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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园>巴黎圣母院美丑对照原则 > 第37部分(第2页)

第37部分(第2页)

走到一条街的拐角处,他们听到从附近岔路口传来一阵巴斯克手鼓的响声。堂·克洛德听见军官对学子说:

“天杀的!快走。”

“为什么,弗比斯?”

“我害怕被那个吉卜赛姑娘看见。”

“哪个吉卜赛姑娘?”

“就是牵一只山羊的那个小妞呀。”

“爱斯梅拉达?”

“正是,约翰。我老是记不住她那个鬼名字。赶快走,要不,她会认出我来的,我不想这姑娘在街上跟我搭讪。”

“您认识她,弗比斯?”

听到这里,副主教看见弗比斯揶揄一笑,欠身贴近约翰的耳朵,轻声说了几句话。接着弗比斯哈哈大笑,得意洋洋,摇了摇脑袋。

“此话当真?”约翰说道。

“拿我的灵魂打赌!”弗比斯说。

“今天晚上?”

“您有把握她会来吗?”

“这还用着问,难道您疯了不成,约翰?这种事儿有什么好怀疑的?”

“弗比斯队长,您艳福不浅呀!”

这些谈话,副主教一五一十全听在耳朵里,把他气得咬牙切齿,显然浑身直打哆嗦。他不得不停了一会,像个醉汉似地靠着一块界石,然后再赶紧尾随着那对大活宝。

等到赶上时,他们已改换了话题,只听见他们扯着喉咙,没命地唱着一支古老歌谣的迭句:

菜市场小摊的孩子,

生来像小牛被吊死。

第七卷 第07章 野僧

夏娃苹果这家驰名的酒馆,座落在大学城环形街与行会旗手街的交角处。这是底楼的一间大厅,相当宽敞,却很低矮,正中央有一根漆成黄色的大木柱支撑着拱顶。大厅里摆满了桌子,墙上挂着闪闪发亮的锡酒壶,经常座无虚席,坐满酒徒和妓女,临街有一排玻璃窗,门旁有一葡萄架,门上方有一块哗啦直响的铁皮,用彩笔画着一只苹果和一个女人,风吹雨打,已经锈迹斑斑,它安插在一根铁扦上,随风转动。这种朝街的风标,就是酒店的招牌。

夜幕渐渐降临了,街口一片昏暗。酒馆灯火通明,从远处看去,好似黑暗中一家打铁铺子。透过窗上的破玻璃,可以听见酒杯声,吃喝声,咒骂声,吵架声。大厅里热气腾腾,铺面的玻璃窗上蒙着一层轻雾,可以看见厅里上百张密密麻麻、模糊不清的面孔,不时发出一阵哄笑声。那些有事在身的行人,从喧闹的玻璃窗前走过去,连看都不看一眼。唯独时而有个把衣衫褴褛的男娃,踮起脚尖,头伸到窗台上,向着酒馆里面嘲骂,嚷着当时取笑酒鬼的顺口溜:“酒鬼,酒鬼,酒鬼,掉进河里做水鬼!”

然而,有个人却泰然自若,在这声音嘈杂的酒馆门前踱来踱去,不停地向里面张望,而且一步也不离开,就像一个哨兵不能离开岗哨似的。他披着斗篷,一直遮到鼻子。这件斗篷是他刚刚从夏娃苹果酒家附近的估衣店买来的,大概是为了防御三月晚间的寒气,说不定是为了掩饰身上的服装。这个人不时停了下来,站在拉着铅丝网的那模糊不清的玻璃窗前,侧耳倾听,凝目注视,还轻轻跺脚。

酒店的门终于开了,他左等右等,似乎就是等这件事。从酒店走出来两个酒徒,快活的脸盘有一会儿映着门里透出的光线,脸色红得发紫。披斗篷的汉子连忙一闪,躲进街对面的一个门廊里,监视着他俩的动静。

“长角的和天杀的!”有个酒徒说道。“快敲七点了,我约会的时间到了。”

“听我说,”这个酒徒的同伴接着说,舌头有点转动不灵。

“我不住在屁话街,住在屁话街的是卑鄙小人①;我住在约翰——白面包街。……您要是说谎了,那您就比独角兽还更头上长角喽②……人人知道,只要一次敢骑上大狗熊的人,永远天不怕地不怕,可是瞧您吃东西挑东剔西的那副嘴脸,就像主宫医院的圣雅各像。”

“约翰好友,您喝醉了。”那一位说。

约翰踉踉跄跄,应道:“您高兴怎么说就怎么说,弗比斯,反正柏拉图的侧面像只猎犬,那是被证实了的。”

看官肯定已经认出卫队长和学子这一对情投意合的朋友了吧。躲在暗处窥探他俩的那个人,似乎也认出他们来了,遂慢步跟随在他们后面。学子走起路来东扭西歪,曲曲折折,卫队长也跟着东蹭西颠,不过卫队长酒量大,头脑一直很清醒。披斗篷的人留心细听,从他们津津有味的交谈中听到了以下这些话语:

“劳什子!您走直点好不好,学子先生!您知道,我该走了。都已经七点了。我同一个女人有约会。”

“那就别管我,您!我看见星星和火苗。您就跟唐马尔丹城堡一样,笑开了花啦!”

①在西方,“头上长角”是辱骂人的话,指该人的妻子不忠,意同“戴绿帽子”。

②原文为拉丁文。

“赁我奶奶的疣子发誓,约翰,您这是起劲过了头,满口胡说八道啦。……对啦,约翰,您真的没剩一点钱吗?”

“校董大人,没错,小屠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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