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库里跟在夏默的身后,突然问道:“往马车上覆盖石绵干嘛?”
“火系魔法是最常用的攻击魔法。我们没有魔法师,想要守住阵地,在马车上覆上石绵,多少可以起些防御作用。”
拉库里瞪大了眼睛,满脸的敬服表情。“老兄,你带上石绵该不会早就想到了这个吧?那你也太神了。”
夏默的俊脸上,露出一丝苦笑。“如果我早知道会有这样的事发生,怎么会让主公出使玛哈亚公国呢。这么做,只是出于职业性的警惕习惯罢了。”
拉库里用力地拍着夏默的肩。“老兄,真有你的!我越来越佩服你了。回布雷西亚后,我请你吃饭!”
“你不是早就说过要请我大吃一顿的吗?”
拉库里闻言,露出尴尬的神色。“瞧我这记性。好,就请你大吃两顿。不过,你可要记得提醒我啊,要不然我弄不好会忘记这件事的。”
夏默微笑着摇摇头。如果当初早就了解了拉库里的这种性格,也许夏默不会愤而贪污,进而成为兰特的直属家臣吧。
“夏默,指挥的事由你负责,等会儿由我率领战士冲锋吧。”拉库里的眼中露出希冀的神色。他补充说:“我脑子没你灵活,可我有得是力气。再说,我喜欢打仗。只要能够打仗,我情愿只当一个普通的持盾剑兵。”
夏默睃了拉库里一眼,有点沉默。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拉库里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而且老是令主公烦恼不已,但主公对他却非常亲呢。如果拉库里在此役中有什么损伤,那就不大好向主公交待了。
拉库里奇怪地看着夏默。“夏默,你犹豫什么?你刚才也看见了,我打败了一名风剑士!”说着,拉库里准备解开铠甲显示他的肌肉。说起来,显示肌肉是拉库里一个非常恶劣的爱好。胜利日庆典的那天,拉库里在街上游行时过于兴奋,将自己脱得只剩下一条短裤。结果这样的行径被鸠格市市长雷昂投诉到公爵那里,害得主公羞愧不已。
夏默连忙制止了拉库里的行为。他点点头。“好吧,我答应你。对了,拉库里,”
“拉库里,”夏默努力地组织词汇。“主公要求我们最多只守三个小时。”
“嗯。”拉库里奇怪地瞅着夏默,不明白他的意思。“是啊,我听到主公的要求了。我又不是聋子。”
“可是从这儿回到布雷西亚边境需要五、六个小时,而且,路上可能还会遭受敌人伏击。”
拉库里恍然大悟。“那好办。我们在这里守一整天,那一定可以保证主公安全回到布雷西亚。”
夏默又好气又好笑,三百多人守一整天?哪那么容易!
“那倒不必,我想将守卫阵地的时间延长至六个小时,那么主公他们安全回国的系数会更大些。你看如何?”
拉库里重重地点头。“你说得对,我同意。”
得到拉库里肯定的答复,夏默很满意。他将心神再次放在敌人的方向。
夏默突然扬声。“好了,大家停下各自的工作休息一下。”
一刻钟之后,玛哈亚的禁军部队出现了。这些禁军多数都是轻骑兵,也有少量重骑兵。令夏默感到担心的并不是玛哈亚的骑兵部队,而是夹杂在骑兵部队里的马车。坐着马车前来的,想必是为了节省魔法力的魔法师。
敌人的阵地上开始变换阵形。刚刚走下车的魔法师甚至来不及休息,便依照命令走到阵前。敌人的整个阵线向前移动,走到合适的距离后,魔法师开始齐声咏唱。
“拉库里,用魔法剑施展魔法攻击对方的魔法师!”
拉库里早就在等待这一刻了。对准敌方的魔法师施展出风刃。在拉库里施展风刃的同时,夏默身旁的扈从也握着夏默交给他的魔法剑催动斗气。两道风刃迅速地击向敌人的魔法师。
攻其不备是战争中最佳的致胜手段。史蒂夫注意到布雷西亚公爵和国师已经离开了,因而他告诉魔法师不必顾忌敌人的魔法攻击。可是魔法师们的咏唱却被不和谐的惨叫声所打断。他们刚刚察觉到魔法元素剧烈的波动,两道风刃已经迎面飞来。
魔法师相对于普通人固然拥有极为强大的能力,但是谁也不会认为魔法师会拥有敏捷这一特质。一名魔法师被风刃劈成两半,鲜血和内脏流了一地。另一个倒霉蛋是一名重剑武士,不过相对于那个魔法师面言,他却幸运多了。由于运起斗气及时闪避,那名重剑武士只不过手臂受了重伤,暂时失去了战斗力。
魔法师遭受了这种前所未有的攻击,他们惊慌之余立即在身前布下了结界。这种情况令史蒂夫困惑不已,他发现对方是使用魔法剑施展出的魔法,因而猜测对方拥有魔武双修的战士。不过,那两名魔剑士施展魔法进行攻击的频率比普通魔法师施展魔法要快得多。令史蒂夫庆幸的是:对方的魔剑士只不过两名。史蒂夫随即下令魔法师分散进行魔法攻击,每一个魔法师身旁都布置数名持盾手进行掩护。
看到敌人的阵形变化,夏默松了一口气。魔法师共同进行魔法咏唱时,可以激起更大的魔法共振。当魔法师分开各自施展魔法时,其攻击强度要小得多。虽然如此,夏默仍旧不敢大意,他大喝一声。“持盾手列阵于前!”
在此行的商队里,武器是主要的货物之一,其中自然有各式各样的盾牌。虽然只有五十面巨盾和一百面精钢制中型盾牌,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多少还是可以略减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