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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部分(第1页)

“到时候你们可以一起去看看,但不要贸然出手。尸修者的身体有点像僵尸,但是他们有自己的意识,你可以理解为是一个活着的僵尸。有意识意味着他们不再是依靠本能战斗,意味着他们能有多样的战斗方式,到时候你们一定要小心。”丁一道。

“谢谢相公关心!”爱丽丝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让丁一感到更无奈了,看向唐棠,唐棠还是顾左右而笑之。

“当然,如果他没醒来,就不会有多大危险了。回头再和青莲居士商谈一下,争取做好万全的准备再出手。如此强大的尸修者,绝对不能让他肆虐人间界。”丁一道。

此言一出,丁一顿时觉得爱丽丝姐妹俩眼睛里都飘起了小星星,那是崇拜无比的眼神。丁一一想就明白她们为何如此了,拯救人间界这种事情,确实是人间大义,非一般人能做得出来。虽然,他主要目的只是拯救自己,拯救自己身边的人。

看看天色,丁一站起来道:“六年没有品尝过美味了,今天好好享受一番,我们找地方吃饭去。”

“好啊好啊。”唐棠终于不再东张西望也站了起来。

丁一瞪了她一眼,唐棠却贴了上来,挽着他的胳膊晃了晃道:“我们去吃什么呀。”

看着她笑吟吟的样子,丁一是半点生气的心情也没有了,说道:“这个时节,可以抓两只野兔来炖了,再炒几个青菜,我们四个也就够了。”

“好啊好啊,我们去逮野兔。”唐棠叫着,像个小孩子。修真无岁月,怕是再过几十年她也能保持着二十岁的青春容颜和天真心境。

有一种喜欢叫心甘情愿 (35)

这些年世外桃源的游客少了很多,大家都忙着重建家园了。当然,也有不少人常住在了世外桃源,他们知道这里相对比较安全。人少,野兔们就有了生长的空间,四人出去转了一圈,唐棠就逮住了两只野兔。

看着两只兔子被冻在了冰块里,爱丽丝道:“中午我们吃它?”

“对呀,所谓山珍海味,这里不靠海,只能吃山珍了。这野兔虽然个头还不是特别大,但也到了肥美的季节了,回头让他们做一道野兔骨头汤炖野兔肉丸子,味道非常鲜美。”唐棠道。这些都是当年丁一告诉她的,如今她又讲给两女听。

好在爱丽丝姐妹俩没有爱心泛滥到不吃肉的地步,虽然觉得两只小兔子有点可爱,但还是食欲战胜了一切,反正做成了丸子汤后也看不到野兔的样子了。这种吃野兔的方法确实鲜美,两女第一次吃到都是大快朵颐,最后连汤都喝光了。

可怜丁一没好意思和她们抢,一共吃了两筷子兔肉,此时看着桌上几乎未动过的素菜道:“谁在给我说女孩子爱吃素菜我跟他急!”

第四四九章浮生偷得半日闲

丁一的话一出,爱丽丝和卜伊娜的脸顿时红了,刚才有唐棠带头,两人的吃相实在有点不雅,简直就是在抢吃的。两女也觉得奇怪,当年在世俗界经营公司的时候也吃过世界各地的山珍海味,居然从未听说过野兔肉也能这么美味。她们却是没有想到,这盆野兔肉之所以这么好吃,是因为里面炖的是世外桃源的兔子。这些野兔吃了世外桃源滋养着木灵之气的草,自然与外面的野兔是大不同,就像丁一炮制的茶叶一个道理。

“这野兔的味道和以前吃过的不大一样了,这世外桃源真是洞天福地啊,连兔子都变得好吃了。下午一定再去抓上几只,晚上我们继续吃这道菜。”唐棠感叹道。

爱丽丝和卜伊娜连连点头,卜伊娜道:“好啊好啊,我们多抓几只,每人都来上一份,这样相公就不用吃素了。”

这声“相公”叫的那个自然,让丁一感到很汗,看来有些东西是不用练习的。

唐棠微微一笑道:“我也是没想到这野兔的味道变这么好,不然早就抓个十只八只来吃了。相公,你不会怪我吧?”

丁一赶忙道:“怎么会!我也没想到世外桃源的兔子都有这么大变化,看来将来就算没有游客了,改行养动物来卖也能赚个盆满钵满。卜伊娜说得好,晚上我们每人来上一盆,反正我看野外的兔子有不少。”

听到丁一的肯定,卜伊娜也甜甜的笑了。丁一记得当年她的性格有点冷,不知道为什么变化这么大,完全就是一个萌萌可爱小女生嘛。那脸上的笑容,看得丁一都有些心动很想亲一口,杀伤力太大了。

有一种喜欢叫心甘情愿 (36)

野兔肉没有了,连汤都没有了,丁一只能吃一点青菜。好在世外桃源自己的酒店大厨水平都很高,几盘青菜也都炒的有滋有味,不至于吃不下去。对于一件不需要从饭菜中汲取营养的修行者来说,吃饭喝酒只是为了品尝其中的滋味,因此好不好吃才是最关键的。

一顿饭用了不到半个小时,丁一本想去找翙羽先聊一聊,谁知唐棠却提出来去抓野味。想想仙剑门那边还没回信,也不急在这一下午,丁一就绝对陪三女在世外桃源里好好转一转。

秋天,绝对是收获的季节。王家庄和周边一些村的村民已经在世外桃源里生活了十来年,在山上种了不少庄稼,此时玉米已经快到了收获的时候,红薯也个头很大了。还有少量的谷子之类的迎风摇摆,谷穗把谷子压弯了腰。

丁一掰了一个看上去还算嫩的玉米,剥去叶子须子,还泛着点白的黄玉米就出现在四人面前。剥下几个玉米粒扔嘴里咀嚼了几下,有点甜滋味,丁一道:“未经加工的天然食品,来尝尝。”

三女都从上面剥下几个玉米粒来尝,唐棠道:“就是有点甜味嘛,没什么特别的。”

“这要有兔子的味道那就出问题了。在农村,玉米是不错的作物,可以给人吃吃,也可以用来做饲料。村民们有钱了,吃得好了,这玉米和那边种的红薯十之八九都会当成饲料了。”丁一道。他虽然三岁就离开了故乡,但后来经常回来看看,也了解了一些农村的东西。以前村里的主食是煎饼,其主材就是玉米和红薯,如今村民们顿顿白饭馒头,煎饼反而成了调剂品。村民们还种这么多玉米和红薯,唯一的解释就是用来当饲料。

走过了玉米田,走到了红薯地,丁一翻开红薯秧子,拽了一堆红薯出来。“这个味道也是甜的,水分比玉米大,可惜不是黄颜色的,不然可以烤来吃。”丁一介绍道。

对于烤地瓜,唐棠倒是知道,当年东山大学门口就有卖的,也曾尝过几次,爱丽丝和卜伊娜却没有吃过,爱丽丝问道:“这个样子的不可以烤吗?”

“理论上讲可以烤,但味道肯定不会比黄皮的好。”丁一道。他也没烤过,只在王平家吃过烧熟的,也是黄皮的。

“哦。”爱丽丝看上去有点惋惜。

“走,我们找找看,看看有没有黄皮的红薯。”丁一也有了兴致,带着三女沿着红薯地走着,不时刨开一点土看看是什么颜色的红薯。在安县人的食谱里,做小米稀饭的时候放上一点黄皮红薯是惯例,因此种一点黄皮红薯很正常,不多会儿就让丁一他们找到了。

有一种喜欢叫心甘情愿 (37)

拽了几堆出来,一共有十来个,一人拿着两三个找了处溪水边洗干净,想要烤的时候发现没有火。唐棠道:“我回去拿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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