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园

小说园>暗访十年李幺傻 > 第33部分(第2页)

第33部分(第2页)

大志说:“何必这样呢?大家朋友一场,何必伤了和气?你想走,我们让你走,把你的东西也拿走。”

我知道这些家伙坏透了,他们软硬兼施,什么阴谋勾当都能使出来。如果听信他们的话,你就上当了,你就会被他们带回去,不死也要丢半条命。

我说:“等警察过来,我们一起过去。”

大志说:“叫警察干什么?管警察什么事?”

我看到他明显变得惊慌。

木柴的火焰快要熄灭了,可是警察还没有来,我心中暗暗着急,但是外表装得很镇静。这难捱的几分钟,在警察没有来到的这几分钟,就是心理战,谁先退步,谁就输了。

大志依然在苦口婆心,张浩也在谆谆教诲,追来的都是男子,女子可能都在原地等候。

我一言不发。寸头从商店里找到了一把菜刀,握在手中,倒也显得威风凛凛。

终于,警笛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大志领着传销分子纷纷奔逃,形同鸟兽。

两名警察从110面包车上走下来,询问了我们的情况,然后将我和寸头带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我简单说明了自己的情况,然后说自己是记者,是打入传销团伙里的卧底,一名警察友好地对我说:“我们是同行,干一样的事情。”

警察询问那个传销窝点的地址,我们都说不上来,传销头子从来不会告诉手下他们活动的地点,而那幢破旧的楼房好像也没有见到门牌号什么的,但是我和寸头都认识路径。警察说,明天凌晨让我们带路,端掉那个传销窝点。

当时,我们身无分文,一名警察给了我们100元钱。那位警察身材很高,浓眉大眼,英气勃勃,我现在都能记得。

那天晚上,我和寸头先在距离派出所不远的一家小饭店里大吃了一顿,什么辣椒炒肉,什么土豆丝,什么西红柿鸡蛋,点了好几个菜,还吃了好几碗米饭,最后,碟子里连一根菜丝也找不到。我们拍着滚圆滚圆的肚子,幸福地打着饱嗝,感觉旧社会的地主老财也不过如此。

小城市消费很低,吃了这么一大盘菜,花了不到30元钱。

然后,我们就在饭店旁边找到一家旅社,告诉老板说,五点钟叫醒我们。

我们关起房门,躺在床上,伸展四肢,舒服得像漂流在水面上,无限轻松,无限惬意。寸头拉动沉重的沙发,堵在门后,我笑着说:“这里距离派出所两步路,给他们十个胆,也不敢来的。”

然后,打开电视,看着屏幕上彩色的画面,突然感到生活原来这么美好。我们一言不发,专心致志地,贪婪地看着那些炫目美丽的画面,唿吸声几乎都停止了。我们已经与外界隔离得太久太久,我们完全不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看得很专心,连广告也不放过。

后来,寸头说:“快要过年了,我要回家了。”

我想,我也快要回到报社了,回到家了。

第二天凌晨,我们带着警察来到了那幢陈旧的居民楼里。

那时候天还没有亮,警察拍打着七楼和八楼的防盗门,我听到里面一片混乱,八楼的灯光亮了一下,又匆忙熄灭了。警察喝令他们开门,但是没有人答应。

后来,来了开锁师傅,两层楼房的防盗门和木门才被打开了。这个传销窝点的30多人无一漏网。他们根本就没有想到警察会来,此前也有人跑出去了,但都相安无事。他们想着,这一次警察也不会来。

但是,警察来了,他们一个个垂头丧气,如丧考妣。

我要回了报社给的2800元钱和自己200多元的生活费,寸头也要回了自己的钱。几个传销头领被抓起来,而其余的人都遣散了。

听那位浓眉大眼的警察说,他们在搜查房间时,看到被褥下有一本《连锁销售实用资料》,还有很多零钱、护身符等等小东西小玩意,他们判断这里可能隐藏着身份更为特别的人,经过排查,居然找到了一名网上逃犯,这名网上逃犯是名独脚大盗,他在这个传销团伙里技痒难耐,见什么偷什么,居然连我藏在衣服下摆里的小册子也偷走了。几个月前,网上逃犯东窗事发,就金盆洗手,也幻想着通过传销发财。

然而,很多传销分子中毒已深,他们遣散后,也不愿回家,还会互相联络,再次组织传销。对此,执法部门也无可奈何。

我在很多天后,曾经就传销的事情咨询过一名律师,他解释说: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可以根据实施传销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按照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来追究传销头子的刑事责任。但是,这些定罪牵扯到非法所得,而要准确找到非法所得,非常困难,因为传销团伙中毒很深,他们会有意包庇传销头子,少说或不说自己的“投资”金额,所以,在无法达到一定的标准时,就无法对传销投资进行定罪。这个标准一般是五万元。

2009年,刑法修正案“组织领导传销罪”出台后,将有组织、有领导进行传销活动的行为定为有罪,并不需要等到其有非法所得。但是,由于“组织领导传销罪”没有一个具体的追诉标准,形成怎样的等级层次,发展到多少人,才可以定位“组织领导传销罪”?刑法中没有具体的规定和解释。

即使到现在,想给传销定罪,难!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