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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园>白马酒店和梦马酒店哪个好 > 第1部分(第2页)

第1部分(第2页)

吧台后的店主,是个看来像意大利人、蓄着短腮须的瘦削家伙(我想他大概就是路奇),走上前用纯正的伦敦腔说:“好了,够了——快停手——快停手——等一下整条街的人都来看热闹了,警察也会来找麻烦。听到没有,快停手!”

可是金发女郎只管愤怒地扯住红发女郎的头发,一边尖叫道:“你是个只会偷男人的母狗!”

“你才是母狗!”

路奇和两名尴尬的护花使者用力把她们拉开。金发女郎手里抓着一大把红发,胜利地高举了一会儿,然后不屑地扔在地上。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一名穿着蓝色制服的警官站在门口,威风凛凛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年轻人马上回答:“只是开开玩笑。”

店主也说:“是啊!只是朋友之间开开玩笑。”一边敏捷地把地上的头发踢到最近的桌子下。

两名仇人假装友善地朝对方笑笑。

警官怀疑地望着每个人。

“我们要走了,”金发女郎甜美地说:“走吧,杜格。”

凑巧另外也有几个人要走,警官严肃地看着他们离开。

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这回就这么算了,可是他会特别留意这些人的。他缓缓走了出去。

红发女郎的男伴付了帐。

路奇对正在整理头巾的女郎说:“你没事吧?露儿对你实在太不应该了,把你头发连根拨起。”

“其实不大痛,”女郎淡淡地说,一边对他笑了笑,又说:“抱歉给你惹来麻烦,路奇。”

他们离开之后,店里已经没有其他客人了,我在口袋里摸索零钱。

“她真有运动家的精神。”路奇赞赏地看着她的背影说。

他拿起扫帚,把那些红头发扫到柜台后。

“一定很痛。”我说。

“换了我,早就喊出声来了。”路奇说,“可是唐密真有运动家的精神。”

“你跟她很熟!”

“喔,她差不多每天晚上都来。她姓塔克顿,全名叫唐玛西娜·塔克顿,不过附近的人都叫她唐密·塔克。她很有钱,是她老爹留给她的遗产,可是你知道她整天做些什么?

搬到温兹华斯桥那边一间又破又旧的房子,成天跟一帮人无所事事,到处溜达。我敢打赌,那些人当中至少有一半都是有钱人,要什么有什么,只要他们愿意,尽可以住到观光大饭店,可是那些人偏偏爱过这种日子,嗯——我真是不懂!”

“要是你,绝对不会这样?”

“喔,当然,我可是个有理智的人!”路奇说:“老实说,我才刚刚赚了点钱。”

我起身准备离开,顺便问问他们刚才吵些什么。

“喔,唐密勾上了另外那个女孩的男朋友。可是我不骗你,那种男人实在不值得为他打架。”

“可是另外那个女孩好像不这么想。”我说。

“喔,露儿是个很罗曼蒂克的女孩。”路奇用宽容的语气说。

我觉得罗曼蒂克应该不是这样表现,不过我没再说什么。

(二)

大约一星期后,《泰晤士报》上的一则讣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塔克顿女士(全名唐玛西娜·安·塔克顿),恸于十月二日逝于费罗飞疗养院,享年二十多岁,为已故萨里郡安伯利区凯灵顿公园的唐玛斯·塔克顿律师独女。择吉举行家祭,花篮恳辞。

可怜的唐密·塔克,没有人会送花到她的葬礼去,也不能再享受查尔斯的“刺激”生活。我忽然对目前像她一样的女孩子起了一股怜悯心,可是我又不禁提醒自己道,我怎么知道自己的看法正确呢?我是什么人?有什么权利说她们是在虚掷生命呢?也许像我这样平静的学术生涯,与世隔绝的生活,才是虚掷生命呢!摸摸良心,“我”是不是欠缺一点刺激呢?这真是个奇怪的念头!事实上,当然是因为我不喜欢刺激。可是,也许我应该尝试一下呢?这种想法对我既陌生又没吸引力。

我暂时忘了唐密·塔克,看看今天收到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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