃孙春喜的筷子沾过,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客人,不好让人家难堪。
硬着头皮,她咬了小小一口。
下一刻她竟是愣怔了一下,一点吃不出腥臊味,入口即化,肥而不腻,不比其它肉的口感差。
苏清慈诧异的看向余采薇:“这是猪肉?”
余采薇点点头:“可不就是猪肉!”
苏清慈疑惑:“既是猪肉,为何一点腥臊味没有?”
余采薇解释:“我先焯了水,里面放了八角,闷炖的时间够长,腥臊味其实还有,只是没那么严重。”
别人看不出来,余采薇却是观察入微的,苏清慈不习惯她们乡下人生活习惯,也不喜欢吃猪肉,所以方才没有把最后一块肉夹给她。
不过尝了以后,苏清慈似乎对猪肉没那么抗拒,也算是对她厨艺的一个认可吧。
喜欢穿成乡野弃妇,空间在手怕个啥?()穿成乡野弃妇,空间在手怕个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