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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3页)

“不需要什么帮忙,很简单,只要你们握住我的手就可以了。”说着,伯斯乐伸出双手放在身前。

我和地藏王对视一眼,感觉这也是唯一的办法了,便一人握住伯斯乐的一只手。只听他深呼吸一声,道:“准备。”

靠!还准备。听到这两个字,比参加奥运会百米短跑时听到发令员的枪声还紧张。我已经感觉几秒钟之内,我的手已经有些湿了。我想,地藏王那只手也不会好到哪里去,那小子比我还着急呢。

“走!”伯斯乐大叫一声,接着身子慢慢地往上升去。他紧紧握住我和地藏王的两只手,感觉上就像一个天使在拯救两个人似的。可惜他不是天使,他是人间的恶魔……吸血一族的大公伯斯乐。

伯斯乐的身子渐渐被越来越浓的白光所笼罩,上半身已经看不见,只能看见他握着我们的一双手和下半身。

正当白光快到我们头顶时,伯斯乐双手突然一甩,我和地藏王毫无准备,身子猛地往下掉了下去,两个人都摔了个大屁墩。只听到空中往来伯斯乐得意的笑声:“你们俩人就留在这里吧!想搭顺风车?做梦吧!”

正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个几百年都没有改过的人,你怎么能相信他会在一时半会儿良心发现,反过来助你一臂呢?

“草!”就连地府的头头都忍不住骂起来。

我正想安慰他两句,说是慢慢想办法,突然身后传来一个沉稳而舒缓地声音:“草什么?讲文明,竖新风,建立和谐社会!”

我吓了一跳,急忙回头看去,只见那个在失魂道上莫明其妙问“爱是什么”的男人正站在离我们不远处。男人脸上依旧蒙着一层白光,看不清楚,背上的一双黑翅却在白光里显得特别地刺眼。

“想回家?”男人沉默半晌后突然问道。

“想!”我和地藏王异口同声道。

“那还不滚!”男人音调一转,厉声道。

我苦笑着正准备说“要滚也得有办法才是”,猛地一道白光亮起,瞬间又消失掉了。我再仔细一看,地藏王和我都同时躺在失魂道那房间的门口。

我骇然跳起来道:“怎么回来的?”

地藏王慢悠悠地站起身来,拍拍衣服裤子道:“回来就好了,追究那么多干什么?走吧。这回你得和我喝两杯了吧?”

这家伙一回到自己地盘,就马上一副镇静自若的样子,我也算是佩服他了。刚那一切,对他而言,竟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我苦笑摇摇道:“我还得马上回去。听了伯斯乐那一番话,我还真不知道康斯坦丁和爱希尼亚到底要干什么。你有办法能让我快些回去吗?”

地藏王叹了口气,道:“那下回有空再下来找我喝酒吧。”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一按,我只觉得头一阵发痛,一下子就没了知觉。

再张开眼时,只感觉我躺在一张床上,四肢却怎么也动不了。我试着抬抬头,只感到脖子像是被撕裂过一样,但我依稀看到了一些状况。

靠!我全身都像是给包棕子似的用白纱布绑着,从各个器官不时的传来一阵“呼救声”。这到底是怎么了?这里是哪里?

“啊?谢大哥!你醒了?”我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叫,斜眼望去,原来是楚新月那小丫头。只见她那一双大眼睛里像是一泉被大雨积满的深潭,随时都有可能倾泻出来。

我试着张了张嘴:“怎么了?”

楚新月一听我说话,泪水“哐啷”一下就倒了出来:“呜…呜…!你可担心死我了!”她一边哭着一边把事情经过告诉我。

但由于她哭得实在太厉害,说了半天,我还没明白。直到过了一个小时,主治医生来了又走后,老李到了后再说了一遍,我才把事情搞清楚。

原来今天离那天我随康斯坦丁到爱希尼亚家里已经五天了,真是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啊。据老李说的,在我离开公司两天都没有消息后(家也不回,手机也不接),他们开始四处寻找我的下落,最后在郊区的一所平房里(应该就是爱希尼亚的住所)找到我。那时我全身血淋淋的,看上去竟然像是受到了中国古代才有的剐刑,心脏也已经停止跳动了有两天。只有身体上还有一些温度,显得很反常。

老李他们急忙把我送到医院,医生说已经没救了。在老李的再三请求下,医生不得已做了一些处理后,就把我放在重症病房里“等死”。

楚新月当然听到这个消息立时就昏了过去,好半天才醒过来。醒来后眼泪一直就没停,每一天更是都坚持守在病床前。就连老李都不抱希望,只是略尽人事而已。楚新月却一直没有放弃,坚持说我一定会醒过来。

想不到第二天,我真的就醒了过来。老李说到这时,眼眶也有点湿润。

我心想,没事的,不就是一次复活嘛,过两天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老李突然想到什么:“那天在发现谢老大你的时候,在旁边同时发现了一个女孩的尸体。看上去只有二十多岁,只是看不出什么样子。那女孩整张皮都被剥掉了。”说着,摇了摇头。

剥皮?剐刑?怎么越听越奇怪,到底是什么人干的,还想不想活了?难道那个年轻女孩就是爱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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