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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页)

如此这般的胡思乱想,看着前面怒气冲冲的风棹歌阿飞不禁越发地敬畏起来,这是怎么样一个女人啊?明明就是个还不到二十的学生,可是这强大的气场,阴沉沉的气质,真是让人不寒而慄,他不由得便想起副帮主燕熙在他接手保护这女人时交代的话来,“别靠太近,

这个女人是没有心的。”

棹歌正在气头上,头也不回的大步走了,方子容看着她的背影,手臂上的伤撕心裂肺的疼着,烧灼全身的怒火还有那未得渲泻的欲望让他心烦意乱,焦躁不安。他猛地一拳挥出狠狠地打在门框上,直砸得那门框上装饰的金漆都被硬生生砸掉了一块,当然他的拳头也好不到哪儿去,立刻就开始青红泛紫,但是身体上的痛跟他心里的疼比起来着实是微不足道了。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再慢慢吐出,转身走到床边捡起掉落在一边的衬衫套上,手臂上的血很快就洇湿了整条袖子,但是他却像是没有感觉到疼痛一样,任那鲜血肆流。目光落在地毯上,发现有几个圆圆亮亮的东西在灯光下闪着柔润的光芒,他下意识地低头捡起,是扣子,是刚才被他大力撕扯时从小风衣服上崩落的扣子,他的手微微一紧,那圆润的珍珠样的扣子被他死死地捏在了掌心。

今夜是他的错,他犯了不该犯的错误,太久以来习惯了武力的方式,让他该死地忘记了那个恐怖的雨夜小风曾经面对过的一切,他忘记了自己许下的承诺,他和她相约要彻底埋葬的过去,是他的暴戾唤醒了那些沉眠的往事。小风说话的时候是认真的,她说:“别逼我恨你。”

他摊开手掌轻轻地摩挲着那几颗扣子,不会的,他的小风绝对不会恨他的,他们——都是属于黑暗的,只有紧紧的拥抱在一起,才能够在这阴冷黑暗的世界里生存下去,他们早已经缠解不开了。

他掉头向外走,从放在外间的西装外套里抽出那块装模作样的手绢把那几颗漂亮的扣子包了里去,塞进裤袋里。会所里的保安和服务生看到他半袖是血地走出来都慌了神,急忙围上来探问究竟,却被他统统撵走,他坐上备用车,顺手摸出手机,看了一眼,正要收回去,却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按下一个号码,响了好几声那边才响起一个带了些许畏怯的声音,他的眉头紧锁一脸冰寒的冷冷吩咐了一句:“给你一个小时,在床上等我。”也不等那边有所回应,便直接挂断。

坐上汽车,不用棹歌吩咐,阿飞已经熟门熟路地朝棹歌家的方向驶去,棹歌在后座上危险地瞄了阿飞一眼,阿飞立刻感觉到了身后那如有实质的寒剑般的目光,但是他也不敢去跟棹歌搭话,只是闷头开车,一路疾行。棹歌感到有些波倦,她一件件整理着那些被扯得凌乱的衣服,发现自己的毛衣五颗扣子被扯掉了三颗,衣服也已经有些变形,大概是没办法再穿了,不禁摇头叹了口气,将头朝向窗外,看着车窗外不断飞逝而去的霓虹光影。她不由自主地缩紧了身子,紧紧靠在后座的一角,被方子容的暴行勾扯出的记忆让她觉得心底里冰凉一片,浓重的寒气透骨彻心。

“到前面放我下来就行了。”看着已经离家不算太远,棹歌穿好外套棉衣,对阿飞说了一句,她需要静一静,走一走,把那些如噩梦般的回忆重新埋葬,否则她不知道自己今夜是否还能够入睡。

“不行,小姐,容哥吩咐我要送你回家的。”阿飞摇头,径自朝着棹歌家的方向继续前进。

“我让你放我下去。”棹歌的声音转为幽沉,阿飞仍是摇头,棹歌突然向前一倾身,仍旧带着些许血丝的锋利小刀已经缠上阿飞的脖子,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让阿飞一下就懵了,脚下一松,油门撤了,车缓缓滑停到了路边。

“我只是奉命保……”阿飞额头上的冷汗再次滴下。

“我不需要!”棹歌的刀子毫不放松地抵着阿飞脖子上的嫩肉,“下次再敢跟着我,我就废了你。”棹歌的刀飞快地划过阿飞的眼皮,冰凉的刀刃,狠厉的寒气,阿飞明显感觉到这个女人不是在开玩笑,她是认真的,这样毫不犹豫的动作,熟练而狠绝的手段,绝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大学生能干的出来的。

可是——“我也只是奉命行事,容哥要我守着你,就算你要了我的命,我也要跟。”阿飞咬了咬牙,心里虽然隐忍着恐惧,但是想起容哥对他的交代,他仍是硬气的坚持着自己的道义信念。

听到这个看上去很像小混混的金毛大男孩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棹歌的手反而慢慢地松了下来,她冷哼一声,转身就推门下车,呯地一下重重甩上车门,这冬夜的彻骨寒风却让她有些炽烫的情绪缓缓平静下来。

阿飞下了车,靠在车边望着棹歌慢慢消失在转角的身影,不禁暗自摇头,为他心目中最伟大的容哥掬一把同情泪,这辈子会爱上这样的女人,注定上辈子容哥也一定不是善人。

作者有话要说:请大家用力地拿鲜花和留言淹没我吧,孤零零地写文是件很无趣的事情啊。

第十一章  疗伤

第十一章

“汪~”

突然,棹歌的背后蹿出一条黑狗冲着她汪了一声就缠在她脚边开始撒欢,棹歌下意识地就想一脚踢过去,但是那条黑狗谄媚讨好的模样阻止了她的动作,她回头一看,才发现不远处正慢慢走过来的正是许久不见的纳兰净尘,再低头看看围在她脚边又蹭又转的就是她那条“寄养”在纳兰家的小狗弃儿。不知不觉,自上次深夜相遇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弃儿整个大了两三圈不止,长得膘肥体壮很有些威风,若不是因为有纳兰跟在后面,她真的认不出这只已经高过她膝盖的黑狗就是那个雨夜抢了她半个包子的小不点。

“我说弃儿怎么突然挣了绳子朝前冲,原来是看见你了。” 纳兰仍是那一派温文的模样,笑起来的样子温润清雅。他今天穿了件紫色立领对襟唐装,在黄色的灯光投射下近乎于黑,衣服的面料和衣型显然都做了精心改良,穿在他身上显得挺拔而服帖,虽然仍带了挥之不去的古意,不过跟之前两次见面比起来,还是正常了许多,那种错乱时空的感觉被遮盖,但他身上那种儒雅的知性气质却更加鲜明。

“你回来了?”棹歌下意识地问道,问完才觉得这话问得有点暧昧,急忙又加了一句:“伞我擦干净了,想还给你的,可是去了两趟你都不在。”说完目光有些闪烁低垂了视线,她弯□想摸摸弃儿的头,但是刚抬起手,就发现自己掌心还有没完全凝结的血痂,那是因为出刀时用力过猛被刀刃划伤的,伤口不算太深,这会儿血已经慢慢止住了。

纳兰听了棹歌的问话,歉意一笑,“那真是太抱歉了,我的生活……其实挺混乱的,所以,常常不在家。”

听到纳兰如此形容自己让棹歌不由惊讶了一下,从他的衣着服饰和家里干净精细的摆设来看,她一直认为这个人是个挺有条理的人,突然听到他把混乱两个字安在自己身上,她真的有些意外。看到棹歌的表情,纳兰又笑了,只是这个笑容里带了些无奈,像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棹歌当然识趣的不会追问。

几句话间,纳兰已经走近她身边,他拿出狗绳来把弃儿拴住,将有些兴奋过度的它拉住,因为眼看着它都快要趴到棹歌身上去了。

“我送你回去吧。”纳兰冲着棹歌露出一个明朗的笑颜,棹歌瞬间觉得原本昏黄的灯光像是被高压电激了一下一样,骤然爆发出灿烂的亮度。

她默不吭声地接受了纳兰的好意,和他并肩向自己家方向走去。走了十余步,纳兰突然有些不好意思的转头看向棹歌,“我们也算是认识有一段时间了吧,可是挺失礼的,好像一直没有问过你叫什么名字,方便告诉我该怎么称呼你吗?”

棹歌一怔,回头细想,好像真的是这样,第一次见面他就报上了自己的姓名,但是她却一直没有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

“风棹歌。”棹歌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说了,纳兰挑了挑眉,淡淡一笑,突然朝棹歌伸出手来,棹歌一愣,下意识地也伸出了右手,纳兰立刻礼貌地握住了棹歌的指尖,一边握着,纳兰一边轻声将棹歌的名字重复了一遍,“风棹歌……”他的声音很清润,似乎在咀嚼着这个名字的含义,棹歌本以为他也会说句什么名字很好听之类的话,不料,他却只是又笑了笑,说道:“以后可以直接叫你棹歌吗?”

棹歌仍然不是很习惯这个人自来熟的速度,可是也没有拒绝,于是显得有点别扭地“嗯”了一声,只是突然觉得“棹歌”这两个字被他的声音装饰后,竟然变得有些可爱了起来。

因为纳兰的微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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