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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寂寥的几颗星,哭泣在没有月的夜

跟着我坠落,坠落在被雪埋葬的冬天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怅然若失

搜索关键字:主角:闪小亮,伊蝶 ┃ 配角: ┃ 其它:

第 1 章

我叫做闪小亮,24岁,男,单身,但不是贵族。大学毕业满一年,因为考研失败,目前正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混日子。自己做的不比别人多,拿的钱只是平均水平。我一个人住在一间“公寓”里——如果一个二十五平米方方正正的箱子式结构也算的上公寓的话。不过我喜欢这里。我住在206室,对面是207室,住着一位大美女。根据我观察,平常207室并无男人进出,美女的生活也很规律,晚上上夜班,早晨天不亮就回来,回来时身上没有酒味,也从不画浓妆,衣服简约整齐大方,从以上种种,我推测:此人单身女一枚,年纪和我相仿,虽然上夜班,但工作性质绝对正常,或许和抖森类似,是个夜班小经理——毕竟大经理不会住这种地方。在所有公寓里,207室最特别,因为我们的窗户都是不带阳台的,偏偏她的公寓在窗子边沿伸出了一个类似阳台的铁架子,上面摆满了花,花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的窗户正对大街,而她总是在下午一点左右起床浇花。为了锻炼身体,为了感受阳光的亲吻,为了呼吸午后清新的空气,我坚持每天中午吃完饭后在大街上定时定点散步的好习惯,风雨无阻,雷打不动。

207室的女主人白天很少出门,她在窗里,而我在窗外,隔着窗子,蜃楼一样的是她的倩影,美,神秘,但不可即。“丘比特啊,月老啊,给我一次机会吧,至少,能跟她说说话也行啊。”我在心里每天都这样祈祷着。俗话说,一座山不在乎它有多高,有了长胡子神仙就可以出名,这个愿望啊,原理类似,不在乎有多难办,只要内心虔诚,就有可能实现。机会虽然姗姗来迟,但毕竟还是来了。

我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天气顶好,蓝天上棉絮状的白云随风起舞而且时不时炫耀自己七十二变的本事。昨夜她没上夜班,今儿上午,她出门了。我之所以知道,只因她的脚步声是人间难得几回闻的,实在太独特了,清脆有规律像是音乐的节拍,也像水滴从岩石上滑落在地时发出的那样。当时我正躺在床上和懒床症做着旷日持久的拉锯战,听到对面的邻居出门,我就知道,援军来啦,懒床症要溃不成军了。我一个龙腾虎跃,从床上跳起,去洗漱间擦眼角污渍,喷香水,再用香水漱漱嘴,选套帅气衣服,开门,并不能来得及关门,大步流星下楼梯,可到了楼下,我的邻居她竟然快上了公交,我五脏六腑都在翻江倒海而且心急如焚整个人感觉都不好了。好在,离公交站台不远处,有辆出租。

“快,师傅,”我来不及喘气,脸憋得通红“追上前面的公交车。”出租车师傅对我投来异样的目光,看得我脊背发凉,而且我看见他掏出了手机不知道要干什么,“我老婆和我吵架了。”我连忙一边解释,一边向前比划,意思是:我是良民,你快追,快追。

出租追公交,就好比剑圣追泰坦,只要公交不开挂,追上,一点问题没有。车子驶入市中心便慢了下来,在这里,连空气都是繁华的,喧闹声更是可以穿透玻璃,刺得我耳膜嗡嗡响,路上行人络绎不绝、来来往往、密密麻麻,让本来就拥挤的中心更显逼仄。我看到我可爱的邻居步履轻快地下了车,来不及等找零的钱,就悄悄跟了上去。

像道闪电,一种困惑的感觉袭来。我忘了自己为什么来这,去尾随?这可是非常猥琐的。可是,转瞬间我又想到,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就像是一本书,今天,我应该是写序章来了。我需要的,只是一个邂逅,哪怕是人为的邂逅。我和她之间会有怎样的对白?我期待着。

邻居上了超市二楼,买了话梅、开心果、周杰伦代言的薯片、还有卫生纸以及女孩子用的纸。今天是休假日,超市里的人特别多。邻居走得很慢,甚至有一点蹒跚,也心不在焉,好像总是在想着什么。

“啊,”邻居撞上了走在她对面的一个男人,男人手里的东西非常夸张地滚落一地,就好像是足球场上的布斯克茨——只要你敢碰我,我就倒给你看。“对,对不起啊。”邻居弯下腰,正打算捡起地上散乱的商品。

不消说,这个男人就是我。“不,不用啦,我自己来就好,”我压低嗓音,尽可能让声音显得有磁性“咦?你不是住在207室喜欢浇花的那位吗?”

“呀,是你呀,我知道你的,你很喜欢中午散步,对不对?”邻居笑了起来,甚至有些激动,光影绰约中,似有两片浅浅的红晕飞上脸颊。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到她。她170左右的个子,比我矮不了多少,头发漆黑如墨,长度及肩,宋慧乔式的八字形刘海自然而然地向两边分去,眉毛是新月型的,有着纯天然的美,不像眉笔描出来的那样生硬别扭,鼻子小巧精致,两翼微微外张,嘴唇性感可爱,在鹅蛋型的脸上锦上添花,而她时不时喜欢用左边的上牙咬着下唇。

“真是巧!你看,我们做邻居也好久了吧,从来没遇到过,可这么大的超市,我们竟然撞一块了。这个大超市真是太小了。”我给自己的谎言打99分,“你拎这么多东西,我来帮你吧。”

邻居看到我的两只手胡乱抓着、抱着我自己都不知道哪来的商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的手好像挺忙的,还是我自己来吧,别看东西多,其实不重。”我窘迫地笑了笑,等到收银台,就更囧了,因为这次“跟踪任务”很匆忙,身上压根没多少钱,没让邻居帮我垫上就不错了,更别提英雄给美人付款的剧情,我的眉毛铰在一起像拧着的毛巾。不过也好,第一次见,就这么殷勤,别人还以为你居心叵测用心不良呢。

走出超市,已经接近中午了。现在是初夏,天气还不算太闷热,路边杨树、柳树投下一席阴凉,风里有些许木兰花和木槿的香气,时不时有成对的蝴蝶在花丛里翻飞,或在柳树上嬉戏,然后越飞越高,再消失不见。

“嘿,”我走在邻居身边,有点紧张,“我叫闪小亮,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邻居看着我,浅浅一笑,然后望着飞高的蝴蝶,仿佛是在对它们说似的:“你可以叫我小蝶。”

“恩,小蝶,这都中午了,要不,一起吃个饭?”刚说完,我就后悔了,刚见面,哪有这样莽撞的。

果然,小蝶摇了摇头:“不了,我没有中午吃饭的习惯,总到下午才吃。”

“其实,我中午有时也不吃的。”这个谎,简直是败笔,我分明看见小蝶忍俊不禁了,虽然一闪而过。都说爱情拉低智商,谈恋爱的爱因斯坦也只能是感性发达理智短路的诗人,而不是物理学家,看到电影院正宣传汤唯的《不二情书》,不知从哪来的自信,我竟然请小蝶一起看电影,结果不用说,我的城市本来空气质量就不好,现在鼻子上的灰更多了。本来嘛,应该步步为营循循渐进,心急火燎恨不得能一小时之内就获得美人心的想法真是愚蠢而天真。我感觉这次精心策划的邂逅被我搞砸了,我在小蝶心里的形象一定就是个欲伙难耐的小流氓。我觉得我现在最好回到家里,躺在床上装死,然后打电话给各路媒体,确保第二天的所有报纸都能把我的死讯登出来。

小蝶这两天还是没去上班,也不出去。我在屋子里来回踱步,苦闷。人家打铁还趁热呢,我这都两天没见过小蝶了,我的头发被我抓掉一块又一块,屋子里乱糟糟的我也没心情收拾,当感情没有着落的时候,好像就生无可恋了。我这边正烦着呢,门铃突然响了,一声一声,跟催命似的,我决定了,无论来的是谁,我都要拿他好好磨磨煞气。

门开了,小蝶站在门口,穿着紧身背心,随意披着一条披肩,抱着电脑,趿拉着拖鞋。我连忙走出去,半掩着门,剩下那半面我自己挡着——你能指望一个单身男人的房间能有多整洁?

“我的电脑坏了,我不会修,我觉得你可能会,所以我就来找你了。”小蝶说得非常快。

“会,会,当然会。”我小心接过电脑,笑容灿烂如人间四月天“你放心好了,分分钟就帮你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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