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二月底以后,各地的主政官员开始纷纷入宫。
和山东、应天的情况类似,随着四川巡抚费宏、河南巡抚彭泽、福建巡抚丰熙、浙江巡抚王琼以及顺天巡抚顾人仪等一大批正直而精干的官员主政地方。
各地的政治环境均得到一定程度的净化,恶性事件频发的势头得到遏制,关键是土地、水利这两方面至少没有‘乱政’了。
没有人折腾老百姓,这比什么都重要。
坐镇中央的皇帝没有向全国摊派额外的赋税,不仅如此,因为开海,中央政府的财政状况大为改善,还会反哺一些遇到灾害的省份,除此之外对于那种明显侵占土地案,朝廷也加大了处罚力度。
应该说,除开一些特殊省份,其他地方都迎来了一段难得的、安宁的太平盛世。
不过太平盛世的背后,是大部分省份的主要官员至今没有动过。
至正德五年,费宏已经在四川主政五年,短的如河南巡抚彭泽也有三年,浙江巡抚王琼如果算上他之前在浙江任布政使,那也快六年了。
朱厚照最初的想法是保持人员的稳定,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稳定地方。
不过随着时间的拉长,调动的心思一直在他的心里萦绕,且一年强过一年,至今年基本已经到了不得不动的时候了,再拖下去,有些人深耕地方,其实会有些不好。
浙江巡抚王琼原先和刘瑾还有私下往来,这家伙政务能力很强,不用可惜,用,却要小心的用。
所以至少这个人,他是不打算继续让其待在浙江。
王琼年过五十,和杨廷和同岁,历史上这两人也不太和,如果说杨廷和是从翰林院熬起来的清流,那王琼就是一层层干上来的实干家。
也因为经历太复杂,王琼不可避免的沾染些官场习气。但另一方面,浙江在他的手里又焕发出勃勃生机。
“……自古以来,历朝历代的税赋无非两种,一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地银、一是以人丁为基础的丁银。为此,大明开国以来,以路引而控制人员流动。但微臣以为路引之制在内陆省份都尚可为之,唯独浙江,却不适用,尤其近几年,更不适用。”
朱厚照一边听他说,一边在从头看他上的奏疏。
一贯优容大臣的皇帝没有让王琼起身,所以他一直是低头跪奏。
“是因为开海?”
王琼拱手,“陛下圣明,正是因为开海。开海以后,海贸在浙江湖州、宁波、嘉兴等地快速兴起,百姓以利而聚,且经商无侍田之辛劳,甚至有一旦开张,数月无虞之说,因而浙江各府商业大兴。而商业所赖者,人流、货物要各地贯通,如此一来,土地与人口的联系便断了。”
朱厚照眉头蹙起来。
王琼说的,已经是封建社会经济中比较深刻的一面了,土地税、人头税,这里面的学问足够养活数不清的现代历史学教授。
其实古代一定要以农为本、以商为末,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为了收税的稳定,根本上是为了国家财政的稳定。
因为人老是乱跑,人头税收起来就特别的麻烦,比如你的土地在嘉兴,但人在杭州,那么土地税应当嘉兴收对不对?人头税呢?谁收?
杭州收?杭州官府如何界定在杭州只收你的人头税而不收你的土地税?如果要证实你的土地在嘉兴已经交过税了,那么要去和嘉兴官府核实,这怎么可能呢?
而且一个人还好核实,满大街都是这样的怎么办?
现实就是以古时候官员行政能力,根本做不到把这些都分得清清楚楚。就是朱元璋搞的鱼鳞图册十年更新一次,都做不好,更何况是这么复杂的事。
而且就算分清楚了,收税效率也会大大降低,之后就是不可避免的会带来国家税赋的降低,如果蔓延至全国,那财政会在几十年内崩掉。
所以说,人和地在一个地方这事儿才简单。
社会政策很多都是因为背后的经济政策,以单纯的统治者很坏为理由其实是有些肤浅了。
如果以更长的视角来看,唐朝中期两税法改革以后,中国税收经济一直有两个大的趋势。
其一,就是税收从实物化向货币化转变,也就是将以前收粮食、收布帛、收棉花的税收体系改为统一收取货币。
其二,就是两税合一,也就是将土地税和人头税合成一种税。所谓摊丁入亩,就是将丁银(人头税)合到土地里去。
这两种趋势,根本原因是因为土地兼并。因为兼并了土地,使得无地百姓逃亡,那么这部分人的税收便消失了,可朝廷不会轻易宽恕收不到税的官员,那么地方官只能向剩余的百姓加征税赋,这就会导致更多的人逃亡。
但我们祖先也不傻,都看得到这种弊端的。所以唐朝有两税法改革,宋朝有王安石变法,明朝有一条鞭法,清朝有摊丁入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