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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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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臭蛋”乐队一行四人携着乐器和行李准时来到荆州,并下榻到“悦来宾馆”。此时“悦来宾馆”的赌场生意还没有恢复,而入住的客人也不算多,显得有些冷清,但这正好为乐队的休息创造了有利条件。

秦暮楚以前听说过“臭蛋”乐队的大名,“臭蛋”乐队是武汉的第一支朋克乐队,至今已经组队三年,四个人分别为主唱杨麦、吉他手白鑫、贝斯手魏旭东和鼓手王涛。其中贝斯手魏旭东担任着乐队的队长和经纪人身份,和余冠南等人是好朋友。秦暮楚以前也买过他们的唱片,但他没有想到自己的第一次登台演出就能与这样一支著名的乐队合作。

魏旭东首先带来了余冠南、谷戈和张景陶等人的祝福,然后详细询问了酒吧的演出条件,秦暮楚一一作了回答并赞美他们不辞辛苦不计报酬来荆州演出的奉献精神。谈完演出的事情后,乐队其他三人各自回房间休息了,郑天昊到餐饮部嘱咐着中午的饭菜,而魏旭东和秦暮楚二人坐在房间里谈天说地,仿佛认识了很久的朋友而不是初次见面。

秦暮楚觉得魏旭东是一个很随和的人,二十出头,身材很瘦个子也算中等,虽然“臭蛋”乐队在圈子里有口皆碑,但魏旭东笑容可掬的样子一点都不让人感到有架子。他的身上穿着满是钉子的皮衣,脖子上挂着一串链索,最有特色的是他的发型——头顶两侧被剃光,中见只留了很窄很短的一小列头发,并染成了红色,从远处看就是一个光头上有着一条细细的红线。更可爱的是,魏旭东居然把他的发型也列入到鸡冠头的行列里,大有别拿豆包不当干粮之态。

二人聊得很投机,魏旭东也很喜欢面前这个年轻人。借此机会,秦暮楚毕恭毕敬地向他请教着舞台上应该注意的问题,而魏旭东则把他的舞台经验毫无保留地告诉了秦暮楚,包括调音的小窍门、如何与台下的观众互动、设备发生问题时如何快速地处理等诸多问题,秦暮楚都一一记住了。

“谢谢你告诉我这么多,没想到在舞台上演出还是一件挺麻烦的事情。”

魏旭东点点头说“别看酒吧的舞台小,在上面演出也是一门艺术。你是余老板的徒弟,他也和我提起过你的天分,但天分并不能够帮你处理好在舞台上的所有事情,还需要经验,尽量多的演出经验。”

秦暮楚点点头,心里赞叹魏旭东真不愧是舞台经验丰富的老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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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周健翔带着两个姑娘来到酒吧。王紫潆今天异常兴奋,可能是由于今晚演出的缘故,她和冉佳楠叽叽喳喳聊得好不热闹,把工作全推给了周健翔。周健翔奈何不得这两个姑奶奶,只好一个人布置着现场。老板康百年不忍看他这么辛苦,叫了一个伙计过来帮忙,二人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才把酒吧内所有的桌椅搬到了后面的库房内,又花了更多的时间搬动音响器材、安装、布线,并把演出海报张贴在附近的街道。经过这么繁重的劳动,周健翔的体能损失很大,他甚至怀疑晚上还有没有力气敲鼓了。

直到天色渐渐暗下来,聊得口干的王紫潆才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问康百年道“康老板,你们酒吧里面有有没有个更衣室或者化妆室一类的房间啊?”

“当然有,以前这个酒吧请过一些乐队的,有一个休息室兼化妆室,舞台后侧的那个红色的门,进去就是了。”康百年指着舞台后方说。

离演出开始还有三个小时,王紫潆打算早点化妆,因为是第一次在酒吧演出,要精心准备。她拿起书包,拉着冉佳楠的手说“冉妹妹,和我去化妆室帮我化妆吧!”

冉佳楠一听化妆二字马上来了兴致“好啊好啊,我去帮你!”

二人嘻嘻哈哈地挽手进了化妆间。这时旁边的康百年小声问周健翔“这两个女孩子和你什么关系啊?自从来到酒吧她俩什么事都没做,聊得倒是很开心,光矿泉水就喝光了好几瓶……”

周健翔擦了擦汗水,无奈地说道“这两位姑奶奶我可惹不起,那个短头发的是我们乐队的贝斯手,另一个是我的……女朋友。”

康百年疑惑地挠了挠稀疏的头发“那个女孩真的是贝斯手?不像啊?”

“等她画完妆出来就像了,到时候保证你认不出来。”周健翔笑着说。

秦暮楚一行人到了——“悦来宾馆”到酒吧只需步行十几分钟。“臭蛋”乐队的四人似乎休息得很不错,一个个精力充沛的样子,和疲惫不堪的周健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秦暮楚问周健翔到底是怎么回事?后者趁机向秦暮楚诉说了一整天的不公正待遇,差点流下几滴委屈的泪水。看着周健翔沮丧的样子,秦暮楚等人忍不住大笑起来。

这时,化妆室的门开了,众人立即停止了笑声。王紫潆的精心准备的装扮果然让大家感到很吃惊。

只见她穿着一身红黑格子相间的无袖衬衫,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皮裙,配着黑色的半透明丝袜和一双小皮靴。她的腰间悬着一条订着铁钉的皮带当作装饰,手臂和脖子上也挂着许许多多有朋克风格的饰物,什么胶圈啊、皮钉子啊应有尽有。再看她的脸庞,王紫潆在眼睛周围涂抹着厚厚的紫色眼影,戴上了假睫毛,耳朵上戴着一大串奇形怪状的耳坠,嘴唇也被染成了紫色。

但这些都不是最出彩的,最值得称道的要属王紫潆的发型。王紫潆本来就是短发,可以塑造的形象不多。所以她把头发一撮撮地用发胶支撑起来,活像喜剧电影里那些头发被炸的人的样子,秦暮楚无法准确地说出这种发型的名字,只好把这种发型称作——刺猬头。

没错,王紫潆给自己弄了一个刺猬头!

看着王紫潆那夸张的装扮,众人惊望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臭蛋”乐队一行四人不禁称赞“好朋克的女孩!”王紫潆听见了冲他们点点头,但没有说一个字。

冉佳楠噘着嘴,她想不明白为何和自己开开心心聊了一整天的王紫潆为何突然变得沉默寡言?只有秦周二人明白,此时王紫潆已经进入准备演出的状态了。

………【第025章 闪亮登场】………

离演出还有一个多小时,但门口已经聚集了一些迫不及待的乐迷。

“我们也去准备吧。”周健翔对秦暮楚说,后者点点头,与其同时向化妆间走去。

王紫潆把手中的书包递到周健翔手上,淡淡地说“包里还有些饰物,你们挑几件合适的戴上。”

相比于王紫潆,秦周二人的准备要简单许多,换上演出服就可以了。周健翔的演出服是一件黑色的T恤衫,肥肥大大的T恤衫能够很好地掩盖他那浑然天成的肚子,让人们产生“其实他并不是很胖”的错觉。周健翔对这身衣服很满意,又从王紫潆的包里挑出一支很宽大的、钉着四排钢钉的皮手镯戴在手腕上,戴上皮手镯的周健翔显得很粗旷,很威猛。不像是朋克,倒有点儿死亡金属的范儿。

而秦暮楚就更简单了,他只穿着一件长袖的白色文化衫配以浅蓝色的牛仔裤,他在文化衫上面事先用广告色写上了“人不朋克枉少年”七个醒目的大字——这句话似乎被秦暮楚当作了自己的青春宣言。随后,秦暮楚照照镜子,觉得似乎有些单调,便在王紫潆的书包里翻弄着,翻来翻去只看上一副钉着钢钉的皮项圈,戴在脖子上看看很合适,再歪戴上一个红色的卡车帽……一番装扮后,秦暮楚再次照照镜子,点点头对自己的形象表示满意。

离演出开始还有30分钟。

秦暮楚和周健翔一前一后从化妆间出来,很有自信地站在那里。王紫潆没有评论他们打扮后的样子,只淡淡说了句“我们赶紧去调音吧。”

酒吧的调音师姓黄名敬先,不到四十岁,是一个经验老到的调音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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