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中。
李涯肩扛妖魔野狼,所过之处,不论是普通人还是武者全都侧目而视,投来敬佩、诧异、疑惑的目光。
一刻钟后。
县城北部,药材铺,后院。
砰!
李涯将妖魔野狼丢在地上,身上的气血之力散发,吓得附近的伙计和侍女们瑟瑟发抖,嘴唇发白。
“这位客官,有何指教?”
身穿锦袍、头戴瓜皮帽、中年发福的掌柜连忙走来,询问道。
掌柜和李涯不是初次见面。
以前的李涯是以吴家打手的身份过来送肉,家财万贯且身为淬体境武者的掌柜自然不会正眼瞧他,加上李涯如今浑身是血,更认不出来了。
“你这里不是收妖魔肉吗,这只淬体境初期妖魔卖给你,收不收?”
李涯沉声道,刻意改变声音。
“收,当然收!”掌柜的脸上堆满了笑容,“如今的市场价,淬体初期妖魔肉一斤一百铜板。”
说着,掌柜不耐烦地朝左右的伙计催促道:“愣着做什么,还不上称?”
“是是是。”
那群伙计赶紧过来,四个人扛起妖魔野狼,用大号秤砣称重。
“掌柜,是三百一十三斤。”
掌柜笑着看向李涯,道:“这位客官,你也知道,这只是毛重,我们还得分肉,肉才值一百铜板。毛发、骨头这些东西,不太值钱。”
李涯笑了,抓住妖魔野狼的后腿,头也不回地拖走。
“等等!”掌柜连忙喊住李涯。
李涯还是不停下,眼看着就要离开药材铺的后院。
掌柜脸皮一紧,道:“我可以整只买下,不管是肉,还是骨头、毛发,全都是一百铜板一斤!”
李涯回头,伸出手,道:“如果,加上这个东西呢?”
掌柜看向李涯的手掌。
那儿躺着一颗赤金色的肉球,大概有龙眼大小,一跳一跳,并不是妖魔野狼的心脏,而是妖魔的内核。
这是妖魔身上最值钱的东西。
“客官连妖魔内核也愿意卖?”掌柜笑容满面,“我买了。”
“一口价。”李涯说道。
“三百一十三斤的妖魔狼,我可以出到三万二千铜板,也就是三十二两银子,妖魔核心则是十两银子。”
“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