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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这么说?”她好奇地问,坐在他所指的椅子上。
“你看上去一脸惊讶。”
“没错,不过不是因为你的肤色。你比我预期的年轻了许多。”
“三十三,”他说,“不算年轻。”
“是不算,可是当你接洽代理奥莉芙·马丁出庭应讯时,算来只不过二十六或二十七岁。对出庭辩护刑事案而言,算很年轻了。”
“没错,”他同意,“不过我只是助手。主辩律师年纪大多了。”
“筹备工作都是你做的?”
他点点头,“的确这样。这件案子很不寻常。”
她从手提袋里取出录音机,“你反对录音吗?”
“如果你要谈的是奥莉芙·马丁,我不反对。”
“我正为此而来。”
他笑了笑,“我不反对,原因很简单,其实我没什么好说的。我只见过那女人一次,就是她被判刑那天,我没有与她交谈。”
“就我所知,你当时正打算替她提出减轻刑责的辩护。在筹备期间你没有与她碰面吗?”
“没有,她拒绝见我。我是根据她的法律顾问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筹备的。”他苦笑了一下,“老实说,也算不上什么资料。事实上,如果我们必须继续替她出庭辩护,肯定会遭到公众的讥笑唾骂,所以在法官判决她自诉有罪的申请成立时,我松了口气。”
“如果你出庭,你打算如何替她辩护?”
“我们有两套方案。”狄兹沉吟了半晌,“第一,是她一时心智失常———我记得那天是她生日的第二天,因为家人不但不关心她,还取笑她肥胖,她愤愤不平。”他扬起眉,征询罗莎是否知道这一点,她点点头。“此外,我相信,她在自白书中也提到不喜欢噪音。我们的确设法找过一位医生,由他证明噪音确实会使某些人产生严重的精神躁郁,也会因此采取行动,试图阻止这种噪音。然而,没有心理学或医学上的证据可以证明奥莉芙有这种倾向。”他把两手的食指合拢,“第二,我们打算依据这个案子骇人听闻的残暴手段,说服法庭认同我们合情合理的推论———奥莉芙是个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我们没有任何机会证明她暂时心智失常,要证明她是精神病患者倒有一线希望。我们找到一位心理学教授,他在看过尸体的照片后,愿意出庭作证。”
“不过,他和她交谈过吗?”
他摇摇头,“没时间,她也不肯见他。她下定决心要自诉有罪。她致函内政部,要求作精神分析,以证明她神智正常,可以提出有罪的自诉,我想克鲁先生应该告诉过你吧?”罗莎点点头。“她这么做,我们便束手无策了。这案子真特别,”他困惑地说,“大部分被告都会费尽心机找借口脱罪。”
“克鲁先生似乎认定她是个精神病患者。”
“我想,我同意他的看法。”
“因为她弑母杀妹?你有其他证据?”
“没有。还不够吗?”
“有五个精神科医师诊断后都说她很正常,那你要如何解释?”罗莎望向他,“就我所知,她在狱中接受了好几次检查。”
“谁告诉你的?奥莉芙?”他满脸狐疑地看着她。
“没错,我事后向监狱长查证,证实确有此事。”
他耸耸肩,“我对此存疑。你必须先看报告。看是谁撰写的,还有,他们为什么要为她作精神分析。”
“不过,还是很怪异,你不觉得?”
“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