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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通古斯人(第2页)

李文愣住了,他没想到自己竟然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而此时,夜行人已经摊开了双手,微笑着说道:“看,先生这回相信了吧?奴才真不想杀人。十丈之内,一只老虎也跑不掉的。”

说着,他径直走了过来,从树干上取下了钢刀。而李文只能愣愣地看着他,心中的震惊无以复加。

夜行人走了,临走前又向李文作了个揖。而李文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难道要说谢他杀之恩?他心中五味杂陈,感激、羞愧、愤怒……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

回到耿林家,天色已经亮起,耿林一家根本不知道晚上来了刺客。第二天,李文便向耿林辞行,耿林惊讶不已,纷纷挽留他多住几日。但李文去意已决,只想赶紧离开这里,别在人家家门口丢人了。

李文一路东行,心中滋味难以言表。原本想擒获一名盗贼,却反被对方戏耍,这种屈辱与挫败感让他如鲠在喉。然而,路上的美景逐渐抚平了他内心的波澜。宽阔的大道两旁,茂密的森林宛如绿色的屏障,向天边延伸而去。阳光洒落,云朵洁白如雪,李文的心情也随之变得开阔起来。走了一程又一程,夜行人的事情渐渐被他抛到了脑后。

出封丘向东三十里,便是阳谷县的所在地。这里是公子元的私邑,人口众多,繁华程度不亚于一座小城。由于在铁玄关与公子元结下了梁子,李文对这座城邑自然多了几分警惕。当他抵达阳谷县时,已是下午时分。他在路边找了一家看似朴素却干净整洁的饭馆,打算随便吃点东西填饱肚子。

饭馆掌柜的正坐在门口的凉棚里,哼着小曲,享受着午后的惬意时光。看到客人上门,他立刻起身相迎,脸上堆满了笑容。李文扫视了一圈店内,最后选择了一张靠窗户的桌子坐下。他仰面问道:“掌柜的,你们这儿有肉食吗?”

“有!有!有!”掌柜的连声应答,兴奋得鼻尖直冒汗。在这个时代,普通平民连麦馕都难以吃饱,奴隶的生活更是凄惨无比。肉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种奢望,只有贵族、官员和商人才能偶尔享用。因此,民间将贵族和当官的人称为“食肉者”。由于肉食稀缺,一般的小饭馆也很少准备。

掌柜的自柜台后拿出一只肥硕的山鸡,献宝似的放在李文面前:“客官,您真有口福!这是昨天才打来的山鸡,新鲜得很!上等野味啊!您尝尝看,保证让您满意!”

“炖一只鸡,再打半斤酒来。”李文悠然道。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种与往日不同的底气。想当年去乾国时,他一路上节衣缩食,每一文钱都捏得出水来,生怕多花一分一毫。但如今,时移世易,自己的身价已非往日可比,百万之巨的财富,天启城外还有十顷良田,这让他有了更多的自在和底气。

没过多久,一只炖得香喷喷的鸡便被端到了李文的面前,那鸡肉炖得酥烂,香气四溢。李文边吃边喝,只觉得人生如此,夫复何求。美酒佳肴下肚,他的心情愈发舒畅。

正吃得痛快时,忽然听见掌柜的发出了一阵爽朗的笑声,然后起身向门外迎了出去。李文心中一动,下意识地望向窗外。这一看不打紧,他顿时觉得一股凉气顺着脊背爬了上来,整个人如坠冰窖。

只见大路上走来一个人,一身黑衣如墨,手里提着三只野鸡,背上背着一柄钢刀。那身形、那气势,不是夜行人又是谁?李文心中叫苦不迭,真是冤家路窄!怎么在这里又碰上他了?

这回夜行人的面目露出来了,只见他的头发居然是金色的,而且卷曲得非常厉害,活像个大蘑菇。他的眼睛深陷进去,鼻子也高出常人不少。那模样竟是个通古斯人。

只听掌柜的笑道:“金泰,今天收获又不小吧!”言语中透露出与这名叫金泰的通古斯人十分熟稔的样子。

金泰机警地环视四周,确认没有异常后,才低着头迅速走向饭馆。

李文见状,心中一紧,赶紧戴上大斗笠,将自己的面容遮掩得严严实实。他连头都不敢抬,生怕被金泰认出。但心中的好奇却让他忍不住琢磨起这个名字来:“金泰?这个名字似乎有些耳熟,但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说过。”

金泰刚一进门,就压低了声音询问掌柜:“大叔,昨天我送来的山鸡卖了吗?”他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急切和期待。

掌柜的笑着回答道:“卖了两只,给你娘抓药的钱已经够了,还剩下五文钱。”说着,他从柜台后拿出一包精心包裹的草药,又掏出几枚铜钱递给金泰。他关切地询问:“你娘的病最近好些了吗?”

金泰接过草药和铜钱,轻叹一声:“咳,还是老样子。”他将手中的两只山鸡交给掌柜,又拎着另外一只说道:“这只麻烦大叔帮我送给宋老伯吧。”

掌柜的接过山鸡,眼中闪过一丝赞赏:“真是个好孩子啊!你要是能娶了宋家的姑娘,他们家得多高兴啊!”他将两只山鸡藏进柜台里妥善保管。

金泰道谢后准备离开。他缩头缩脑地走出门外,似乎在刻意避开旁人的注意。李文见状心中一动,赶紧叫住掌柜:“掌柜的,我要去城里找个朋友有点事。马车先放你这儿寄存一下,等我回来加倍付钱。”说着他急匆匆地出门追向金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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