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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第2页)

成功!

车厢用帆布覆盖,这种车在美国已极少见。车里堆满几百个纸箱,躺于其中也蛮舒服的。很快卡车重新发动,颠簸着驶出加油站,透过帆布缝隙,那盏白色大灯越来越远,渐渐变成地平线上的一点星辰。

躺在一堆柔软的纸箱上,终于不用依靠两条腿了,如果再让我走一个钟头,肯定得累死在荒漠!浑身骨架又累又酸,加上摇摇晃晃的车厢,让疲倦的我昏昏欲睡。

不能现在就睡着!

强迫自己起来,得确定这辆车会开向哪里。如果是肖申克州立监狱,那不是惨了吗?我打开身下一个纸箱子,用手电往里一照,发现全是服装…——不是狱警制服。更非囚服,而是春秋季的男式夹克,再自己看看衣服标签,不出所料又是MADE IN CHINA。

打开另外几个纸箱,都是些休闲时装,衬衫、T恤、毛衣……还有大量中国外贸牛仔裤,不可能是政府机构的,答案很明显——这辆卡车与监狱无关。

看来我的判断有误,这条公路并非肖申克州立监狱专用,而是阿尔斯兰州境内的一条普通公路,只是因为穿越荒芜高原,很简易也没什么车通过。

兴奋地砸了一下拳头,这辆车将带我走出荒野,回到熙熙攘攘的人间!

不过,也别高兴得太早,不知会不会遇到路障?监狱肯定早就发现了我的越狱,他们会不会封锁附近的公路,严密检查酥油来往车辆?

又紧张了起来,但不管有什么等着我,先换掉这身囚服吧!橘红色的衣服满是窟窿,跑上大街就等于在脸上写着“我是逃犯”四个字。

迅速脱下全身衣服,塞进一个纸箱里,赤身裸体地在车厢里挑选衣服。先找到一套白色内衣,又一件灰色休闲装,符合我的身材,颜色看来很低调,走在人群中不会引人注目。

OK,总算有了新衣服!

为防万一,我还挑选了一套外衣和内衣,装在小背包里,可随时调换以逃脱追捕。躺在无数柔软的衣服上,气定神闲地拧开水瓶盖子,咚咚咚喝下三大口,就连那强烈的饥饿感,也逐渐消散于无形。想起昨夜地道的爬行,白天的残酷荒野,这辆卡车已是天堂!

睡意越来越浓,我却振作精神支撑。一旦睡着就不知何时性来,万一司机停车下来卸货,发现我躺在车厢里,很可能打电话报警。

我爬到车厢尾部,从帆布缝隙往外看去,荒原没有任何亮光。司机一定开着远光灯,小心翼翼赶着夜路,大概被老板催着送货吧。我紧紧抓着挡板,身上再裹一件外套,抵御肆虐的寒夜狂风。实在困得不行,就狠狠掐自己大腿一把,免得睡着栽下去送命。

卡车开了好几个钟头,估计已到后半夜。我超过二十四小时没合眼了,将近二十小时没吃过一粒米,坚持下来太不可思议了。不能用身体锻炼来结实,也不能说是命运的垂青,而完全是精神能量。曾经以为自己精神很脆弱,在困难面前将不堪一击,现在才发现我并不平凡,能忍受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也能坚持到足以另他人崩溃的境地。

轰鸣震动着亘古寂静的荒原,黑暗覆盖着遥远长路,那时我的逃亡之路,也是连通地狱与人间的路。

当我摇摇欲坠之时,眼前忽然闪过两到亮光,定晴一看竟是两排路灯——有了路灯就离城市不远!果然,一辆集装箱卡车从左边开过,呼啸着驶往相反方向。几分钟不到又是数辆小轿车开过,我们已经不再孤独了!

不久,公路两边出现更多灯光,依稀可辨一些乡村别墅,农场与工厂的仓库,甚至还有彻夜通明的广告牌!包括去年挂上的奥巴马竞选广告,大概是这里的人懒得换了。

突然,路边闪过一座破旧建筑,昏暗路灯照耀五曾楼房,马路对面也有相同的一栋公寓楼。刹那间,心头猛烈地颤抖,逼迫我将头伸出车厢,自己辨认这幅凌晨景象——

我认识这栋楼!

眼珠都快要掉出来了,就算化作一堆枯骨,也认识这幢荒凉的公寓楼。

整整一年前的秋夜,我被一个自称吴秘书的人,带到这幢诡异的公寓楼下,告诉我天空集团大老板就在楼上。来到五楼的一个房间,却发现一张写有“DAY DREAM”的字条,接着是刚刚被杀死的常青,我被“及时”赶到的警察逮捕……

就是这里!

噩梦开始的地方,凶残的杀人现场,精心策划的陷害空间,将我抛入万劫不复的地狱。

自从上次被押上警车,这是我第二次回到这里,藏身于运送服装的长途卡车,看着这两栋公寓楼渐渐远去,小时在茫茫夜色之中。

这里是阿尔斯兰州的首府马丁。路德市,开过几个十字路口与红绿灯,路边楼房已绵延不断,基本沉静在黑暗之中,以如此方式重返这座城市,激动得恨不得跳下去,在凌晨街道上自由闲逛,看看地方法院的大楼,看看警察局门口,看看逮捕过我的警察。

车停了。

在一个路口拐角处,看起来是仓库大门。如果司机过来就危险,我赶紧背着小包,掀开帆布爬下来。在车上颠簸了大半夜,终于踩在人间的土地上。

幸好没人看到我,转入仓库旁的一条小巷,低头潜入沉沉夜色。

“真棒!”

面朝满天星斗,轻声对自己低吼,挥舞拳头舒展身体,大口呼吸自由的空气。

拧开背包里的瓶子,把最后的泉水统统喝完,才想起一天一夜都没吃过。穿过小巷又是条街道,我走在阴暗的角落里,自己观察周围店铺——没有一家亮灯的,路上也没什么行人,倒是不少野猫四处乱窜,发出骇人的叫声。

其实,我也是一只流浪的野猫。

在无人的街上游荡许久,看到一辆警车开过来,慌乱地闪到小巷中。警车并未减慢速度,很快开了过去,想必不是来抓我的。

但我的脚步越来越慢,体能也越发虚弱,甚至有些踉踉跄跄。饿得实在难受,扶着路灯喘气,才看到屋檐下蜷着一个流浪汉,被厚厚的毛毯包裹,浑身散发臭气——这不是美国吗?不是富甲天下公民福利有加?怎么还有人露宿街头?我同情地看了他一会儿,想起自己也不过是个身无分文的逃犯,便无奈第低头离去。

天空渐渐亮起鱼肚白,我的身上沾着露水,晨曦洒在马丁。路德市的屋顶,距离成功越狱已过去了一个昼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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