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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第2页)

“好的,靴子没有问题,我自己去买,但为什么要把狙击步枪去掉呢?”

“是这样的,你们这次的任务,完全用不到大口径狙击步枪,好吧,我就不卖关子了,知道吗,卡扎菲在找厉害的雇佣兵作他的护卫,当然是外围的,这个消息很可靠,现在他们一直在暗中招人,价格超高。”

听到价格超高,高扬有些兴趣,可是想想要给卡扎菲当保镖,高扬又觉得不太靠谱,而且也太危险了些,卡扎菲现在是北约和反对派的眼中钉,要是给他当保镖,恐怕一天安生觉都睡不成了。

犹豫了一下之后,高扬觉得乌里杨科的话有些不靠谱,于是他奇怪的道:“卡扎菲有很多保镖啊,还有个很出名的美女卫队,他怎么会想从雇佣兵里找护卫的呢?”

“跟你说了,是外围的,说白了就是炮灰,你们甚至看不到卡扎菲,而且也不一定是卡扎菲,给他的几个儿子当保镖也是有可能的,他们可没有卡扎菲那样的美女卫队,这任务不仅不危险,甚至比你想象的还简单,他们只是需要一些在外围提供保护的雇佣兵,而不是找贴身保镖,他们也不可能让雇佣兵来贴身保护的,所以,真的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高扬想了想之后道:“明白了,具体情况还是到了利比亚再说吧,现在也不需要太早做出决定。”

乌里杨科道:“你们的条件非常完美,卡扎菲不信任战斗力低下的政府军,所以才找雇佣兵提供外围保护,但他又不想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一家佣兵团,所以他需要找很多小型的佣兵团,甚至自由佣兵,这样他才不会担心保护他的佣兵团不受控制,我坚信你们一定可以顺利入选的,所以你们这次不会上战场,只需要提供近距离的安全防护,完全用不到大口径的狙击步枪的。”

听乌里杨科说完之后,高扬犹豫了一下道:“好吧,不过我想问一下,我们需要的东西一共多少钱?包括狙击步枪和不包括的价格。”

“一共一万四千六百五十五美元,成本价,不要算这些零头,一共算一万五千美元好了,至于狙击步枪,巴雷特的加子弹和瞄准镜是四万五千美元,精密国际的as50加子弹和瞄准镜是七万六千美元,这些是我的成本价,但你知道,这些不是我的营业范围,所以我从别人手来买过来的时候别人会加上一些利润,但我相信这是你能找到最低的价格了,我的采购网络还是很给力的。

还有,如果你坚持要大口径狙击步枪,或者在这次的任务结束以后再买大口径狙击步枪的话,我向你推荐麦克米兰的tac50型大口径,虽然这个枪是旋转后拉式的,但保持着世界上最远射杀距离的记录,另外我手里有这把枪的现货,全新的现货,加瞄准镜配件以及所有附件才三万五千美元。”

高扬想了想,觉得乌里杨科给他的价格确实挺公道的,虽然不便宜,但乌里杨科也不可能是以出厂价买的东西,高扬立刻道:“好的,一切都照你说的来,东西准备好,我们十天后去了付钱,另外,麦克米兰狙击步枪给我留下,就算这次用不到,我也想先看一下,如果确实像你说的那么好,我想至少先预定下来。”

挂了电话之后,高扬看记在之上的钱数,突然发现乌里杨科这家伙还真行,零头不算的结果就是,价格从一万四千六百多,凑整成了一万五。

第一百零五章 故人

坐在屋里没什么事了,高扬有些闲的慌,百无聊赖之下,把他收拾好的东西又翻了一遍,看看是否有什么遗漏。

把东西一翻,还真让高扬发现了有些不妥的东西,那就是他的随身用刀。

高扬身上有两件冷兵器,一把斧子一把猎刀。

斧子是高扬的幸运符,是他的护身斧,高扬什么都可以不带,但他的斧子是一定要带上的,而那把猎刀,在高扬的心目中绝对不比他的斧子地位低。

高扬对他的猎刀有很深的感情,靠着这把飞机失事的时候从导猎身上找到的猎刀,他杀了第一个人,可以说没有他现在的这本猎刀,那他早就死在苏丹了,而且在苏丹草原上的三年里,高扬一刻都离不开他这把猎刀,不管是作为武器还是工具,都离不开。

在现代战场上,能用到刀的时候其实并不多的,可一把刀,尤其是一把好刀,绝对是不可或缺的,刀在作为最后一种防身武器之外,其实更多的是被当做工具,而且是最重要的工具之一。

高扬的刀挺不错,做工精良,价格高昂,可用来上战场的话,就有些不太适合了。

虽然有些不舍,但高扬觉得还是该换把刀了,换一把更适合上战场的战术刀。

看着自己亲手缝制的粗糙皮鞘,看着已经有了白线的刀刃,在想该换把什么刀的时候,高扬很自然的想到了他用这把猎刀在苏丹度过的日日夜夜,而在想到这把刀救了他不止一次的时候,高扬又很自然的想起了这把刀的前主人,那个南非白人。

回国陪着父母的几天里,高扬的父亲曾和他说起过,那些和高扬坐在同一架飞机上的遇难者的情况,因为失事飞机是属于打猎公司的,所以飞机失事之后,所有的遇难者都没有得到什么赔偿,打猎公司的老板在出事的第一时间就跑路了。

打猎公司是一个华夏人开的,飞机上的乘客绝大多数来自华夏,只有飞行员和那个南非导猎不是华夏人,为了索赔的问题,高扬的父亲和那些遇难者的家属们彼此都留有详细的联系方式,只为了那天找到那个跑路的老板之后再一起提出诉讼。

因为和那个南非白人有着种种渊源,高扬曾看过他父亲的通讯录,留心把那个南非白人遗属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都记了下来。

那个南非白人的名字叫做约翰·史密斯,很典型的英国姓名,可以从名字上开出来是英国后羿,而非南非白人里占多数的布尔人。

约翰或者说他的遗属就住在克鲁格斯多普,对高扬来说,这本来只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地名,可现在不是了,因为在约翰内斯堡住了一段时间后,高扬已经知道克鲁格斯多普是约翰内斯堡的一个卫星城,就在约翰内斯堡近郊。

高扬可以说现在与约翰的家近在咫尺,想到这些,高扬突然生出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去看看约翰的家,去看看约翰的遗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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