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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2页)

三年后。

又是落叶纷飞的季节,天一直是灰黑色的,走在从西伯利亚吹来的冷风里,我把围巾重新系好,拉紧外套。头发好久都没去剪,胡渣参差不齐,眼睛也近视了,带着一个蹩脚的眼镜。路上的行人步履匆匆,摆摊的小贩抑扬顿挫地吆喝着,情侣们有说有笑,孩子们又蹦又跳,他们我一个也不认识。

去书店随便逛逛,畅销书琳琅满目、花花绿绿,提不起我的兴趣。转了一圈,翻了几页郑渊洁的书,去街角的一家咖啡店,挑了个临窗座位,一个人待着。咖啡店里放着刘思涵的《走在冷风中》,咖啡店外飘了几点小雨。

咖啡端了上来,我却没胃口去喝。无聊极了。咖啡店有个小书柜,里面的书就是为我这种人准备的。我随意挑选着,可找不到喜欢的,实际上,我已经什么都不喜欢了。有一本书,被横放在其他的书上面,黑白色的封面,封面上印着巴黎,巴黎也在下雨。书的名字叫《夭夭》,作者是伊蝶。

回忆如潮水,淹没我只需要瞬间,泪水袭来,我什么也看不见。我回到位子上,脑子一片白,颤抖着把书打开,扉页上写着:

我曾经丢了我自己,后来又丢了我最爱的人。我想把他们都找回来,可他们都已走远。

书不长,总共几万字。亲爱的读者,我再也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当我找到这本书时的心情。请允许我把小蝶的这本书誊抄在这里,一来,我可以再去仔细读一遍并抚慰我自己的落寞;二来,读者们也可以更好地走进小蝶的内心世界,更好地去了解她:

当我还是个小不点的时候,我喜欢天是蓝的,喜欢云是白的,我喜欢夏天,夏天有蝴蝶,我的名字里也有一个蝶字。我特别想让自己跟蝴蝶一样自由飞翔,追逐花香,跟讨厌的蜜蜂争夺花蜜,安慰没能变身的毛毛虫。可我最终还是没能像蝴蝶一样,我只是毛毛虫,而且还是没有人安慰的那种,我躲在阴暗的壳里看不到阳光,下雨的时候,就被雨水冲走,不知道会被冲到哪里,我希望自己可以被冲到一个暖和点的地方,可往往,我只是顺着水流漂到了一个阴水沟里。

我们不得不承认,幸福只是少数人的,大多数人还是不幸的。如果有记者问我幸不幸福,我想,我的回答就是:“我不姓福,我姓伊。”在我上小学那会,我可怜的爸爸被我妈气死了,爷爷奶奶不要我,说我是不知道从哪来的杂种;姥姥姥爷也不要我,因为他们和我妈断绝关系了。至于我那个妈,或者说,至于那个坏女人,从来不知道照顾我,我住的房子里,每天都会有陌生的男人。邻居家的小孩从来不跟我玩,因为他们的爸爸妈妈再三告诫他们我是魔鬼的女儿,同龄人见到我都躲着走,胆子大的会朝我扔石头,当然,对我扔过石头的孩子,无论男孩女孩,都付出了代价,最小的代价就是:他们的头上会起个大包,或是鼻子上多出几条抓痕,然后几天都不敢再出家门。不过有一次我吃了大亏,一个奶臭没干的男孩竟然骂我爸,我肯定不能忍,狠狠揍了他一顿,结果人家的妈妈过来了,一个耳刮子把我半个脑袋扇得嗡嗡响,等我把这事告诉我那个妈,结果又挨了她的一个耳刮子。这事过后,我得了脑膜炎。以后上学我总是数学考不好,我觉得肯定是小时候脑膜炎没治好的缘故。

整个小学期间我都没朋友,虽然有几个男孩想找我谈恋爱,但都被我骂走了。为什么要谈恋爱?我觉得我的小学生活已经够糟心了。好容易到了初中,我终于可以住校了,晚上再也不吵了,虽然宿舍里其余的七个女生各个都是多嘴的麻雀,但也好过许多。

我立志要在初中完成蜕变,考进重点高中,以后有一份好的职业,有一间自己的房子,房子里种着各种各样的花。我不稀罕香奈儿,也不想要宝马香车,其实,那时候我对一种自行车情有独钟,这种自行车是乳白色的,小巧玲珑,车篮子是藤条制成的花篮,无论远看近观,都符合我的审美情趣。可惜我那时候没钱买,等我有钱买了我又不喜欢了,就好像有些人你本以为不爱了,却一直还记得,可有些人你以为能爱好久,结果就爱了几个月。

那时候,我的同桌是位个子高高的,皮肤黑黑的,喜欢打篮球的帅小伙,阳光开朗,至少从表面上,他给人的感觉是这样。我们交往了很久,有6个月那么长,等到暑假,发生关系后,打电话他不接,发短信总要等好久才回,回过来也就是简单几个字,惜墨如金像个大诗人,然后自然而然他就把我甩了。如果是现在的我,我只想说去你丫的,可那时候,我却哭了一整个夏天。

因为基础不好,在学校里有想当学霸的心,但没当学霸的命。本来就不是一块好木头,结果还被几个坏女孩带得更加腐烂。第一次喝酒吐了一整个晚上,第一次抽烟呛得喉咙发炎,第一次去网吧还被警察带走,第一次去KTV把同去的人吓得不轻。当时正流行筷子兄弟的《老男孩》,我扯着嗓子唱自我感觉很良好,可她们却说有解决便秘的奇效。

荒唐了三年,高中自然而然地落榜,日子一成不变地腐败,继父却换了一个又一个。我逐渐长大,越来越受不了家里陌生男人看我的目光,当我的同学开始跨入高中接受劳动改造,我开始了自己落拓江湖载酒行的困难时光。

我什么都不会,只能去夜场里卖笑。有老男人专门喜欢处.女,然后像我这种年纪的女生,就会被送去医院接受手术,然后被精心包装卖给这种有特殊欲求的顾客。一次五万,他们拿去四万。医院去了几次,这种顾客接待了几个,我攒下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不管是多么脏的钱,至少我不用露宿街头,或者像只宠物一样被别人圈养在见不得光的房子里。

受不了每天喝酒喝到吐还要被骚扰,我很快就辞了职。辞职前,有个年纪很大的同行问我借钱,我大方借给她一半,结果到现在她都没还我。那时候,我不过17岁,打算去乡下买个小房子,种种花,开家花店,打算在如此诗意的生活里了此残生,我也真的这么做了。可有时,诗意和虚幻是同一个意思,只不过虚幻让人悲哀,诗意把人麻醉。

通过中介,我在一个小小的乡村置办一间小小的房子。在扣掉房产钱、简简单单的家具钱、被中介吞掉的钱,我已经没有多少了。当时也是人小胆子大,总是一厢情愿地相信自己种的花会卖到大江南北。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还是因为自己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感到无比的难受。每次从夜场回家,自己都要洗好多遍的澡。可无论用多少的沐浴露,我感觉都洗不干净了。作为一个女孩子,没有文凭无依无靠但长得还可以,过着这种生涯,是生存下去的最简单而快捷的方式,但代价也是巨大的,而且往往是伴随一生的,放纵透支了身体,身体在时间的流逝里腐朽衰老,精神也不会被宽恕,被钉在悔恨的十字架上受尽尖讽嘲弄。前半生的血色罗裙,注定意味着以后的江寒月缺门前冷落。

我带着《庄子》,坐上汽车,汽车在泥地里颠簸,车窗外,是放学的学生们,打打闹闹。肖申克说过霉运到处飘,只是偶然飘到了一小部分人身上。可为什么是我?我无数次地问。这个世界,对于大多数人是正常的,他们正常地生活,有着不同却又类似的悲喜,但于我,却是囚牢,我像是被放逐的孩子,在人间这座地狱里受着折磨而且自我折磨。

汽车在交错的小道上穿梭,东拐西拐,走走停停,因为司机还要在中途拉人。刚出站那会,车子里没几个人,等到站了,却已经是人满为患,汽车的腰围暴涨了几圈。我一个人背着行李,还拿着一颗大菠萝,点着烟,一般走一边唱,“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到了我买的房子,天都快黑了。我只在照片上见过它,现在它就在眼前,发现比照片上的还要丑陋。光秃秃的树快要把星星刺破,院子里放着东一堆西几根的稻草,剥了漆的红色木门在风里吱吱呀呀的响,别人家的院子里,是温馨的灯火。

我来到屋子里,潮湿的空气混杂着刺鼻的霉味呛得我眼睛通红。我点开灯,却发现灯架上没有了灯泡。中介不是说一切都安排好了吗?以后大家买房子,千万别去找中介,全是骗人的。虽然条件很艰难,但我心里还是涌出了一些还算得上是高尚的心情。一想到以后的生活要通过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而眼前的贫困也会通过勤勤勉勉的努力去摆脱,就会有些激动和跃跃欲试。

我把庄子放在床头,打算等我坚持不了的时候,我就去看看它。我不知道为什么带它来,因为我根本就看不懂。那天夜里失眠,我坐在床沿,思绪向无限的空间蔓延,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只是发现窗影从西面变到了东面。一束光线把黑暗驱散,几声鸡鸣从远处传来。

刚来的几天,我收拾屋子,打扫卫生,把院子里的荒地开垦开垦,我从城里带了不少花种,不需要准备多久,我就可以开始工作了。

新鲜纯净的生活,通过正当劳动换来的收获,在这里,我希望活得像个自己。

第 11 章

小村里搬来任何一个新邻居都是一件大事,因为村庄的左邻右舍几乎都是一成不变的,更何况我还是个未成年少女。时不时有些女孩会聚在我门前偷偷看我,我很乐意把她们喊进来并给她们一点我所剩无几的糖果。村里的女孩都很朴实,对我也好,很少有人对我好过,所以我也很乐意当她们的大姐姐陪她们踢毽子跳皮筋什么的。

她们大多都是留守儿童,跟自己的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平日里很少接触新鲜事物,所以当我提起新出现的智能手机或不久前放映的电影时,总能让她们感慨不已。要知道,在城里,我总是被看不起的,可在这里,这些女孩尊重我,也喜欢我,我在她们身上,也能看出我童年的影子,觉得她们跟我一样可怜。因为这些原因,在最初的时间里,我过得还算快乐,当她们抬起头喊着我大姐姐时,我总害怕自己会克制不住自己的眼泪。

其中有个女孩叫做林音,和其他女孩一样,也喜欢来找我玩。可她不像其他人那样爽朗不怕生,她安安静静的,远离人群,只是会时不时笑一下。她的头发比我还短,眼睛小却炯炯有神,好像总是在思考什么,鼻子微微陷一点但并不难看,虽然瘦,但因为她个子不高所以骨瘦如柴在她身上就不合适,甚至可以说瘦得恰到好处。她的乡音很重,有时候我需要让她重复好多遍才能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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